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磐石市司法局业务用房搬迁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59.89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2023-1023001
预算金额59.89万元
招标公司磐石市司法局
招标联系人刘磊
招标代理机构磐石市金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颖0432-6588686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3
公告正文

磐石市司法局业务用房搬迁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JS2023-10230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吉林市,磐石市
一、招标条件
本磐石市司法局业务用房搬迁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 59.8954 万元,招标人为磐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磐石市司法局业务用房搬迁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磐石市司法局业务用房搬迁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须具备上级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营业执照,且具备完成本项目施工内容的能 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经营范围内包含本项目施工内容。入吉 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相关部门备案登记后方可报名。(详见吉建管<2016>1 号、吉建管 <2015>50 号文件)。
3 近年财务状况良好。
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0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1 月 01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从磐石市振兴大街 1141 号一楼大厅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磐石市振兴大街 1141 号六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磐石市振兴大街 1141 号六楼会议室
七、其他
磐石市司法局业务用房搬迁改造工程
(资格后审)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S2023-1023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磐石市司法局业务用房搬迁改造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磐 石市司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与规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
2.3 工程建设地点为:磐石市
2.4 计划工期:按照合同约定;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 采购预算:598954.00 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的条件
3.2 投标人须具备上级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营业执照,且具备完成本项目施工内容的能 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经营范围内包含本项目施工内容。入吉 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相关部门备案登记后方可报名。(详见吉建管<2016>1 号、吉建管 <2015>50 号文件)。
3.3 近年财务状况良好。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申请人可从磐石市振兴大街 1141 号一楼大厅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1 月 01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点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6: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 上述同一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截止。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正本及副本):1.经年检有效报价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签名真迹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须进行公证,要求公证机关加盖 钢印、公证员签署、并且针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及授权内容的真实性 做出公证(公证时间须是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至报名截止日期之间,报名时须提供公证书原 件)
5.2020-2022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6.企业纳税证明材料(2023 年任意一个月);
7.法人及被授权人在本企业社保证明(2023 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须是个 人带二维码的参保证明,外阜企业要提供无障碍查询方式,离退休人员无效);
8.近三年(2020 年度-2022 年度)内企业及法人无不良征信记录(人民银行开具征信记录为 准);
9.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 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10.本项目招投标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须为投标人本企业 员工(须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如:获取招标 文件、递交投标文件、评标结束后领取原件、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施工合同等一切招标活 动);
11.提供近三年(2020-2022 年)与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4.3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11 月 13 日 14 时 00 分,提交到磐石市振兴大街 1141 号六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3 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磐石市振兴大街 1141 号六楼会议 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六、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采购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磐石市司法局
联 系 人:刘磊
电 话:18643254335
招标代理机构:磐石市金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颖
联系电话:0432-6588686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级主管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磐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磐石市
联 系 人:林男
电 话:0432-6525603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磐石市金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磐石市
联 系 人: 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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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432-65886866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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