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沙河国家湿地公园与322省道连接线建设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代理联系人王春雷0516-8579703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19
公告正文

一标段、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沙河国家湿地公园与322省道连接线建设工程已由丰县经济发展局丰经发许可【2022】114号文批准,施工图设计已有 丰县交通运输局 以 丰交〔2022〕3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丰县农村公路建设管养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招标人为丰县农村公路建设管养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加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大沙河国家湿地公园与322省道连接线建设工程,位于丰县境内,具体详情如下:

2.1工程概况:

大沙河国家湿地公园位于丰县大沙河镇二坝村,地处大沙河风光带最南端、苏皖交界处,属于县域生态旅游布局中“生态养生旅游风光带”、“南部生态观光游”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由生态保育、恢复重建、宣教展示、合理利用和管理服务五大功能区组成,湿地公园湿地类型多样,生物种类繁多,未来规划打造成为融湿地保护开发、观光教育为一体的生态湿地公园。

本项目起自大沙河东侧大堤与S322交叉处,路线沿大沙河东侧大堤向南,至S254后转向大沙河西岸继续沿大沙河西岸大堤向南,止于大沙河国家湿地公园,路线全长19.870km。其中,起点至254省道段为新建段,长16.235km,254省道至终点段为既有道路利用,长3.635km。

一标段:路线为起点(322省道)至K12+350.203(夹河闸)段,全长12.350km。本标段道路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度10m,路面宽度8.5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内容包括路线、路基路面、安保设施、路线交叉、排水工程等。

二标段:路线为K12+350.203(夹河闸)至K16+235.203(254省道)段,全长3.885km。本标段道路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度10m,路面宽度8.5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内容包括路线、路基路面、安保设施、路线交叉、排水工程等。

2.2招标内容

本项目共设2个标段,即一标段、二标段;

一标段建安费约5803.5万元;二标段建安费约:2050.0万元。

招标内容为标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安全设施等(具体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相关附属工程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

2.3计划施工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2年10月28日;

计划交工日期: 2023年06月08日;

工期:224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4)根据《江苏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申请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3.1.2业绩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承担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34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必须包含路基和路面)施工项目的施工业绩。

二标段: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承担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必须包含路基和路面)施工项目的施工业绩。

3.1.3项目经理资格: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一标段: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

    二标段: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资质。

    持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一标段:2019年1月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担任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34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必须包含路基和路面)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

    二标段:2019年1月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担任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必须包含路基和路面)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岗项目。

    3.1.4项目总工资格: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持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一标段:2019年1月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担任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34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必须包含路基和路面)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含副职);

二标段:2019年1月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担任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必须包含路基和路面)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含副职);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不得有在岗项目。

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无其他在岗项目按下列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①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以上证件在投标截止日须在有效期内。

3.2相关投标人(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8同一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2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取1个标段。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标段,另电子交易平台系统要求:须支付200元/标段平台服务费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售后不退。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及“徐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丰县农村公路建设管养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丰县中阳大道322号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0516-68912021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地址:徐州市淮海西路207号

联 系 人:王春雷、王亚晴

电 话: 0516-85797030、18811939607

电子邮箱:xzjty_ztb_w@163.com

8、其他说明

1、投标人应及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和补充“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中的“项目简介”、“工程简介”且需体现:“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桥跨长度及类型”“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内容,以能充分体现出投标人填报的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的规模和合同内容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录入的信息依法在“信用交通?江苏”平台公布,系统对相关信息的变动(录入、修改、删除等)如实进行记录。投标人承诺对所有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录入信息不再进行事前审核。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信用管理规定视情节确定其失信行为等级,记入其信用档案。

3、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并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络版)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的信息数据应是最新更新的,且投标人不得自行编写,否则视为重大偏差,做否决其投标处理。各投标人及时核对报表内容,避免报表内容有误,导致评标出现偏差和有误的情况。投标人应认真核查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正确性,若发现内容不全或错误,应及时联系系统维护单位进行处理,否则,由此引起的一些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

4、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5、关于人员职务的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6、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2 9 27 日,预约截止时间202210 09 17 30 分。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10 19 9 30 分。开标地点: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7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投标文件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为 2022 10 19 9 30 分,截止时间为 2022 10 月 19 日 1000 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8、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门(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 5 号)。

9、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主持,并全过程向所有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电脑 PC 端、安卓系统、IOS 系统均可),并进入远程会议。

会议号:284-817-684

10、因系统原因本项目“招标文件封面”以及自动生成的招标人修改不了,仅使用丰县交通运输局发布该项目招标公告,该项目实际招标人为丰县农村公路建设管养领导小组办公室。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需要自行填写招标人的地方,均填写丰县农村公路建设管养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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