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7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八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佳木斯市2021年棚户区改造工程第四批次联合地段(含建国西胜利路南)东府名居改造项目二标段劳务分包(第一批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八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拨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黑龙江省八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佳木斯市2021年棚户区改造工程第四批次联合地段(含建国西胜利路南)东府名居改造项目二标段劳务分包(第一批次)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八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佳木斯市2021年棚户区改造工程第四批次联合地段(含建国西胜利路南)东府名居改造项目二标段劳务分包(第一批次)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JT-XM-ZBCG-FW-202310-0082
2.3 招标内容:
人员要求:劳务人员必须在招标人要求进场5日内全部到位;投标人应保证每日配备相应人员数量满足招标人需求。
              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承包方式为劳务扩大清包,楼号为13#/17#/19#及其相连地下车库,包括部分工程实体材料和周转材料、所有的机械(除砼汽车输送泵)、小型工器具、辅材辅料及劳保用品的投入及管理。
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联系单设计变更等所示内容含模板、钢筋、砼、砌筑、脚手架、内外墙抹灰、屋面、地面、楼内大白涂料(顶棚刮胶)、防水、周转材料、辅材、放线及配备塔吊(升降机)司机、信号工、现场管理人员及除砼输送汽车泵外的施工机械、小型工器具等。具体分包范围如下:
工程人工费:
基础、主体结构及二次结构工程、脚手架的人工费。
内、外墙抹灰人工费及室内天棚刮大白(胶)人工费,内墙粉刷人工费。
楼、地面人工费,包含地热建筑做法。
屋面工程人工费。包含出屋面排气孔、烟道出口等的安装人工费。
施工产生的孔、洞二次封堵、烟道孔吊盒及浇砼;施工产生的预埋件的安装及割除;楼梯护角筋制做、电梯口防护网制做、散水、踏步台阶等零星工程人工费。
人工费包含管理人员及测量人员、塔吊、升降机、信号工、电工等人员开支。
非承包人的分项工程包括:土方工程、门窗工程、电梯包口、瓷砖、石材铺贴安装、电气及照明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及暖通工程、电梯工程、成品烟道、楼梯扶手、栏杆、人防工程及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分包工程等。上述工程及发包人指定分包涉及外脚手架,垂直水平运输、材料堆放管理场地保管等由承包单位配合。
土方工程:基坑土方开挖、外运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负责基槽土清理、人工配合。室内外土方回填机械费由发包人负责,人工费由承包人负责。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规范要求,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化,购置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及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承包单位负责。围挡、围栏、安全门、企业宣传标志、标识及宣传用品由发包人提供,发包人办公区场地硬化及施工主道路硬化材料费由发包人负责。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人工费全部由承包单位负责,达到发包人的规定的要求。施工所必须的生产、生活建筑物、构建物、防护棚、电梯口(升降机口)的成品防护栏杆及包括临水、临电在内的其他临时设施由承包单位负责,临时设施的巡检、维修、维护由承包单位负责。施工用临水水费、临电电费用由发包人负责,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临电采用挂表计量。土建内业的编制、收集、整理及成册由发包人负责,包含其他专业内业资料的整理、合订。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关数据报表。
发包人指定的合同外的工作任务,单独进行计量,计入结算。
合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的所有人工费、赶工工期费用、夜间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用、雨季施工增加费、冬季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标准化、市场人工费的涨价风险。 除非特别指明,除此之外的如材料配合用工、与其它分包人的配合。 计算建筑面积规则:以《GB/T50353-2013》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准。基础、地下夹层不单独计算,造价已含。正负零以下算至保温外边线,正负零以上主体结构面积计算至结构外边线,不含外保温层。按工大设计院院提供图纸核实建筑面积为  19439.14 ㎡;
2.5 劳务服务期限:2023 年10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共437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要求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劳务人员至少进场100人;
2.6 劳务服务地点:佳木斯市长安路北,滨江路南含建国街;
2.7 最高投标限价:13866634.3 元人民币(大写金额:壹仟叁佰捌拾陆万陆仟陆佰叁拾肆元叁角);
2.8 质量标准: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合格 等级。
2.9 安全目标要求:满足国家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达到建设单位、甲方及上级单位关于安全文明工地创建的要求,乙方进场施工负责购买意外险,医药费十万元之内乙方自行承担,十万元之外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负责购买本项目的工伤险,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
2.10 付款方式:甲方工程款在地库封顶后,按地下室面积(暂按4146.39㎡)的1.5倍支付地库已完工程量的90%。地上主体结构分两次付款,施工完一半付已完一次结构工程款的60%,封顶后支付余下一次结构工程款的60% ,二次结构全部完成付至二次结构工程款的60%,抹灰完成付至抹灰工程款的60%。地面全部完成后拨付地面工程款的60%。工程完工后总价款拨付至80%,竣工验收后总价款拨付至97%,留3%质保金至工程保修期完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 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具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所供服务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设计文件要求和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信誉良好,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 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或处于投标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3.2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 在“信用中国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近三年 (2020 年 10 月 9 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
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9日8时30分至2023年10月14日8时3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已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 ” (以下简 称“采购服务平台 ”) 注册的 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 ” ,按要求操作 完成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投标人需在采购服 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 “注册及 CA 管理 ” ,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办 理完成 CA 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4.3 CA 数字证书可线上办理也可现场办理:现场办理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大道 245 号(信诚招标公司) ,咨询电话详见门户网站下方;
4.4  招标文件售价:不收取;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0 月 17 日13 时 30 分;
6.2 投标人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黑龙江交投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编 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规定 的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项 目 招 标 公 告 在 黑 龙 江 政 企 招 采 数 字 服 务 平 台(http://zc.hljsjtjt.com/) 和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其他
本 项 目 采 用 全 流 程 电 子 招 采 , 通 过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http://zc.hljsjtjt.com/)开展招投标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 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内的操作手册,参与投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
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八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怡园社区杏林路10号
邮    编:150000
联 系 人:武女士
电    话:18217750895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监督部门电话:0451-51157021
2023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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