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恒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木垒分局2023年社会购买服务管理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415.27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szb-2023-1012
预算金额415.27万元
招标公司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木垒分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恒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冬梅1315049098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木垒分局2023年社会购买服务管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9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ZB-2023-1012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木垒分局2023年社会购买服务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4152700
最高限价(元):41527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木垒分局2023年社会购买服务管理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1527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企业具有良好信用,近三年内没有被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有关部门予以禁入处理等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近三年无违法、处罚信息。);
(3)具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供应商不得以其他公司资质投标或中标后转包。如发现执行项目的公司并非中标公司,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并向中标人追索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7日至2023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10:3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9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9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可自主通过新疆 CA 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 CA 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 CA,可与新疆 CA 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
4.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进行咨询。
5.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采购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木垒分局
地 址:新疆昌吉州木垒县人民南路170号
联系方式:0994-48283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恒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895号豪威大厦2104室
联系方式:131504909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冬梅、张日伟、任亮
电 话:1315049098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木垒分局2023年社会购买服务管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9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ZB-2023-1012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木垒分局2023年社会购买服务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4152700
最高限价(元):41527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木垒分局2023年社会购买服务管理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1527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企业具有良好信用,近三年内没有被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有关部门予以禁入处理等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近三年无违法、处罚信息。);
(3)具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供应商不得以其他公司资质投标或中标后转包。如发现执行项目的公司并非中标公司,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并向中标人追索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7日至2023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10:3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9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9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可自主通过新疆 CA 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 CA 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 CA,可与新疆 CA 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
4.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进行咨询。
5.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采购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木垒分局
地 址:新疆昌吉州木垒县人民南路170号
联系方式:0994-48283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恒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895号豪威大厦2104室
联系方式:131504909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冬梅、张日伟、任亮
电 话:13150490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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