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PIPS硅探测器、个人剂量计等采购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404C-WZ-GKZB-24-0438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PIPS硅探测器、个人剂量计等采购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PIPS硅探测器、个人剂量计等采购项目
2.4 招标范围
低本底αβ闪烁体、PIPS硅探测器、麦特斯镀铝膜、碘盒、滤纸、辐射监测仪流量计、个人剂量计、起重量限制器、γ剂量元件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 交货地点
甘肃省甘肃矿区、中核甘肃核技术产业园、甲方使用地或者仓库交货
2.6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四个月内完成供货
2.7 质量标准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2023年未出的,按2020-2022年提供,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查询结果。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
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注:对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存疑,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现场可进一步查询和核实;如有不一致,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说明。
3.4 其他要求:
1)已经列入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不良行为清单的或受到公司处罚的,在处罚期间,其法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与其他公司(该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本项目。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参与报价。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PIPS硅探测器、个人剂量计等采购项目售价:2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人(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无
开户单位: 无
收款账号:无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4年04月02日 17时00分—2024年04月0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5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2024年4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西城区月坛北街戊1号。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04月24日 09时3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和城西路88号
联系人:邓玉兰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华远街9号
联系人:刘彬
电话:010-66297103
电子邮件:295979597@qq.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刘彬
电话: 010-66297103
电子邮件: 295979597@qq.com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本项目可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地址见5.1,联系人及电话见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同时投标人应自行考虑各种风险,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证投标文件外包装密封情况完好。如存在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破损及其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作任何解释,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2024 年 04 月 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