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华投资国华胜科(新巴尔虎)风电有限公司源网协调性能技术改造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390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1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ezb240010393001
预算金额39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辰010-5733741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国华投资国华胜科(新巴尔虎)风电有限公司源网协调性能技术改造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国华投资国华胜科(新巴尔虎)风电有限公司源网协调性能技术改造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10393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10393001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东方电气新能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禾望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390.000000 404.000000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1、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5-6-00897-2021、2027年05月31日
2、安全生产许可证、-、(川)JZ安许证字[2023]003669、2026年02月14日
3、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号:<粤>JZ安许证字[2024]001731、2027年02月22日
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证书号:6-1-00076-2024、2030年01月25日
3、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 1、德昌风电场、铁达风电场东电风力发电机组高电压穿越及一次调频技术改造、德昌风电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11月
2、华电风水山风电场一次调频改造合同、吉林省汉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10月
3、三峡江苏分公司响水路上风电场风机调频机组改造项目合同、南京赛晟电力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9月
4、华能蒋公岭风电场一次调频配合调试服务合同、华能江西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6月
5、江西大唐国际新能源九龙山、金华山风电场风机高电压穿越功能升级工程施工合同、安远大唐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西大唐国际石城风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12月
6、大唐四川川北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广元风电分公司运营风电场东方风电机组耐频耐压改造、大唐四川川北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广元风电分公司、2023年8月
7、莲花滩风电场一期133台东汽1.5MW风机高电压穿越改造设备采购合同、建投燕山(沽源)风能有限公司、2023年
8、乌兰五号风电场风电高电压穿越、一次调频改造及仿真建模合同、内蒙古蒙能烏兰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12月
9、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中宝风电场东汽FD77D型风机高电压穿越改造及仿真建模、次同步谐振治理项目合同、中电投张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9月
1、东方电气莲花滩风电场一期变频器升级、东方电气新能科技(成都)有限公司、2024年1月
2、运达云南中水顾泸西东华-大坡顶-小海子风电场高穿改造项目、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7月
3、江西大唐国际新能源九龙山、金华市风电场72套变流器升级、东方电气新能科技(成都)有限公司、2024年1月
4、运达绿脑包风电场一期66台变流器改造合同、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7月
5、贵州关岭、白马山二期风电场一次调频及惯量响应技术服务合同、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9月
6、运达华能昌图太平风电场33台1.5MWABB变流器高穿改造项目、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1月
7、运达中节能德令哈一期项目1.5MW变流器高穿技改服务合同、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6月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CEZB240010393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杨辰    电话:010-57337418
    邮箱:20064753@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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