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电商总部经济大厦装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响水电商总部经济大厦装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3209210002000002001
标段编号:E3209210002000002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响水电商总部经济大厦装修EPC总承包项目已由 响水行政审批局以 响行审投资备〔2024〕13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响水县城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响水电商总部经济大厦装修EPC总承包项目(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响水县市民服务中心4号楼。
2.1.2建设规模:响水县市民服务中心4号楼一到四层,一层作为公共接待区域,二至四层作为电商企业办公区,装修面积约65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2776.709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00日历天。注: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开具的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和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并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消防等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确保通过审查。
(2)设备及物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为1个标段。主要包含但不限于本次招标范围内响水电商总部经济大厦装修EPC总承包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详见设计任务书)。
2.2.1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对所有施工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报告文件(含专题研究)编制、相关报批报审手续、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专项设计、变更设计、施工及后期设计配合服务、报规报建、施工图审查、前期咨询、以及其他所有涉及到的相关服务等;
2.2.2施工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装饰工程(含拆除)、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工程、空调及新风、通风工程、消防(含验收)等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2.3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2.2.4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2.2.5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注: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与城建档案馆、建设局对接移交档案)及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最终工程总承包范围以招标人需求及技术要点(含设计任务书)、经图审合格和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
注: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和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允许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其中之一:①、一级注册建筑师;②、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具体要求详见3.6.1。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只能为1家工程设计企业和1家施工企业】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业绩要求: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工程业绩是指: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达到1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自2019年1月1日起(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项目经理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响水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需提供从2024年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9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0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11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3.12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有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投标人同一天参加多个项目投标的,只要有一个项目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条、第22条废标的,本项目即取消其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49.73.84.193:880/#/login。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6 月 19 日 9 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评定分离法”。详见附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以及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s://ggzy.xiangshui.gov.cn:8100/zbtbv2022/index.html 同步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 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注:(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49.73.84.193:880/#/login(注:此系统为新系统,需要重新注册主体库新信息与下载新驱动,具体可以参考交易系统界面操作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为GEB8 下载网址为:https://huiyizhao.glodon.com/website/#/download 选择江苏省,)
(3)“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http://49.73.84.130:81/#/login
(4)使用互联互通小助手CA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 国信CA 盐城专线: 02589631967 CFCA盐城专线:18061882568
(5)开标现场暂不核查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审查。
注: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张磊磊 15396887667 樊红丽 15665152340 薛工13338617805 或 蔡工15358238096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响水县城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响水县城规划路金色家园1号
联系人:姚女士
电话:18762507227
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建军东路102号
联系人:吴工
电话:18151388078
电子邮件:3418988077@qq.com
附件: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审计分,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7名定标候选人(不足按实计取,但不得少于3名,少于3名,本项目重新招标),(定标候选人公示不排序)。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方案,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
投标函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授权委托书 |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联合体投标(如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2.2.6条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2.1 | 商务标 | 详见评标方案 | |
1.2.2 | 经济标 | 详见评标方案 | |
1.2.3 | 技术标 | 详见评标方案 | |
2.3.4 |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 1、评标方式 □定性评审 R定量评审 □定性+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商务标 ?经济标 ?技术标 3、评审顺序:资格审查-技术标-经济标-商务标部分。根据综合评分,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7名定标候选人(不足按实计取,但不得少于3名,少于3名,本项目重新招标) 。 | |
2.3.5 |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 ?优选法:优选中标候选人数量 7 名,数量不足的,按实际计取,但不得少于3名。 (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法开展评标活动,评标结束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按照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7 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 |
2.5.2 | 竞争性判断 | 采用评定分离有效中标候选人数量少于3家的: R本项目不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直接重新招标。从投标报价和技术方案进行判断。 £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
评标方案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设计文件:2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68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2分 |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1 | 1.1设计文件(20)
| 1.设计说明(3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3.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 |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4分) | 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 4、与建筑的协调性。 | |||
3.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 | |||
4.空间功能(3分) |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参观流线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 | |||
5.空间造型(3分) | 1.设计创意及空间处理是否合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空间功能和形式统一。 | |||
6、设计深度(5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3.设计创意及空间处理是否合理。 4.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空间功能和形式统一。 5、整体设计思路(包含但不限于方案平面布置图、整体设计方案效果图纸等)进行评比; 6、设计施工方案(装饰施工图纸及立面、强电施工图纸等)进行评比。 | |||
注:1、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68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66分) | 注:“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均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条明确的不可竞争部分费用,评标时直接引用,不因任何情形改变。 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采用苏建招办〔2017〕7号文‘二、投标报价评审’中方法四(ABC合成法)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附件),参数设置如下: K值取值范围: 95%、95.5%、96%、96.5%、97%、97.5%、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 8%、9%、10%、11%、12%、13%、14%、15%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2 倍;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该项评审因素是否设立,由招标人自主确定,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以下评审方法供参考: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初步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
2.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5.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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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提供职称证书。 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的得0.5分。提供注册证书。 项目造价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具有高级职称的得1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 注:上述项目组成员同一人有多类证书仅计一次分,不重复计分,投标时将上述证书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系统内;确保上述人员从2024年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须提供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手册原件扫描件或劳动保险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费凭证原件扫描件或提供印有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参保缴纳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须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扫描件(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 ||
5 |
工程业绩(2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达到1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 1分。 注:资格审查业绩和加分业绩不重复使用。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使用。 | ||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达到1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 1分。 注:资格审查业绩和加分业绩不重复使用。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使用。 | ||||
(一)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 1、投标人独立参加投标的(非组建联合体的): (1)提供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分乘0.8; (2)提供纯施工(非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分乘0.7; (3)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非联合体的,得满分; (4)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的,且投标人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牵头方的得满分; (5)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的,且投标人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参与方的得分乘0.6; 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 (1)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且在业绩中担任牵头方的,得满分; (2)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且在业绩中担任参与方的,得分乘0.6; (3)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非联合体的,得满分; (4)本次投标牵头方提供的纯施工、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均不予计分; (5)本次投标参与方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纯施工、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均不予计分。 (二)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 投标人无论是否组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均按以下标准计分: 1、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在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的,得分乘0.8; 2、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纯施工(非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在业绩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得分乘0.7; 3、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且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得满分; 4、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计分。 (三)本计分项企业或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具体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6。 | ||||
6 | 不良记录 |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
附件: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注: 下列描述的方法中“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均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条明确的不可竞争部分费用,评标时直接引用,不因任何情形改变。
方法四: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 B值在初步评审后在有效评标价中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注:B、C值一经确定,不因后续评审、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规定范围指:初步评审后的有效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有效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下浮系数K | 95%、95.5%、96%、96.5%、97%、97.5%、98% | |
下浮率Δ | 房屋建筑工程 | 6%、7%、8%、9%、10%、11%、12% |
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 | 8%、9%、10%、11%、12%、13%、14%、15% | |
机电安装工程 | 9%、10%、11%、12%、13%、14%、15%、16% | |
市政工程 | 12%、13%、14%、15%、16%、17%、18%、19%、20% | |
绿化工程 | 17%、18%、19%、20%、21%、22%、23%、24%、25% |
上述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剔除不可竞争的部分须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