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昌市猇亭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kw20230803f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狨亭区分局
招标联系人熊世威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凯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恢晓涵1882728095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2
公告正文
宜昌市狨亭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BKW20230803F)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狨亭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宜昌市狨亭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0万元,招标人为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琥亭区分局。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行
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76号)《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攻坚提升专项行动指
挥部关于印发深化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具体措施的通知》(鄂环专指(2022)11号)和
宜昌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要求,进一步推动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工作,确
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昌市琥亭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宜昌市犹亭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政库<2020>46 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活动,供应商应当
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
持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
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4日08时30分到2023年08月1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2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宜昌市琥亭区琥亭大道203号YOU+青年中心2号楼5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2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宜昌市虢亭区琥亭大道203号YOU+青年中心2号楼5楼
七、其他
1、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2、质疑:磋商人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磋商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宜昌市狨亭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狨亭区分局
地 址:宜昌市琥亭区正大路
联系人:熊世威
电 话:0717-6512798
电子邮件:30344602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凯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宜昌市琥亭区琥亭大道203号(YOU+青年中心2号楼5楼)
联系人: 恢晓涵
电 话: 18827280957
电子邮件: 30344602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贬沁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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