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滨河大道北深业泰然大厦2楼L2-11招租信息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c00240259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深业泰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小姐0755-8369052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第1次变更信息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31日 21时30分00秒 变更为 2025年01月02日 21时30分00秒 | ||
结束日期 | 2024年10月31日 18时00分00秒 变更为 2025年01月02日 18时00分00秒 | ||
起始日期 | 2024年09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变更为 2024年12月19日 09时00分00秒 |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002402592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滨河大道北深业泰然大厦2楼L2-11 |
起始日期 | 2024年12月19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1月02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八路96深业泰然大厦 |
面积/数量 | 715.94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资产性质 | 厂房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5年 | 免租期 | 3个月(装修免租期)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125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自第三年起租金每年递增5%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餐饮除外) |
履约条件 | 1、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承租方须整体承租,不得分租或转租; 3、承租方不得改变物业出租用途; 4、承租方须守法经营、安全使用租赁房产; 5、承租方须按时缴纳各项相关费用。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物业管理费 | 以出租方要求为准 | 空调费 | 以出租方要求为准 |
水费 | 以出租方要求为准 | 电费 | 以出租方要求为准 |
其他 | 以出租方要求为准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批准,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取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1个周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经营的企业。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可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或者国家企业信息网站查询);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到联交所领取《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和《意向承租委托协议》; (7)出租方要求的其他资料。 自然人(以下材料无需签字按手印) (1)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2)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3)到联交所领取《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和《意向承租委托协议》。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1月02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
联系人 | 王小姐;李先生 | 联系方式 | 0755-83690522;0755-83690585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业泰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六路红松大厦B座2G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269,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5年01月02日 21时30分00秒 |
其他
公告发布媒体 | www.sotcbb.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sotcbb | ||
特殊事项说明 | 1、出租物业(房屋)以现状交付,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充分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装修情况等),并了解物业招租的其它信息,并完全接受《房屋租赁合同》。 2、物业产权证用途为“工业厂房”,本次物业出租用途为商业(餐饮除外),后续装修及经营过程中的消防验收 、营业执照办理等各类相关证照需承租方自行申报办理,出租方予以配合,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证照影响正常营业的,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3、承租方应在收到《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因承租方原因未按期签约或者未签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4、合同期内不得变更承租方主体。 5、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 ||
监督电话 | 0755-83690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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