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采购信息
         (潜在报价人):
中铁十四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拟就成渝中线重庆段站前4标项目经理部施工所需变压器组织集中采购。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     
1.采购内容
采购的设备、包件、数量等内容详见“采购设备一览表”。
2.合格报价人
2.1报价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符合采购产品生产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并具有本次所采购产品生产或供应经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报价人必须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一般纳税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中本次采购物资应为主营业务;
2.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近两个年度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含),报价人具有生产、销售本次招标设备的资质、资格和专业技术能力;
2.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产品生产商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4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有良好销售业绩且出具二个或二个以上近两年公路、铁路、市政工程等行业大型项目的招标设备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2.5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本次采购不接受因设备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理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接受在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2.6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或代理合同原件(厂家资格声明及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报价;报价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报价;报价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2.7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采购文件获取
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7日8:00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竞争性谈判文件每个包件收取工本费用(人民币)500元整,一包一投,售后恕不退还,竞争性谈判文件为电子版,恕不提供纸质版。
地点: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成渝中线重庆段站前4标项目经理部(重庆市大足区龙棠大道东吉希庄园大酒店)。
4.报价文件递交和开标
时间:2023年9月15日08:00至09:30时。
报价文件递交和谈判地点: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成渝中线重庆段站前4标项目经理部(重庆市大足区龙棠大道东吉希庄园大酒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报价保证金为2万元人民币整/包件,于2023年9月14日18:00前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交至采购单位账户,逾期者视为放弃。
5.采购人信息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
采购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成渝中线重庆段站前4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 王庆              田震  
联系电话:13345098068   18695019877  
邮箱:55647293@qq.com
标书费、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成渝中线重庆段站前4标项目经理部
账  号:99011231014000588554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二〇二三年九月一日 
附表:
采购设备一览表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报价保证金
工本费(元)
交纳至
(万元)
BYQ-01
变压器
800KVA

11
2
500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成渝中线重庆段站前4标项目经理部所属工地
变压器
630KVA

2
变压器
500KVA

3
高压架空绝缘线
10KV
公里
25
合计:
台/公里
41




第一部分  报价人须知
一、总则
1.工程概况
公司承建的成渝中线标段内隧道3.5座/12.435km,分别为磨盘山隧道出口(2289m),棋盘桥隧道(2138m),许家坡隧道(4282m),高峰村隧道(3780m);桥梁10.5座/7.457km,其中特大桥6.548km、大桥0.798km、中桥0.114km;区间路基0.72km,挖方35.4万方,填方1.1万方;大足石刻站场工程1处,挖方61.1万方,填方54.1万方;大足石刻站梁场(制架梁420孔,其中其中站前3标186孔、4标234孔);桥隧总占比94.0%。
2.采购资金来源
采购人将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的一部分,用于支付采购设备合同费用。
3.采购范围和内容
3.1本次采购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数量、交货地点及交货日期见产品描述表(附表2)。
3.2被确定为成交人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4.采购人信息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
采购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成渝中线重庆段站前4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 王庆              田震  
联系电话:13345098068      18695019877  
邮箱:55647293@qq.com
标书费、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成渝中线重庆段站前4标项目经理部
账  号:99011231014000588554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5.合格的报价人
5.1报价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符合采购产品生产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并具有本次所采购产品生产或供应经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报价人必须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一般纳税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中本次采购物资应为主营业务;
5.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近两个年度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含),报价人具有生产、销售本次招标设备的资质、资格和专业技术能力;
5.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产品生产商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4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有良好销售业绩且出具二个或二个以上近两年公路、铁路、市政工程等行业大型项目的招标设备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5.5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本次采购不接受因设备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理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接受在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5.6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或代理合同原件(厂家资格声明及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报价;报价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报价;报价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5.7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合格的产品及服务
6.1报价人应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且符合国内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的物资。
6.2报价人应提供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运输、装车、售后服务以及承担其他相关的义务。
7.费用
报价人应承担自身发生的所有与采购有关的一切费用,并且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
二、采购文件
8.采购文件的组成
8.1采购文件由以下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采购须知
第二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部分 技术规格书
第四部分 评审办法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采购过程中,对采购文件所做的澄清、答疑、补遗等,均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8.2技术规格书中涉及商务条款的内容如与采购文件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表述为准。
9.采购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遗
9.1报价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说明、术语、技术规格书等。如发现采购文件缺页或错误等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澄清,以便补齐,否则,责任自负。
9.2报价人如果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的内容进行澄清,应按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地址以书面(扫描件)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凡2023年9月11日18:00时前书面提交的需澄清问题传真至采购人,采购人均将给予书面解答,逾期不予受理。
9.3采购人对采购文件的补遗或答疑,将在2023年9月12日18:00时前以书面或电子邮箱方式通知所有报价人。报价人接到书面通知后应在12小时内书面确认。对于报价人未及时了解补遗或答疑信息,造成报价人报价错误,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9.4对采购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答疑或补遗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
10.采购文件的修改
10.1在报价截止时间3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报价人。如果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距开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开标截止时间。
10.2报价人收到修改内容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10.3采购人所做的一切有效的通知、补遗和答疑等都将作为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10.4如采购方遇业主甲供或者甲控等因素干扰时,报价人要无条件配合采购人。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
11.报价文件的装订、版式及文字
11.1报价文件装订要整齐规范,必须胶装,不得用活页装订,否则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11.2报价文件的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
11.3报价文件应印制,并按连续页码顺序装订。
12.报价文件的组成
报价人须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报价文件并建立目录。
12.1 报价函(附录1)。
1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附录2)。
12.3报价人资格声明(附录3)。
12.4组织供应能力说明(附录4)。
12.5采购设备报价表(附表1)。
12.6产品描述表(附表2)。
12.7代理或合作证明(如是代理)。
12.8制造工厂和代理商经过年审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扫描件)。
12.9制造工厂和代理商的企业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有效扫描件)。
12.10制造工厂产品生产许可证或特许证(有效扫描件)。
12.11制造工厂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12.12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或技术鉴定合格证书。
12.13技术规格偏离表(附表3)。
12.14商务条款偏离表(附表4)。
12.15报价人近两年度的财务报表(有效扫描件)。
12.16具体的组织供应、运输、安装、验收、售后服务方案。
12.17供应业绩:见“合格报价人”要求。
12.18报价人概况。
12.19产品技术规格书。
12.20报价人须提供采购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12.21报价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13.报价保证金
13.1报价人应缴纳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为每包件2万元人民币整。
13.2保证金须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于2023年9月14日18:00前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交至采购单位账户。
13.3报价人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缴纳报价保证金。否则,该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13.4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将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力:
(1)报价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
(2)成交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照第26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成交人未能按第27条,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13.5报价保证金的退还:评审结束后,向未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且未出现13.4(1)情况的报价人一次性退还保证金。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确定的成交人和其他未出现13.4情况的成交候选人一次性退还保证金。
14.产品报价
14.1本次采购产品的报价为到站总价,包括设备运输至采购方工地车板交货前所有费用及税费。报价人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完成采购设备报价表(附表1)、产品描述表(附表2)和单价成本分析表(附表5),表中各栏应填写齐全,不得空白。报价人应对现场进行必要的考察,以确定准确的卸货地点、运输条件并确定合理的运输费用。运杂费一栏应如实填写,不得免费,否则将导致其报价文件被拒绝。采用“一票制”结算,运费包含在合同单价中,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4.2产品报价
14.2.1 出厂单价
报价产品出厂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或库房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14.2.2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货物出库费、装车费、运输费、损耗、利润及各种税费的综合费用。
14.2.3报价人报出的综合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保持固定不变,不考虑任何调整因素。
14.2.4报价人须填写拟供产品生产厂名称(生产商除外)。
14.2.5结算价格:采用固定价格结算,结算价格=结算单价*结算数量。
15.报价有效期
15.1自采购文件规定的提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内保持有效。
15.2在上款规定的原报价有效期结束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报价人延长报价有效期,报价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进行答复。如果报价人同意延长要求,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报价文件,采购人和报价人在本次采购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顺延至新的报价有效期终止;如果报价人拒绝延长要求,则其报价失效。
16.报价文件的签署、份数及检查
16.1报价人在提供报价文件时,所有的表格、承诺及签署的文件均需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及一份电子版报价文件(用U盘作为存储载体,确保数据读出。其中:文字以Word格式提供;采购设备一览表、产品描述表均需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以Excel格式提供,其中数字禁止采用链接)。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当电子版与纸质文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文本为准。
16.2 报价文件正本应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
16.3报价文件原则上不应有涂抹等修改。如确需修改,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17.利益冲突
17.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报价。
17.2生产企业和本企业代理商不得同时报价。
四、递交报价文件
18.报价文件的密封
18.1密封件之一:报价人应将装订好的报价文件正本一份与副本二份分别装在两个内层信封,并在内层信封和报价文件封面写明“正本"及“副本”字样,然后把两个内层信封放在一起用一个外层信封装好,内外层信封均应密封完好标明“报价文件”字样。
18.2密封件之二:报价人应将电子版报价文件单独密封并标明“电子版”字样。
18.3上述二个密封件的外层均应注明:项目名称、包件编号和报价人全称,注明“在(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字样,密封处应有密封章。
19.报价文件的递交
19.1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限和地点:所有报价文件于2023年9月15日北京时间08:00-09:30前递交,其他时间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9.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成渝中线重庆段站前4标项目经理部(重庆市大足区龙棠大道东吉希庄园大酒店)。
19.3报价文件递交后,报价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递交的报价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但须出具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通知书。
19.4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后,无论报价人是否被确定为成交人,报价人均无权索回报价文件及电子文档。
五、竞争谈判
20.竞争谈判
20.1采购人在“报价人须知”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谈判。
20.2竞谈会上,采购人将当众宣读报价人名称、首次报价、修改和撤回报价文件的通知,以及采购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20.3采购人将在谈判会现场做记录,报价人签字确认。
20.4采购人依法成立谈判小组。
20.5评审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根据符合租赁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按采购设备的种类分别进行综合评分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21.疑问解答
在评审期间,采购人可要求报价人对其报价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2.谈判采购结果确定的原则
22.1结果确定规则方案:评审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评审小组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对报价文件进行分析评价,编制评审报告。评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采购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审的任何活动。
22.2本次采购评审采取经评审的综合评标方法。
22.3评审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推荐成交候选人。
22.4确定备选供应商
六、确定成交人
23.确定成交人
采购人根据采购评审小组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排序确定成交人。
24.成交通知书
24.1采购人确定成交人后,将向成交人发出书面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24.2采购人保留在授予成交通知书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报价或宣布报价无效的权力,以及宣布采购程序无效或作无效报价处理所有报价文件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授予合同
25.授予合同的标准
25.1采购人将根据采购评审小组的推荐,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且经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报价人。
25.2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报价人。
26.调整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工程要求对交货数量、交货规格、交货地点和交货期进行适当调整,但不得对合同出厂单价或其他实质性条款和条件作任何实质性改变。
27.履约保证金
27.1成交人需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每包件人民币10万元整。
27.2如在本条规定时间内成交人不能提供履约保证金,则采购人将取消其签约资格,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8.签订合同
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若因成交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将取消其签约资格。
29.保密
29.1采购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有关的其他情况。
29.2有关采购文件领取、报价文件审查、澄清、评估与比较以及授予合同意向等有关的一切情况,均不得透露给报价人及其他任何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
八、重新采购
30.重新采购
若出现下列规定的情况时,则重新采购:
(1)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少于三个;
(2)所有报价文件被评审委员会否决的;
(3)所有报价均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的价格时;
(4)其他原因需要重新采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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