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1年度惠州市龙门县龙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452.4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7/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5-440000-04-01-992
预算金额452.43万元
招标公司龙门县农业局
招标联系人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云骅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唐小姐0752-778880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1年度惠州市龙门县龙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16 08:3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2021年度惠州市龙门县龙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1年度惠州市龙门县龙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 龙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项目代码:2105-440000-04-01-99256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龙门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龙门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项目编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1年度惠州市龙门县龙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 招 标 人:龙门县农业农村局

2.3 项目地点:龙门县龙田镇邬村村、菱角塘村、旧梁村、王宾村4个行政村。

2.4 项目规模:本项目分布在惠州市龙门县龙田镇邬村村、菱角塘村、旧梁村、王宾村4个行政村。项目地貌为丘陵、山地地区。主要工程内容有:灌溉与排水渠道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分水闸、下田板等渠系建筑物工程及其他工程。(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程造价4524322.65元。

2.6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灌溉与排水渠道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渠系建筑物工程及其他工程(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2.7工期要求:14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2.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企业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

3.4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必须有:

3.4.1项目经理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4.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4.3安全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4.4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对应的岗位证;

上述人员还须提供身份证及近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及查询路径,上述人员不可兼任于其他岗位(必须按一人一岗配置),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工程实际情况增加和增派相关专业人员。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投入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须提供含网址的网页截图),凡在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2年财务状况良好(以2019至2020年度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的企业以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财务状况良好);

3.7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无因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发文通报(或批评或通知或行政处罚)的承诺书。

3.8本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参与项目投标的方式

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开展招标投标,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5.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资料。

6.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6.2 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提交投标文件。

6.3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6.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6.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6.6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7. 投标相关事宜

7.1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全行业)采用特征码检测功能,为配合新增特征码检测功能的实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在投标人编制或上传投标文件时新增以下功能:

7.1.1.投标人登录系统监控预警功能。投标人登录系统的IP地址,系统将记录投标人第一次登录系统的IP地址为关联IP地址,如该IP地址有其他投标人登录,则在登录时提示警告。

7.1.2.编制投标前特征码自我检测功能。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前可通过该功能自测特征码存有情况,如发现特征码不存在或不完整,提示投标人应更换电脑配置或更新相关软件系统。

7.1.3.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或投标过程中,交易系统如有提醒特征码缺失,应当及时查找原因并修复,在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不为空情况下方可上传。同时,为保证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广东CA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指南(v2.0)》或《翔晟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指南(v2.0)》。

7.2按照《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第10号令)、《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8)442号)要求,为促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全面公开透明,强化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监督管理,各投标人须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按照《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第7项“投标文件”的主要公开内容要求,节选已完成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后的部分商务文件形成“中标候选人公示文件”,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节选文件内容除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外,应当全面准确。此部分文件不作为评标依据,仅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公示所用,投标人须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8. 电子交易规则

按照 《惠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规则》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门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向先生

联系电话:0752-7889706

联系地址:龙门县花围村古楼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单位:惠州云骅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小姐

联系电话:0752-7788808

联系地址:龙门县龙城街道百乐路19号702

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

联系电话:0752-7988079

联系地址: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体育西路城投大厦二楼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