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禄丰市中医医院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6800.00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4/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hh2024-08号
预算金额6800.00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灏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知敬1528859752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YNHH2024-08号(招标文件编号:YNHH2024-08号)
二、项目名称:禄丰市中医医院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禄丰市悦和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人民医院食堂
中标(成交)金额:0.68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禄丰市悦和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人民医院食堂
中标(成交)金额:0.6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禄丰市悦和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禄丰市中医医院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1包)      禄丰市中医医院食堂金源院区      1、中标单位与采购方签订服务合同前,一次性向采购方缴纳保证金共20000元。
3、服务期限:2年。合同期间金源院区因不可抗的政策性原因,需要终止协议的,自然终止协次,双方不承担后果,管理费按照实际承包的时间计算缴纳。
4、满意度测评情况:职工及患者满意度测评每月一次,满意度≥90%,低于标准的,第一次进行约谈,扣保证金2000元,第二次解约,扣除剩余的所有保证金。
5、中标方主动承担创文、创卫、营养健康食堂、老年幸福食堂等政府指令性任务,配合医院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6、菜品要求:
(1)早餐不少于10个品种,含蒸、煮、炒、面点、果蔬等;
(2)正餐不少于30个品种:含蒸、煮、炒、炖、卤、面点、果蔬等。
(3)特殊要求:满足特殊饮食需求的患者及医疗养老中心老人的个性化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
(4)食堂不得销售四季豆、菌类、野生动物等容易中毒及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相关食品。
(5)不得售卖烟草制品。
7、价格管理;菜价不可高于市场价,经院方审核同意方可实施。
8、水电费自行承担。
9、爱护设施设备,由于人为性损坏的按原价赔偿,设备故障需要维修的或者需要增加设施设备的由中标方自行承担,所增加的设施设备所有权归中标方。
10、对职工及患者最低优惠不低于10%。
11、老年幸福食堂对65岁以上老人优惠力度不低于10%。
12、承包方所用人员一切事故、工伤等事件,由承包方自行解决,均与医院无关。  
   2年,合同期间金源院区因不可抗的政策性原因,需要终止协议的,自然终止协次,双方不承担后果,管理费按照实际承包的时间计算缴纳。      服从院方管理,满足院方及患者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禄丰市悦和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禄丰市中医医院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2包)      禄丰市中医医院食堂龙腾路院区      1、中标单位与采购方签订服务合同前,一次性向采购方缴纳保证金共20000元。
3、服务期限:2年
4、满意度测评情况:职工及患者满意度测评每月一次,满意度≥90%,低于标准的,第一次进行约谈,扣保证金2000元,第二次解约,扣除剩余的所有保证金。
5、中标方主动承担创文、创卫、营养健康食堂、老年幸福食堂等政府指令性任务,配合医院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6、菜品要求:
(1)早餐不少于10个品种,含蒸、煮、炒、面点、果蔬等;
(2)正餐不少于30个品种:含蒸、煮、炒、炖、卤、面点、果蔬等。
(3)特殊要求:满足特殊饮食需求的患者及医疗养老中心老人的个性化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
(4)食堂不得销售四季豆、菌类、野生动物等容易中毒及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相关食品。
(5)不得售卖烟草制品。
7、价格管理;菜价不可高于市场价,经院方审核同意方可实施。
8、水电费自行承担。
9、爱护设施设备,由于人为性损坏的按原价赔偿,设备故障需要维修的或者需要增加设施设备的由中标方自行承担,所增加的设施设备所有权归中标方。
10、对职工及患者最低优惠不低于10%。
11、老年幸福食堂对65岁以上老人优惠力度不低于10%。
12、承包方所用人员一切事故、工伤等事件,由承包方自行解决,均与医院无关。  
   2年      服从院方管理,满足院方和患者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秀贵、吴志伟、张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相关规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禄丰市中医医院     
地址:禄丰市金山镇龙腾路2号        
联系方式:0878-41237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灏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禄丰市禄城丰景17-6幢商铺            
联系方式:李知敬 152885975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知敬
电 话:  1528859752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