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建生产用房项目星空实验楼苏州市相城区漕湖空天置业有限公司项目(海鹰空天材料)4、5层装修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55.6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c240yq3n
预算金额255.66万元
招标联系人彭剑锋18550422158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姜峰010-62108221
中标公司江苏三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55.66万元
中标联系人栾兴俊
公告正文
新建生产用房项目星空实验楼苏州市相城区漕湖空天置业有限公司项目(海鹰空天材料)4、5层装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3日16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2月26日16时00分00秒

新建生产用房项目星空实验楼苏州市相城区漕湖空天置业有限公司项目(海鹰空天材料)4、5层装修工程(招标编号:TC240YQ3N)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1、中标候选人的开标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工期(日历天)质量标准项目负责人

1江苏三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556,600.0090天合格栾兴俊

2苏州美嘉华建设科技有限公司?2,646,415.8890日历天合格郑能传

3苏州永腾建筑装饰有限公司?2,676,117.7290天合格顾继华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江苏三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栾兴俊一级建造师
苏 1322018201903847


2苏州美嘉华建设科技有限公司郑能传二级建造师
苏 232101012595


3苏州永腾建筑装饰有限公司顾继华二级建造师
苏 232070820522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响应情况

1江苏三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响应

2苏州美嘉华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响应

3苏州永腾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响应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正式的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复印件,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上述(1)、(2)、(3)中情况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 自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1-2023年度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会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不便于提供的事业单位,可提供内部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时查询结果为准)。事业单位如若查询不到需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承诺函或说明函(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以开标时查询结果为准)。事业单位如若查询不到需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函或说明函(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三名中标候选人均符合上述资格条件要求。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鹰空天材料研究院(苏州)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漕湖街道永昌路12号

联系人:彭剑锋

联系电话:18550422158

采购代理: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人:姜峰

联系电话:010-62108221

电子邮箱:jiangfeng@cntcit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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