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红塔区春和街道2024年至2026年集镇主干道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2/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忠文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俊15706977480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磋商条件
红塔区春和街道2024年至2026年集镇主干道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根据红塔区春和街道党政班子联席会会议纪要(第11期)开展实施,现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单位财务内控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春和街道办事处委托,对红塔区春和街道2024年至2026年集镇主干道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特邀请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红塔区春和街道2024年至2026年集镇主干道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2.2、项目编号:TDZB2023—134
2.3、项目概况:红塔区春和街道2024年至2026年集镇主干道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包含红塔区春和街道办事处集镇主干道所有道路老九龙路、富春街、宝水路、长青路、科技路、棋盘路、文化站等道路清扫保洁(具体详见“第三章 红塔区春和街道道路清扫面积及范围统计表”)。
2.4、采购内容:道路清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所属道路清扫保洁,采购人临时安排的环卫突击等方面环卫清扫保洁工作。②清理人行道的泥迹和零星淤泥;果皮箱保洁;清理大堆偷倒废弃物,对余泥漏洒污染的清理等。
2.5、服务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0日,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履约考核综合评价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年度合同履约考核综合评价不合格的,终止合同。
注:在清扫保洁过程中,成交人必须根据考核中所存在问题做出书面整改措施,报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进行清扫保洁工作,书面整改措施做为合同附件。如在清扫保洁中仍然存在问题,对整改措施执行不力的,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清扫保洁合同,采购人有权选择第二成交候选人进行签订清扫保洁合同。
2.6、服务要求: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清扫保洁质量标准及考核办法并通过考核。
2.7、采购预算:¥544600.00元(大写:伍拾肆万肆仟陆佰元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2020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提供其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含开户银行的上级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3.1.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等政府采购政策。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若供应商如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磋商(成交)资格);
3.4、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磋商。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4.1、竞争性磋商文件于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18:00时在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碓窝田2幢8号)发售。
4.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600.00元/份,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4.3、满足资格要求有兴趣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②法定代表人购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
③委托代理人购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5.1、递交地点: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碓窝田2幢8号)三楼会议室。
5.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2月27日14:30时~15:00时(北京时间)。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拒绝接收。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6.1、磋商时间:2023年12月27日15:00时(北京时间)。
6.2、磋商地点: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碓窝田2幢8号)三楼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在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春和街道办事处公示栏张贴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春和街道办事处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春和街道富春街41号
联系人:李忠文 联系电话:0877-2041330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碓窝田2幢8号
联系人:王 俊 联系电话:15706977480
2023年12月15日
红塔区春和街道2024年至2026年集镇主干道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根据红塔区春和街道党政班子联席会会议纪要(第11期)开展实施,现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单位财务内控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春和街道办事处委托,对红塔区春和街道2024年至2026年集镇主干道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特邀请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红塔区春和街道2024年至2026年集镇主干道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2.2、项目编号:TDZB2023—134
2.3、项目概况:红塔区春和街道2024年至2026年集镇主干道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包含红塔区春和街道办事处集镇主干道所有道路老九龙路、富春街、宝水路、长青路、科技路、棋盘路、文化站等道路清扫保洁(具体详见“第三章 红塔区春和街道道路清扫面积及范围统计表”)。
2.4、采购内容:道路清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所属道路清扫保洁,采购人临时安排的环卫突击等方面环卫清扫保洁工作。②清理人行道的泥迹和零星淤泥;果皮箱保洁;清理大堆偷倒废弃物,对余泥漏洒污染的清理等。
2.5、服务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0日,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履约考核综合评价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年度合同履约考核综合评价不合格的,终止合同。
注:在清扫保洁过程中,成交人必须根据考核中所存在问题做出书面整改措施,报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进行清扫保洁工作,书面整改措施做为合同附件。如在清扫保洁中仍然存在问题,对整改措施执行不力的,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清扫保洁合同,采购人有权选择第二成交候选人进行签订清扫保洁合同。
2.6、服务要求: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清扫保洁质量标准及考核办法并通过考核。
2.7、采购预算:¥544600.00元(大写:伍拾肆万肆仟陆佰元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2020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提供其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含开户银行的上级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3.1.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等政府采购政策。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若供应商如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磋商(成交)资格);
3.4、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磋商。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4.1、竞争性磋商文件于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18:00时在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碓窝田2幢8号)发售。
4.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600.00元/份,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4.3、满足资格要求有兴趣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②法定代表人购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
③委托代理人购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5.1、递交地点: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碓窝田2幢8号)三楼会议室。
5.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2月27日14:30时~15:00时(北京时间)。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拒绝接收。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6.1、磋商时间:2023年12月27日15:00时(北京时间)。
6.2、磋商地点: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碓窝田2幢8号)三楼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在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春和街道办事处公示栏张贴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春和街道办事处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春和街道富春街41号
联系人:李忠文 联系电话:0877-2041330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碓窝田2幢8号
联系人:王 俊 联系电话:15706977480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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