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嘉兴市明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全流程伴随式审判智能辅助应用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52.7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myzfcg-2024-030
预算金额152.7万元
招标公司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邱腾涛0573-83686284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明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闽0573-89997908
中标公司杭州云嘉云计算有限公司152.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JXMYZFCG-2024-030
二、项目名称: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全流程伴随式审判智能辅助应用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2.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康,王明明(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钱佳立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固定金额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9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中山西路17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邱腾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3686284
质疑联系人:王明明
质疑联系方式:0573-82725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嘉兴市明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长水路116号百瑞大厦5楼
传 真:0573-89997908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9997908
质疑联系人:诸菊妹
质疑联系方式:0573-8999790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嘉兴市财政局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环城西路55号
传 真:
联系人:姚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2031217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188.0K
二、项目名称: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全流程伴随式审判智能辅助应用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1527000(元) | 杭州云嘉云计算有限公司 | 五常街道联创街188号5号楼401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全流程伴随式审判智能辅助应用项目 |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全流程伴随式审判智能辅助应用项目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所有设计、开发、安装、调试任务,确保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康,王明明(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钱佳立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杭州云嘉云计算有限公司 | 80.0 | 85.8 | 88.0 | 84.6 | 7.66 | 92.26 |
1 | 杭州迅川科技有限公司 | 36.0 | 40.4 | 39.0 | 38.47 | 10.0 | 48.47 |
1 | 杭州杰文科技有限公司 | 33.5 | 39.03 | 35.0 | 35.84 | 7.65 | 43.49 |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固定金额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9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中山西路17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邱腾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3686284
质疑联系人:王明明
质疑联系方式:0573-82725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嘉兴市明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长水路116号百瑞大厦5楼
传 真:0573-89997908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9997908
质疑联系人:诸菊妹
质疑联系方式:0573-8999790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嘉兴市财政局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环城西路55号
传 真:
联系人:姚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2031217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188.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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