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源路工程设计
发源路工程设计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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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发源路工程已由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行审投建〔2023〕6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相城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人为苏州通恒市政公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发源路工程设计(标段)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苏州市相城区黄桥街道,东挺河路 (S228 地面辅路)西侧,规划尝水路东侧。 2.2建设规模:涉及道路长约1.58公里,路宽约44至46.5米;配套建设桥梁、排水工程、交安设施及照明、景观绿化等综合管线工程。项目建安费约17106万元,设计费约354万元。 2.3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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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
E3205010304040773001001 | 发源路工程设计 | 发源路工程设计 | 354.00 | 45 | |||||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专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专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甲级资质;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资格;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4、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三、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仅限于新建道路、配套建设桥梁、排水、交安设施及照明、景观绿化、综合管线及其它配套功能设施等有关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和相关专业深化设计工作及配合服务,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四、设计范围: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及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图纸报审、概算文件编制(不含招标清单及标底编制)、相关设计成果的论证完善、现场指导与监督等内容及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施工配合和现场设计服务。五、设计周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20天,施工图设计25天,以及施工指导等后续服务的时间。六、备注:1、资格预审申请事宜须由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2022年12月至2023年02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2、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拟派项目负责人连续近三个月(2022年12月至2023年02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3、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4、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布并启用最新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的通知;5、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当有效投标为4~6家时,由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大于6家时,由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5家中标候选人,最终由招标人采用权重票决法确定中标人;当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不再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分标准打分,根据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7、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排名第二、第三的中标侯选人进行补偿,补偿费各0.5万元,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八、本项目项目法人为苏州市相城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苏州通恒市政公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3年03月14日00:00至2023年03月20日23:59:59;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28日 13时15分。 5.2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8086上发布。 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8.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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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苏州通恒市政公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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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苏州市相城区古元路 | 地 址: | 苏州市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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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215000 | 邮 编: | 215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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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朗莎莎 | 联 系 人: | 金吴平/于民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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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12-65807015 | 电 话: | 0512-65981596-8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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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传 真: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970949374@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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