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石化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红星地区建南区块新建净化站地面工程焚烧炉\20.16t/hΦ2000×6300Q345R正火招标公告[第2次变更]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wz240411-2101-01361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宋作苓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张通0411-8256597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石化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红星地区建南区块新建净化站地面工程焚烧炉\20.16t/h Φ2000×6300 Q345R正火招标公告[第2次变更]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9日

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操作,请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红星地区建南区块新建净化站地面工程焚烧炉\20.16t/h Φ2000×6300 Q345R正火(招标编号:NWZ240411-2101-013619)

招标人为
中石化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焚烧炉\20.16t/h Φ2000×6300 Q345R正火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焚烧炉\20.16t/h Φ2000×6300 Q345R正火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D类或以上压力容器的设计和制造资质,须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3月至2024年3月)须具有不少于1套硫磺回收工艺焚烧炉系统(含燃烧器、焚烧炉和废热锅炉)的供货业绩,须提供相应技术文件、合同、发票扫描件(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3月28日16时0分

2024年4月15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大连招标中心,联系人张通。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4月28日9时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4月28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对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购买招标文件后,按上述方式尽快提出。
7.投标说明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大连招标中心
联系人: 宋作苓
联系人: 张通
电   话: 18754699385
电   话: 0411-82565970
电子邮件: songzl.osec@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zhangt@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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