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振业大厦A座电梯更换工程
金额
372.6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0/08/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030320200021
预算金额372.68万元
招标公司深圳市午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工13662222306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13760832944
标书截止时间2020/09/04
投标截止时间2020/09/09
公告正文
振业大厦A座电梯更换工程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 振业大厦A座电梯更换工程 | 项目编号: | 44030320200021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
招标项目名称: | 振业大厦A座电梯更换工程 | 招标项目编号: | 44030320200021001 |
工程类型: | 货物采购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是否预选招标: | 否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0年08月21日09:00时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0年09月09日18:00时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0年08月30日18:00时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0年09月04日18:00时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备注 : | 无 |
建设单位: | 深圳市午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李工 |
办公电话: | 13662222306 | ||
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陈工、胡工、刘工 |
办公电话: | 13760832944 |
标段编号: | 44030320200021001001 | ||
标段名称: | 振业大厦A座电梯更换工程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0-09-09 18:00 | ||
工程地址: | 罗湖区宝安南路2014号振业大厦A座 | ||
招标部分估价: | 372.685168 万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设备供货单位,成员方为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 | ||
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是否二次竞价: |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工程施工内容包括振业大厦A座6部电梯(其中乘客电梯5部、消防电梯1部)的采购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的设计、制造、工厂检测、工厂监造、设计联络、运输(含二次运输)、装卸、仓储、安装、调试、井道照明、配合智能化及消防联动调试、向政府部门报验、专项验收、移交使用、保修、保养、培训等),井道内部层门、地坎、底坑及电梯机房为满足新梯安装进行的打凿、修补、填塞及电梯安装完成后回填、恢复;层电梯候梯厅改造,外呼盒、到站钟、小门套周边,及门地坎处的装饰材料恢复。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 |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是电梯制造商,须提供电梯制造商营业执照,以及电梯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载货电梯C级及以上)。 3、项目负责人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由投标人或安装单位委派均可。 4、投标人须负责安装、维修,且安装、维修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不具备安装维修资质,可按下述3种形式之一参与投标: (1)投标人与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的电梯安装维修单位组成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投标人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2)投标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的电梯安装维修单位签订委托协议的方式投标,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资信标书中的《承诺函(一)》。 (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确定安装工程承接单位。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由投标人或安装单位委派均可。 | ||
业绩要求: | 资格条件中无业绩要求 | ||
其他: | / |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 |
序号 | 文件名 |
无 |
温馨提示:
-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 3、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
-
(1)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http://zjj.sz.gov.cn/jsjy/)“办事指南”中《建设单位(业主)、货物设备供应商及设备安装企业、监理企业(水运工程类、公路类、地质灾害治理类)、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企业信息登记、投标员登记办事指南》。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联合体主体方须办理数字证书。
(2)办理电子招投标服务,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http://zjj.sz.gov.cn/jsjy/)“办事指南”中《电子招投标服务申请办理指南》。
- 4、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 5、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 6、投标人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刷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在更换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前,原企业信息卡仍可使用)。
- 7、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因任何原因未上传合格投标报名资料的投标报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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