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社会代理]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中韩城市馆项目2023年日常安保服务外包招标公告
金额
186.46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7/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6.46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颖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锐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绍双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5
公告正文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中韩城市馆项目2023年日常安保服务外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中韩城市馆项目2023年日常安保服务外包已由吉林省长盛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会议纪要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长盛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中韩城市馆项目2023年日常安保服务外包;
2.2 招标内容:日常保安员16人,保安班长1人,中控室值班保安员3人,共20人;主要包含中韩城市馆项目日常保安;中韩城市馆项目大型活动临时保安用工(详见招标文件);
2.3 服务期限:2023年8月1日—2024年7月31日;
2.4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
2.6项目金额:约18646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并提供总公司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良好证明;具有本年度最近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本年度依法免税或依法尚未达到纳税标准的,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将营业执照副本(分公司投标的还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及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人办理投标事宜则不需要提供)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441772148@qq.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进行审核。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25日14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长盛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德贤路与尚德大街交汇长德智能装备产业园6号楼A幢218室
联系人:刘颖
联系电话:0431-8058175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锐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关区繁荣路与亚泰大街交汇我的家园4栋2单元204室
联 系 人:郭绍双
电    话:0431-8222619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
电话:0431-81180207
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采购人名称
吉林省长盛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方法
0431-80581756
采购人地址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德贤路与尚德大街交汇长德智能装备产业园6号楼A幢218室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锐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0431-82226199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南关区繁荣路与亚泰大街交汇我的家园4栋2单元204室
采购项目名称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中韩城市馆项目2023年日常安保服务外包
预算金额(万元)
186.460000
最高限价(万元)
186.4600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2.1 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中韩城市馆项目2023年日常安保服务外包;
2.2 招标内容:日常保安员16人,保安班长1人,中控室值班保安员3人,共20人;主要包含中韩城市馆项目日常保安;中韩城市馆项目大型活动临时保安用工(详见招标文件);
2.3 服务期限:2023年8月1日—2024年7月31日;
2.4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
2.6项目金额:约1864600.00元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并提供总公司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良好证明;具有本年度最近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本年度依法免税或依法尚未达到纳税标准的,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3-07-04 09: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将营业执照副本(分公司投标的还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及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人办理投标事宜则不需要提供)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441772148@qq.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进行审核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邮件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1000
公告期限
5
投标截止时间
2023-07-25 14:30
开标时间
2023-07-25 14:30
开标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郭绍双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0431-82226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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