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村污水厂污泥增量处置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0 17:0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浮村污水厂污泥增量处置项目采购公告
浮村污水厂污泥增量处置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浮村污水厂污泥增量处置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邀请以下单位前来参加协商。
1、项目名称:浮村污水厂污泥增量处置项目
2、招标编号:DHFJ[2023]第026号-4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 |
服务名称 |
供应商名称、地址 |
协商内容 |
|
1 |
浮村污水厂污泥增量处置项目 |
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1号楼9层901室 |
具体详见协商项目一览表及第三章协商内容及要求 |
5、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污泥处置资质(允许污泥作为原材料),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并通过环保验收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1供应商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1.3供应商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1.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1.5环评材料和环保验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环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以及环保部门的相关批复文件等。
(2)根据国办发[2016]81号、环办环评函[2019]939号规定,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
(3)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4条、第5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6)供应商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采购活动。
(7)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1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响应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资信证明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2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7.3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8)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声明函。
(9)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概况、工艺流程图、主要设备设施图片或样册、污泥处置设施故障时,污泥处置应急预案方案等。
(10)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1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承诺在中标合同签订后的5日内具备可立即接纳并合规处置业主方污泥的场地、设备设施等的书面承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有效,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未达到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②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在资格性检查中将被评标委员会视为无效投标。
6、项目内容:详见协商项目一览表、第三章协商内容及要求。
7、购买单一来源文件需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
8、纸质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电子版采购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或电子邮件,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9、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5份(密封并加盖公章递交,报价后无论成交与否响应文件一律不退)。
10、响应文件有效期:报价截止期结束后90天,如有特殊情况可要求延长。
1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10 月?10 日—2023年10 月13 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至6:00(北京时间)。
12、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 日上午9:30 (逾期收到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3、协商时间:2023年10月18 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14、协商地点: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
15、凡对本次采购文件提出疑问的,请报价截止时间前与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
1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采购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若有修改) 都将在以下媒体发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
17、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 ????
联系电话: 0591-63506738
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
联系电话:0591-87814113????????????????????????
联系人:陈丽娜 ????
?邮箱:1395384995@qq.com
购买标书及服务费汇入帐户: |
协商保证金汇入账户 |
开户名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项目管理分公司 |
开户名称: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100049836610010001 |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
账 ???号:福建海峡银行福州福新支行 |
账 ??号 :591903762910801 |
注:1.供应商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协商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招标编号+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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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协商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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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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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暂定数量(吨) |
最高单价限价(元/吨) |
暂定总价 (元) |
处置工艺路线 |
暂定服务期 |
1 |
浮村污水厂污泥增量处置 |
含水率约80%污泥处置,服务内容要求详见第三章协商内容及要求 |
约8800 |
250 |
2200000 |
污泥量委外(热煤电)掺烧处置 |
1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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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附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