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武汉园博园改造提升工程(2023年度)-运营提升改造项目EPC(第一标段)
金额
2730.7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6/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06150945260152
预算金额2730.78万元
招标公司汉口里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淑云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市园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熊琴华1388616815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武汉园博园改造提升工程(2023年度)-运营提升改造项目EPC(第一标段)
发布时间:2023-06-16 17: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报建编号: | 42010420230607001 | ||||||||
报建名称: | 武汉园博园改造提升工程(2023年度)-运营提升改造项目 | ||||||||
招标登记编号: | 202306150945260152 | ||||||||
招标项目名称: | 武汉园博园改造提升工程(2023年度)-运营提升改造项目EPC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武汉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站 | ||||||||
招标人(盖章): | 汉口里控股有限公司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李淑云 | ||||||||
招标代理机构: | 武汉市园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人联系人: | 程青 | 招标联系电话: | 15327272272 | ||||||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 熊琴华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3886168153 |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
工程地点: | 武汉园博园内部 | ||||||||
招标类别: | 工程总承包招标 | ||||||||
招标内容: | 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说明: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2730.78 | 立项批准文号: | 《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项目代码2306-420104-04-01-423629)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6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质量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设计规范、图纸审查及发包人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和省、市或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3-06-16 17:30 ~ 2023-07-07 10:00 | ||||||||
投资总额(万元): | 2730.78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2023-06-15 17:30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下载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
评标办法: |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 | ||||||||
公告状态: | 正常 | ||||||||
其他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近 5 年完成过 1 项类似包含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承担设计责任方应提供类似包含园林绿化工程设计类业绩,承担建设责任方应提供类似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类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且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若为一级建造师,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两家,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a.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b.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2)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其它要求: 3.1财务要求:须提供近3年经会计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为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3.2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 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3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投标人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格式自拟。 | ||||||||
备注: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认定合格投标人,即在开标会后初步评审阶段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合格审查,通过合格审查的均为合格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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