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莱山区委党校综合楼及配套设施项目设备采购(政府采购工程)莱山区委党校综合楼及配套设施项目设备采购(政府采购工程)
金额
826.56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706002318005284
预算金额826.56万元
招标联系人吕英姿0535-671872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曲明明0535-6263885
中标公司烟台飞龙集团有限公司826.56万元
中标联系人徐绍洋
公告正文

莱山区委党校综合楼及配套设施项目设备采购(政府采购工程)莱山区委党校综合楼及配套设施项目设备采购(政府采购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招标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莱山区委党校综合楼及配套设施项目设备采购(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编号: E3706002318005284
工程地址: 莱山区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包括教学及会议系统设备、直饮水设备、教学区家具、厨房用具采购及安装等。 招标方式: 公开
建设单位: 烟台市莱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吕英姿 联系电话: 0535-6718729
招标单位: 烟台市莱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吕英姿 联系电话: 0535-6718729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曲明明 联系电话: 0535-6263885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9/6 9:00:00
开标地点: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定标时间: 2024/9/11 9:00:00
定标方式: 集体议事法
三、评审委员会评分汇总表
单位名称 技术标评委1 技术标评委2 技术标评委3 技术标评委4 技术标评委5 技术标平均分 商务标得分 资信标得分 总得分
烟台飞龙集团有限公司 43.5000 43.6000 43.1000 43.5000 42.6000 43.2600 39.9900 11.7600 95.0100
山东中昌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6.5000 40.7000 38.3000 41.5000 39.3000 39.2600 40.0000 10.7400 90.0000
烟台市黄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5.0000 40.6000 40.9000 39.5000 38.2000 38.8400 40.0000 10.6600 89.5000
山东德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3.0000 39.9000 38.5000 34.0000 38.2000 36.7200 39.9900 9.6600 86.3700
四、中标候选人情况
(一)商务标情况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投标总报价(元/费率) 投标报价说明 质量 工期/天 票决得分 定标推荐理由
1 烟台飞龙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特级 8265676.55(元) 按照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 自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完工。 5 得分最高,报价最低
2 山东中昌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270510.16(元) 按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 自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完工 4 得分较高,报价较高
3 烟台市黄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业-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 8267956.9(元) 合格 自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完工 3 得分最低,报价较高
(二)业绩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承揽时间

烟台飞龙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中昌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烟台市黄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三)荣誉情况
序号 荣誉名称 发奖机关 公布地址 获奖时间

烟台飞龙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中昌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烟台市黄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项目班子成员情况
序号 姓名 岗位 证书编号 专业 任职阶段 备注

烟台飞龙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中昌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烟台市黄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五、其他投标人商务标信息汇总表
(一)商务标情况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投标总报价 得分
1 山东德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一级 徐绍洋 8275540.24(元) 39.99
六、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投标单位名称 否决投标情况
七、公示时间: 2024年09月11日10时01分 - 2024年09月14日10时49分
八、异议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 模式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链接)
九、投诉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提出投诉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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