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区块链已存证明湖公园,奥体中心等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二次)询价
金额
11.4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2/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明湖公园,奥体中心等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二次)询价文件
项目单位:滁州市明湖城市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以询价方式确定明湖公园,奥体中心等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二次)的实施单位。现将项目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需求
1、项目内容:垃圾清运服务范围,明湖公园,奥体中心,明湖中学(新一中)南侧停车场,明湖书香里售楼中心。
2、项目地点:滁州市
3、项目规模:项目估算约11.4万元。
4、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11.4万元/年,投标报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5、服务期: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三年。
6、中标方法:最低价评标法。
二、采购服务要求:
1.垃圾承包范围:明湖公园,奥体中心,明湖中学(新一中)南侧停车场,明湖书香里售楼中心。
2.服务内容:承包范围内的各垃圾收集点一切垃圾的清运处置 (含爆竹筒、大件废弃杂物、装潢垃圾、居民废弃物等)。垃圾桶或集中点内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且集中点周围2米范围内不能有散落、抛洒、堆放垃圾。
注:1、本次采购范围包括各垃圾点垃圾收集、周边打扫、运输至指定地点等服务。
2、清运时间不可影响各处日常工作或学习或生活活动,实施过程须配合各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包含垃圾清运并运送到指定地点等服务的全部内容,报价为包干价格。
3、因明湖公园或奥体中心举办大型文体、商业活动临时性产生的垃圾由中标人按照业主要求及时清运,并按照100元/车(车厢容积不小于5m³)的价格据实结算。
三、投标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企业业绩: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包含但不限于社区、公园、场馆)垃圾清运项目,不少于两个服务业绩(需提供服务合同)。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 本次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 报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 本次投标报价报价应含有服务(货物)、利润、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及完成服务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即为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货物)内容所包含的一切应有费用,招标人后期不再追加费用,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投标风险、招标人不再为此次招标项目的完成支付任何费用。
4. 本项目人员费用中包含所有人员的基本工资(包含工资、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及企业应承担的社保))。投标人必须和拟派的所有岗位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保,且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滁州市人社局发布的最低标准,否则产生的相关纠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投标时充分考虑企业利润,如因企业漏报或主动让利,产生的相关纠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应考虑服务期限内物价上涨及人员费用增长因素,人员工资最低标准等相关政策性调整以及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中标利润费率及固定的人员费用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
5.报价人的报价不得高于询价文件要求的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6. 报价函采用密封递交,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密封袋应加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
7. 报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报价人需在2023 年 12 月 29日 08 时 30 分前把投标文件送达。
地点: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622会议室(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
8. 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密封后递交。
9.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2000元整计收和项目评审费(约1240元,以实际发生为准,无票),以上费用含在报价中,报价时请综合考虑,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
10.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五、投标文件组成
1、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
3、诚信投标承诺书(按格式要求签字盖章);
4、投标函(按格式要求签字盖章);
5、服务承诺:是否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书面说明和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清单报价表(按格式要求签字盖章);
7、企业业绩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如为复印件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成交原则
招标人将依据相关规定成立评审小组(由招标人代表组成)。评审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1.由评审小组确认报价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要求,并按经评审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从低到高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确定成交中标单位。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将由评审小组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2.报价一经评审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一经做出的报价,即不可撤回。
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的将被否决:
①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②未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③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供货期、质量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
④因投标人原因改变或遗漏主要指标或技术要求的;
⑤投标总报价(或单价)高于(不含等于)招标人发布的最高限价的;
⑥法律、法规、规章和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
七、报价修正原则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如总价与单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数量与发布的工程量清单的数量不一致的,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并修正合价与总价;数量与单价乘积不等于合价的,以单价为准并修正合价与总价;各项合价之和不等于总价的,以合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按上述方法修正(经投标人确认)后的总价作为评审的依据,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按无效标处理。
3、中标结果由招标人另行通知,未通知的即未中标。
八、其他事项:
1、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
九、付款与计价方式:
投标报价为全年报价,支付时按中标价平均至各月,支付时按月(以实际服务时间为准,满月的按整月支付,未满月的按比例支付)支付,当月服务费于次月20日前支付,支付时中标人需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违约条款
实施过程中,当月每出现一次未及时清运或清运过程中有相关不符合要求情况的,处以500元/次的罚款,同月出现三次及以上的扣除当月服务费20%作为违约金,全年合计出现6次及以上的,自第6次起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附件:明湖公园,奥体中心等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二次)询价文件.doc
项目单位:滁州市明湖城市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以询价方式确定明湖公园,奥体中心等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二次)的实施单位。现将项目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需求
1、项目内容:垃圾清运服务范围,明湖公园,奥体中心,明湖中学(新一中)南侧停车场,明湖书香里售楼中心。
2、项目地点:滁州市
3、项目规模:项目估算约11.4万元。
4、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11.4万元/年,投标报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5、服务期: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三年。
6、中标方法:最低价评标法。
二、采购服务要求:
1.垃圾承包范围:明湖公园,奥体中心,明湖中学(新一中)南侧停车场,明湖书香里售楼中心。
2.服务内容:承包范围内的各垃圾收集点一切垃圾的清运处置 (含爆竹筒、大件废弃杂物、装潢垃圾、居民废弃物等)。垃圾桶或集中点内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且集中点周围2米范围内不能有散落、抛洒、堆放垃圾。
注:1、本次采购范围包括各垃圾点垃圾收集、周边打扫、运输至指定地点等服务。
2、清运时间不可影响各处日常工作或学习或生活活动,实施过程须配合各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包含垃圾清运并运送到指定地点等服务的全部内容,报价为包干价格。
3、因明湖公园或奥体中心举办大型文体、商业活动临时性产生的垃圾由中标人按照业主要求及时清运,并按照100元/车(车厢容积不小于5m³)的价格据实结算。
三、投标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企业业绩: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包含但不限于社区、公园、场馆)垃圾清运项目,不少于两个服务业绩(需提供服务合同)。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 本次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 报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 本次投标报价报价应含有服务(货物)、利润、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及完成服务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即为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货物)内容所包含的一切应有费用,招标人后期不再追加费用,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投标风险、招标人不再为此次招标项目的完成支付任何费用。
4. 本项目人员费用中包含所有人员的基本工资(包含工资、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及企业应承担的社保))。投标人必须和拟派的所有岗位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保,且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滁州市人社局发布的最低标准,否则产生的相关纠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投标时充分考虑企业利润,如因企业漏报或主动让利,产生的相关纠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应考虑服务期限内物价上涨及人员费用增长因素,人员工资最低标准等相关政策性调整以及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中标利润费率及固定的人员费用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
5.报价人的报价不得高于询价文件要求的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6. 报价函采用密封递交,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密封袋应加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
7. 报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报价人需在2023 年 12 月 29日 08 时 30 分前把投标文件送达。
地点: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622会议室(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
8. 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密封后递交。
9.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2000元整计收和项目评审费(约1240元,以实际发生为准,无票),以上费用含在报价中,报价时请综合考虑,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
10.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五、投标文件组成
1、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
3、诚信投标承诺书(按格式要求签字盖章);
4、投标函(按格式要求签字盖章);
5、服务承诺:是否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书面说明和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清单报价表(按格式要求签字盖章);
7、企业业绩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如为复印件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成交原则
招标人将依据相关规定成立评审小组(由招标人代表组成)。评审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1.由评审小组确认报价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要求,并按经评审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从低到高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确定成交中标单位。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将由评审小组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2.报价一经评审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一经做出的报价,即不可撤回。
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的将被否决:
①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②未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③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供货期、质量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
④因投标人原因改变或遗漏主要指标或技术要求的;
⑤投标总报价(或单价)高于(不含等于)招标人发布的最高限价的;
⑥法律、法规、规章和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
七、报价修正原则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如总价与单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数量与发布的工程量清单的数量不一致的,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并修正合价与总价;数量与单价乘积不等于合价的,以单价为准并修正合价与总价;各项合价之和不等于总价的,以合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按上述方法修正(经投标人确认)后的总价作为评审的依据,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按无效标处理。
3、中标结果由招标人另行通知,未通知的即未中标。
八、其他事项:
1、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
九、付款与计价方式:
投标报价为全年报价,支付时按中标价平均至各月,支付时按月(以实际服务时间为准,满月的按整月支付,未满月的按比例支付)支付,当月服务费于次月20日前支付,支付时中标人需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违约条款
实施过程中,当月每出现一次未及时清运或清运过程中有相关不符合要求情况的,处以500元/次的罚款,同月出现三次及以上的扣除当月服务费20%作为违约金,全年合计出现6次及以上的,自第6次起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附件:明湖公园,奥体中心等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二次)询价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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