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①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szzfcg.cn) ② 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szzzt.com) 相关公告在以上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3、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可以通过快递方式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我司(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中正招标),送达时间以我司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快递箱封面需用A4纸清晰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照征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邮寄过程中出现包装密封破损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情形的责任与后果。投标供应商未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