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丰县财政局关于长丰县2024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更新采购第1、2包(二次)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1/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2024ACCHZ00357
二、项目名称:长丰县2024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更新采购第1、2包(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徽奇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梅冲湖路与凤麟大道交叉口聚伟电力2#综合楼第一层
被投诉人: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相关供应商:上海金康一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卫昌路 315 号 2 幢(金山嘴工业 区经济园区)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投诉事项称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多条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参数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均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决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长丰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06日
二、项目名称:长丰县2024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更新采购第1、2包(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徽奇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梅冲湖路与凤麟大道交叉口聚伟电力2#综合楼第一层
被投诉人: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相关供应商:上海金康一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卫昌路 315 号 2 幢(金山嘴工业 区经济园区)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投诉事项称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多条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参数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均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决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长丰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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