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能煤业公司华亭煤业公司清能煤化工公司硫回收尾气排放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06/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zb2024-06-2-04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华亭华煤清能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010-8191744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华能煤业公司华亭煤业公司清能煤化工公司硫回收尾气排放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6-2-043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华能煤业公司华亭煤业公司清能煤化工公司硫回收尾气排放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亭华煤清能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甘肃省华亭华煤清能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建设规模:
拟建场地面积约1000㎡,硫回收装置年操作小时数:7200h,烟气SO2排放指标受制于工艺运行方式及设备设施限制,仍遵照GB 16297-1997《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要求控制在<960mg/m3以下,难以达到国家最新大气污染排放规定指标GB 31570-2015《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现需新建一套余热锅炉,将现有硫回收装置焚烧炉出口的800℃高温烟气进行余热回收后引入现有热电装置的锅炉超低排放脱硫塔与循环硫化床锅炉烟气一并进行脱硫处理,通过本次改造将锅炉烟气排至烟囱的SO浓度<35mg/m3;实现硫回收及锅炉烟气达标排放。
装置冷试车和热试车期间直至完成装置竣工验收前,承包人配备足够的保障运行人员,负责工程范围内的所有缺陷整改(处理试车中暴露的设计问题和工程质量问题)工作,负责完成冷试车、热试车、试运行所需的缺陷整改、临时管线安装和拆除、临时盲板抽堵、临时接线、搭建脚手架等工作(含所需材料的采供),直至装置性能考核合格并通过验收。负责竣工图整理,配合发包方完成政府部门各类专项竣工验收,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工程保修责任。
建设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硫回收尾气排放改造项目涉及的详细设计总图、建筑、结构、工艺管道、设备、电气、自控、消防等专业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所有图纸的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调试、性能考核、验收、投运、标准规范升版整改、工程专业验收意见整改、政府部门验收意见整改等工作。以及所有与清能煤化工公司现有装置、设备、管道相关的改造、接口(碰头)、拆除、恢复等工作。
工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开工,项目总工期240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通用资格条件
2.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 专用资格条件
2.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1)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资格能力要求:(1)项目经理具有并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具有并提供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技术负责人具有并提供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3)专职安全员具有并提供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化工装置硫回收改造工程、化工装置硫回收安装工程、石油化工主体装置(可含附属设施)检维修工程施工业绩之一,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能够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页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2.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5.其它要求:需提供项目经理近3个月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备注:近3个月是指2023年10月1日及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6月6日9:00起至2024年6月12日17:00止
获取方式:
3.1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需从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3.2购买标书: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进入项目>招标公告>勾选标段>点击右侧“立即购买”按钮>“加入购物车”购买标书。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扫码支付;或点击招标文件>立即购买即可生成订单。
3.3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3.4下载标书: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采信息>搜索要参与的招标项目>进入项目>招标文件>>立即查看,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附件。
3.5 编制投标文件:请在投标响应界面处,点击要参与的标段,分别打开商务标、技术标和价格标(如果有)三部分投标文件在线进行编制和评审响应。编制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3.6客服: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3.7招标文件费:0元,售后不退。
注:集中解密方式,投标人需使用 “中招互连”APP在投标管家参与项目(本项目使用集中解密方式)。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时,登录“中招互连APP”的手机号必须保持一致。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日9时00分
4.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7月1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达开标时间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智能招评标系统点击开标按钮,投标文件将自动在服务端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唱标。唱标完成后,各投标人在投标管家开标菜单处,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盖章并提交开标结果。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六、其他
6.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本节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6.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6.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6.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6.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6.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6.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6.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亭华煤清能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单位:华亭华煤清能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华亭市西大街51号(华亭煤业集团供应公司)
联系方式: 王先生
电话:0933-773158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10-81917442
电子邮件:yue_li@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招标编号:HNZB2024-06-2-043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华能煤业公司华亭煤业公司清能煤化工公司硫回收尾气排放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亭华煤清能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甘肃省华亭华煤清能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建设规模:
拟建场地面积约1000㎡,硫回收装置年操作小时数:7200h,烟气SO2排放指标受制于工艺运行方式及设备设施限制,仍遵照GB 16297-1997《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要求控制在<960mg/m3以下,难以达到国家最新大气污染排放规定指标GB 31570-2015《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现需新建一套余热锅炉,将现有硫回收装置焚烧炉出口的800℃高温烟气进行余热回收后引入现有热电装置的锅炉超低排放脱硫塔与循环硫化床锅炉烟气一并进行脱硫处理,通过本次改造将锅炉烟气排至烟囱的SO浓度<35mg/m3;实现硫回收及锅炉烟气达标排放。
装置冷试车和热试车期间直至完成装置竣工验收前,承包人配备足够的保障运行人员,负责工程范围内的所有缺陷整改(处理试车中暴露的设计问题和工程质量问题)工作,负责完成冷试车、热试车、试运行所需的缺陷整改、临时管线安装和拆除、临时盲板抽堵、临时接线、搭建脚手架等工作(含所需材料的采供),直至装置性能考核合格并通过验收。负责竣工图整理,配合发包方完成政府部门各类专项竣工验收,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工程保修责任。
建设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硫回收尾气排放改造项目涉及的详细设计总图、建筑、结构、工艺管道、设备、电气、自控、消防等专业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所有图纸的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调试、性能考核、验收、投运、标准规范升版整改、工程专业验收意见整改、政府部门验收意见整改等工作。以及所有与清能煤化工公司现有装置、设备、管道相关的改造、接口(碰头)、拆除、恢复等工作。
工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开工,项目总工期240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通用资格条件
2.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 专用资格条件
2.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1)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资格能力要求:(1)项目经理具有并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具有并提供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技术负责人具有并提供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3)专职安全员具有并提供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化工装置硫回收改造工程、化工装置硫回收安装工程、石油化工主体装置(可含附属设施)检维修工程施工业绩之一,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能够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页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2.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5.其它要求:需提供项目经理近3个月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备注:近3个月是指2023年10月1日及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6月6日9:00起至2024年6月12日17:00止
获取方式:
3.1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需从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3.2购买标书: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进入项目>招标公告>勾选标段>点击右侧“立即购买”按钮>“加入购物车”购买标书。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扫码支付;或点击招标文件>立即购买即可生成订单。
3.3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3.4下载标书: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采信息>搜索要参与的招标项目>进入项目>招标文件>>立即查看,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附件。
3.5 编制投标文件:请在投标响应界面处,点击要参与的标段,分别打开商务标、技术标和价格标(如果有)三部分投标文件在线进行编制和评审响应。编制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3.6客服: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3.7招标文件费:0元,售后不退。
注:集中解密方式,投标人需使用 “中招互连”APP在投标管家参与项目(本项目使用集中解密方式)。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时,登录“中招互连APP”的手机号必须保持一致。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日9时00分
4.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7月1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达开标时间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智能招评标系统点击开标按钮,投标文件将自动在服务端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唱标。唱标完成后,各投标人在投标管家开标菜单处,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盖章并提交开标结果。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六、其他
6.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本节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6.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6.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6.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6.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6.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6.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6.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亭华煤清能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单位:华亭华煤清能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华亭市西大街51号(华亭煤业集团供应公司)
联系方式: 王先生
电话:0933-773158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10-81917442
电子邮件:yue_li@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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