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区马厂乡孟家湾村羊肠沟1#、2#大型淤地坝建设工程水利水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都区马厂乡孟家湾村羊肠沟1#、2#大型淤地坝建设工程已由海东市乐都区水务局以东水(2024)1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东市乐都区水土保持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海东市乐都区水土保持站,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创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乐都区马厂乡孟家湾村
(2)招标范围:工程任务为拦泥淤地、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总库容为102.92万m3(羊肠沟1#大型坝52.05万m3、羊肠沟2#大型坝50.87m3),滞洪库容24.32万立方米(羊肠沟1#13.43万m3、羊肠沟2#10.89m3),具体内容详见各标段招标内容。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2842001002
标段名称:乐都区马厂乡孟家湾村羊肠沟1#、2#大型淤地坝建设工程标段二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9月25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09月25日
建设内容:本工程坝型确定为碾压式均质土坝,由坝体、放水工程和溢洪道“三大件”组成。
土坝坝轴线垂直沟道布设,坝顶长90.57m,坝顶宽5m,沟底高程为2000.80m,坝顶高程为2035.30m,最大坝高为34.5m。上游坝坡1:2.5,下游坝坡坡比从上往下,第一道马道以上为1:2,以下为1:2.25。坡脚设置贴坡式排水体,高4m,长19.20m。在下游坝坡马道及岸坡布设纵横向排水沟。坝坡绿化1.20hm2。
放水工程由卧管、卧管消力池、涵管、消力池组成。卧管采用矩形断面,宽0.8m,高0.6m,纵坡比降为1:2,台阶高为0.3m,最低放水孔高程2007.17m,最高放水孔高程为2033.57m,总高度为28.43m,分为89台阶,阶差0.3m,每级台阶设1个放水孔,放水孔孔径为0.25m,按2台2孔放水设计。卧管消力池采用矩形断面,顶部设盖板,池长2.5m,宽0.8m,深0.5m。消力池底部高程2005.14m,顶部高程2006.87m。涵管结构采用钢管外包钢筋混凝土,内径0.8m,进口底高程2005.64m,出口底高程2004.00m,高差1.64m,总长164m,纵坡为1:100;涵管出口后接消力池,消力池采用矩形断面,池长4.5m,宽0.8m,深0.7m,跌差5.0m,消力池出口布设钢筋混凝土尾水渠,长7.11m。
溢洪道由进口段(渐变段、溢流堰)、泄槽、出口段(消力池、尾渠)三部分组成,总长136.96m。渐变段渠底高程2030.64m,长6m,矩形断面,平面为喇叭口形式,进口宽为6m,出口宽为3m,侧墙高3.0m;溢流堰采用矩形断面,长8m,宽3m,深3.0m;泄槽采用矩形断面,长102.46m(斜长108.0m),宽3m,首端深3.0m,末端深0.9m,底坡比降1:3;消力池采用矩形断面,池长15m,宽3m,深1.3m,消力池底部高程1996.49m,出水口高程1997.79m;出水渠采用梯形断面,底宽5m,边坡比1:1.5,出水渠总长5.5m(其中消力池底坎宽0.5m,铅丝石笼衬砌长5.0m),厚0.5m,渠底纵坡1:200。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并在《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qhsljg.org.cn/userlogin.do)登记。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符合2016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相关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该项目共2(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52842001001、E6301000076052842001002。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4年08月20日00:00时至2024年08月24日24:0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10日 09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乐都区)(地址: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片区海东大道南凉路)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海东市乐都区水土保持站
接收异议联系人:顾女士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2-8633953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东市乐都区水土保持站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创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海东大道15号 |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财富广场B座13楼2134室 |
联系人:顾女士 |
联系人:罗女士 |
电 话:0972-8633953 |
电 话:0971-6375193 |
传 真: |
传 真:0971-6375193 |
2024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