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8-440118-04-01-39711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工020-8852106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薛工1353501448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5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科技教育城西福河堤防及配套水利设施工程施工监理
标段(包)名称 广州科技教育城西福河堤防及配套水利设施工程施工监理
性质 正常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08-440118-04-01-397110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科技教育城西福河堤防及配套水利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科技教育城西福河堤防及配套水利设施工程施工监理

标段(包)名称

广州科技教育城西福河堤防及配套水利设施工程施工监理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广州市

资金来源

市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全市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对西福河科教城段长4.17公里堤防实施达标整治,其中新建堤防 2.23公里、改造堤顶路 1.94公里;设置一处调蓄湖,设计水位下水面面积约 8.7万平方米;调蓄湖出口新建一座排涝闸泵,水闸闸宽 10米,泵站设计排涝流量 18立方米每秒;冷水渠出口新建一座水闸,闸宽 20米;新建碧道长4.17公里及配套附属设施。堤防及水闸泵站防洪标准为 100年一遇,堤防工程级别为 1 级,穿堤建筑物级别为 1级。

招标内容





广州科技教育城西福河堤防及配套水利设施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10月
广州科技教育城西福河堤防及配套水利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科技教育城西福河堤防及配套水利设施工程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穗发改投批[2024]10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市财政资金100%,招标人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科技教育城西福河堤防及配套水利设施工程施工监理。
2.1.2 工程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广州科教城。
2.1.3 工程建设规模:对西福河科教城段长4.17公里堤防实施达标整治,其中新建堤防 2.23公里、改造堤顶路 1.94公里;设置一处调蓄湖,设计水位下水面面积约 8.7万平方米;调蓄湖出口新建一座排涝闸泵,水闸闸宽 10米,泵站设计排涝流量 18立方米每秒;冷水渠出口新建一座水闸,闸宽 20米;新建碧道长4.17公里及配套附属设施。堤防及水闸泵站防洪标准为 100年一遇,堤防工程级别为 1 级,穿堤建筑物级别为 1级。
2.1.4 工程总投资:项目总投资 25711万元。其中工程部分静态投资 24639万元,水土保持工程静态投资 788万元,环境保护工程静态投资 94万元,泵站外电接入管线及土建专项工程静态投资 190万元。
2.2 招标范围:
2.2.1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 监理范围:负责本项目立项(含可研)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含前期工程(如前期建(构)筑物拆除、绿化及管线设施迁移、临时用水、临时用电、勘察旁站监理等】以及各专业工程的施工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工程结算)及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收集管理、组织协调、工程创优(如有)等全过程监理工作。此外,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具体以实际实施的监理范围为准。
2.2.3 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自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第一次进场动员会之日起算,至本项目工程保修期结束且本合同工程结算金额经有权结算终审部门审定之日止。监理服务期包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和质量保修阶段,监理人须实行全过程监理服务。
2.2.4监理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374.7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注: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1年第9号)的要求,投标人应按规定办理资质证书延期或换发的相关手续。资质电子证书按《水利部关于实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电子证书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2年第9号)执行。资质证书有效期按《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水利工程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延期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3年第9号)规定执行。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4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执业单位为本投标单位)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其专业为水工建筑,执业单位为本投标单位)。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5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24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关键页)、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 验收证明。
3.6 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3.7 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且总监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已签字确认。
3.8 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黑名单”为准。注:《全国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基础清单》(2024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下载。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5.3 开标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5.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5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6投标人应自行检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中的企业基础信息扫描件(包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等),评标委员会对上述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如因投标单位资料缺失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疑问、异议、投诉处理
7.1 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广州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务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穗水建管〔2023〕78号)。
7.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7.3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
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邮政编码、地址:510006、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20-2290568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黄埔区揽月路101号保利中科广场A座7层
联 系 人:薛工 电 话:13535014481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20-22905682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监管电话:020-88521061
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5号

工期(交货期)

540

最高投标限价(元)

3747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注: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1年第9号)的要求,投标人应按规定办理资质证书延期或换发的相关手续。资质电子证书按《水利部关于实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电子证书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2年第9号)执行。资质证书有效期按《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水利工程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延期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3年第9号)规定执行。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4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执业单位为本投标单位)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其专业为水工建筑,执业单位为本投标单位)。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5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24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关键页)、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 验收证明。 3.6 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3.7 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且总监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已签字确认。 3.8 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黑名单”为准。注:《全国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基础清单》(2024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24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关键页)、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 验收证明。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11-05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1-25 08:45: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1-25 08:45: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开标方式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11-25 08:45:00
开标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

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

招标人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20-22905682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101号A座7层

招标代理联系人

薛工

联系电话

13535014481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20-88521061

发布责任人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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