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阳市文峰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购置大型环卫作业车辆-中标公告
金额
1126.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8/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安文招标采购-2022-6
预算金额1150万元
招标公司安阳市文峰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张斌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彭斐16638067037
中标公司河南远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126.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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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安文招标采购-2022-6 | |||||||||||||||||||||||||||||
2、采购项目名称:购置大型环卫作业车辆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8月05日 | |||||||||||||||||||||||||||||
5、评审日期:2022年08月30日 |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
详见《采购文件》 | |||||||||||||||||||||||||||||
三、中标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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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 | |||||||||||||||||||||||||||||
魏法力 朱艳芳 许伟 孙志刚 马艳丽 张海民 宋淼 |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 | |||||||||||||||||||||||||||||
收费金额:105,326.00元 |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安阳市文峰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 |||||||||||||||||||||||||||||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兴隆街与平原路东 60 米 | |||||||||||||||||||||||||||||
联系人:张斌 | |||||||||||||||||||||||||||||
联系方式:1773081018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豫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科学大道丁香丽景苑 | |||||||||||||||||||||||||||||
联系人:彭斐 | |||||||||||||||||||||||||||||
联系方式:1663806703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彭斐 | |||||||||||||||||||||||||||||
联系方式:16638067037 |
- 安阳市文峰区环境事务中心车辆采购项目(二次).pdf安阳市文峰区环境事务中心车辆采购项目(二次).pdf
购置大型环卫作业车辆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安文招标采购-2022-6
采购人:安阳市文峰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代理机构:河南豫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零二二年八月
购置大型环卫作业车辆项目,招标文件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
第五章合同文本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购置大型环卫作业车辆项目,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安文招标采购-2022-6
2、采购项目名称:购置大型环卫作业车辆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15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安文招标采购-2022-6001001 | 购置大型环卫作业车辆项目 | 11500000 | 115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
求等)
5.1采购内容:18吨新能源洗扫车(4台)、4吨新能源洗扫车(1台);18吨
垃圾对接车(6台)、多动能除雪扫地车(1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质保期:1年
5.3质量要求:合格
5.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
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注:同一供应商,中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
次,不得重复享受。
购置大型环卫作业车辆项目,招标文件
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
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或2020
年度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
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②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
的凭据;③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
标单位书面声明;投标单位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
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可
跳转)”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
商将查询页面附投标文件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开标
结束后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可
跳转)”、“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各供应商信用信息记
录并存档;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
供应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涉
及的相关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
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购置大型环卫作业车辆项目,招标文件
3.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
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
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电子签章。
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
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依据
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对投标文件是
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
审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8月6日至2022年8月12日(北京时间)。
2.地点: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anyang.gov.cn/)
3.方式:供应商需登陆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http://ggzy.anyang.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
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8月30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需在开标前打开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
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相匹配的网上开标室,并由
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远程解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8月30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2.地点: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集中开标大厅3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购置大型环卫作业车辆项目,招标文件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
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等。
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
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
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anyang.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
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网上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3.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anyang.gov.cn/))
3.2安阳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下
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阳市文峰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兴隆街与平原路东60米
联系人:张斌
联系方式:177308101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豫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科学大道丁香丽景苑
联系人:彭斐
联系方式:0371-67112518166380670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斐
电话:0371-6711251816638067037
购置大型环卫作业车辆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1 | 采购人 | 采购人:安阳市文峰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地址:安阳市文峰区兴隆街与平原路东60米联系人:张斌电话:17730810180 |
1.1.2 | 采购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河南豫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科学大道丁香丽景苑联系人:彭斐电话:0371-6711251816638067037 |
1.1.3 | 项目名称 |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相应条款 |
1.2.1 | 资金来源 |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相应条款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采购内容 |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相应条款 |
1.3.2 | 质量要求 |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相应条款 |
1.3.3 | 合同履行期限 |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相应条款 |
1.3.4 | 交货/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3.5 | 质保期 | 1年 |
1.4.1 | 申请人资格要求 |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相应条款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 |
1.5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购置大型环卫作业车辆项目,招标文件
1.6 | 分包转包 | 不允许 |
1.7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2.2.1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 |
2.2.2 | 采购人澄清的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交易平台,因投标人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所有澄清均通过“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平台发布,一经发布即视为投标人已收到并确认,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通过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发出的通知,如有遗漏自行负责。 |
2.2.4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所有修改均通过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平台发布,一经发布即视为投标人已收到并确认,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通过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发出的通知,如有遗漏自行负责。 |
3.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有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澄清补充等; |
3.2 | 投标报价 | 仅有一个有效报价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不收取 |
3.4.2 | 履约保证金 | 不需缴纳 |
3.5.1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1、商务标相应要求盖章处用CA锁进行电子签章。2、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签字或盖章。3、投标文件除授权委托书的其他位置,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 |
购置大型环卫作业车辆项目,招标文件
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4.2.1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 |
4.2.2 | 投标文件递交 | 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2年8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集中开标大厅3室。 |
5.2 | 开标程序 | 1、本项目为网上电子交易方式,投标文件的开启方式为远程解密,为保证开标工作顺利进行,投标人需在开标阶段、在管理员下达解密指令后的指定时限内,完成对本单位的加密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如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在指定时限内没有解密成功的,其投标将不能被接受,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解密完成后,投标人的报价将在系统界面上显示。2、鉴于网上电子交易方式的特点,管理员将根据系统情况下达解密指令。 |
5.3 | 开标方式 | 本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还需要携带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法人章、单位公章),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确认开标等。 |
购置大型环卫作业车辆项目,招标文件
6.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由采购人委托代表和评审专家共7人组成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
8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8.1 | 服务费 | 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由中标人承担。 |
8.2 | 中标结果公告 | 中标结果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8.3 | 付款 | 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安财购﹝2022﹞8号文件落实政府采购预付款的规定,采购人可在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前向成交供应商预付30%的合同资金(不超过30%的合同资金)。成交供应商持采购人及专家等出具的《政府采购验收报告》,作为付款依据,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
8.4 | 知识产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8.5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 |
购置大型环卫作业车辆项目,招标文件
附件10、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
资格证明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
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无政府采购
不良行为记录的声明;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可
跳转)”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
商将查询页面附投标文件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开标
结束后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可
跳转)”、“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各供应商信用信息记
录并存档;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
供应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涉
及的相关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备注:
1、以上所有要求的证书或证明材料需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格式要求提供复印件
(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2、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如不
满足要求属无效投标。
购置大型环卫作业车辆项目,招标文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政府采
购不良行为记录的声明
致:(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投标人全称)近三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
中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
响应活动,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注:对“重大违法记录”的认定,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
定。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购置大型环卫作业车辆项目,招标文件
附件11、售后服务承诺
自拟
购置大型环卫作业车辆项目,招标文件
附件12投标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投标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致(采购人):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
府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贵单位组织的投标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
一、依法参与投标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二、不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
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投标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
标。
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低毁、排挤其它投标人,与其它参与投标活动的投
标人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
五、不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评审专家恶意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
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六、不与其它投标人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积极
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
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人的利益,并自觉
承担违约责任。
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相关监督部门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
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购置大型环卫作业车辆项目,招标文件
附件13:投标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
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 |
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 |
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 |
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 |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 |
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 |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 |
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附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3、本项目标的物所属行业:工业
购置大型环卫作业车辆项目,招标文件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
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
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
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
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
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
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
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
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
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购置大型环卫作业车辆项目,招标文件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
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
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
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
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
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
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购置大型环卫作业车辆项目,招标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填写此项内容)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
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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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企业证明函(如有)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填写投标人法定全称)为监狱企业。
特此声明。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
1.若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
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进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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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4: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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