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范围:本项目不含税总限价为人民币小写:83.4万元,不划分标段,项目的详细内容见比选文件《附件二:技术规范书》。
1.2 到货地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培训学院。
1.3服务周期:2018年11月1日—2021年6月30日
2.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审查方法: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应答方均通过资格审查。
2.2应答方资格要求:应答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成立年限至应答截止时间不少于两年,要求注册资金/开办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营业执照须包含车辆租赁等相关经营范围;(对于营业执照上未显示成立时间等相关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3.1、纳税人资格:应答方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国家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未完成“三证合一”的,应答方需提交国税登记证副本前两页复印件,地税登记证复印件(若有);如应答方国税登记证副本未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戳印的,要求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如无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可提供税务登记部门网站查询截图(同时附查询网址)。
2.3.2、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无不良合作记录。应答方须提供2016年任一时段由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企业完税证明、免税证明、纳税缴款证明三项证明中任意一项。
2.3.3、业绩要求:应答方须具备2015年1月1日至今的汽车租赁服务、车辆营运及管理经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实际开具的发票复印件,以统计期间实际开具的发票累计金额作为评审依据;证明材料不全(或者未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可。
2.3.4、信誉要求:
(1)应答方在以往类似租赁服务中没有负面记录、不良社会报道及法律纠纷;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采购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2)应答方目前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停业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2.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参选。
2.3.6、应答方必须具备且提供有效的由广东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
2.3.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3.8、否决性星号条款:
(1)车辆到位时间:新车需在合同履行之日起2个月内全部到位,并提供给采购人验车,如遇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如期交车,需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与甲方沟通,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延期交付同时确保甲方的生产需要;旧车需在合同履行之日前5天提供给招标人验车,保证合同履行之日全面投入使用。
(2)驾驶服务岗前培训需在合同履行之日前一个月内完成。
(3)中选人基本要求:必须承诺固定租赁车辆仅提供采购人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中选人提供采购人的固定出租汽车不允许采用挂靠经营方式,必须属汽车租赁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名下(以车辆行驶证的车主记录为准),并持有齐全有效的车辆行驶证件。
(4)临租要求:中选人须具备满足本项目需求车型的机动车辆供采购人日常临租车辆工作的使用。投标人需承诺, 格式详见比选文件第六章“B5临租要求承诺函”。
需 求 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培训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钟子仲
联系电话:13630049270
电子邮箱:13630049270@139.com;
账号名称: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帐号:125902095710515
购买文件联系人:钟子仲
电子邮箱:13630049270@139.com
电话:13630049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