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燃气有限公司2024—2025年LNG采购资格审查增补项目资格审查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rzbcg-2024-05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赵工024-83839169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银玥024-2252577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2024—2025 年 LNG 采购资格审查增补项目资格审查公告(招标编号:SRZBCG-2024-05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2024—2025 年 LNG 采购资格审查增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沈阳燃气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LNG 供货商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审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2024—2025 年 LNG 采购资格审查增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2024—2025 年 LNG 采购资格审查增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资格审查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 力提供本次采购产品的供货商(包括生产厂家及贸易商); 2.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天然气或天然气(富含甲 烷的)或液化天然气; 3.气质要求:管道天然气制 LNG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天然气》(GB17820-2018);煤制天然气生产 LNG,烷烃含量大于 96%; 4.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具有 LNG 运输能力:自有车辆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 可证(经营范围:危险货物运输 2 类 1 项);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及租赁企业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危险货物运输 2 类 1 项);经营范围可向上兼容;5.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人参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2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27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获取文件方式:将购买招标文件须准备的材料电子扫描件,如:法人单位证 明资料(如营业执照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运输经营许可证、租赁合同(租赁车 辆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联系方式,发送至 syzbsc@163.com 邮箱。发送 邮件时,一定要写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否则不予接受!采购文件售价:现金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其他说明: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以发送到指定邮箱时间为准),将购买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提供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后(包括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我代 理公司相关负责人会进行审核工作,审核后将以邮件方式通知各投标人。审核合格后(审核 不合格请不要私自汇款,否则后果自负),各投标人请将标书款汇至公告中的我公司汇款账 户,汇款时一定要注明 0614SY240785,并将汇款凭证发送至 syzbsc@163.com 邮箱,我公司 确认收到汇款凭证即视为购买招标文件成功,购买成功后将统一开具发票。后续事宜请使用 电话或者邮件方式进行沟通,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511 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 2 号)。纸质文件递 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4 年 09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资格预审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511 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 2 号)。 评审办法:合格制 七、其他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沈阳燃气有限公司委托,为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2024—2025 年 LNG 采购资格审查增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2024—2025 年 LNG 采购资格审查增补项目 2.资格审查人: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资格审查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资格审查内容:LNG 供货商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审查 6.质量标准:合格 7.资格审查保证金:不收取资格审查保证金 8.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划内) 二、资格审查申请人资格条件 1.资格审查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 本次采购产品的供货商(包括生产厂家及贸易商); 2.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天然气或天然气(富含甲 烷的)或液化天然气; 3.气质要求:管道天然气制 LNG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天然气》(GB17820-2018);煤制天然气生产 LNG,烷烃含量大于 96%; 4.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具有 LNG 运输能力:自有车辆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 可证(经营范围:危险货物运输 2 类 1 项);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及租赁企业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危险货物运输 2 类 1 项);经营范围可向上兼容;5.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人参与。 三、资格审查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至 2024 年 8 月 27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文件方式: 将购买招标文件须准备的材料电子扫描件,如:法人单位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等)、《危险 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运输经营许可证、租赁合同(租赁车辆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授 权委托书、联系方式,发送至 syzbsc@163.com 邮箱。发送邮件时,一定要写明所投项目名 称、项目编号,否则不予接受! 2、采购文件售价:现金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其他说明: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以发送到指定邮箱时间为准),将购买招标文件所要 求的提供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后(包括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我代理公司相关负责人会 进行审核工作,审核后将以邮件方式通知各投标人。审核合格后(审核不合格请不要私自汇 款,否则后果自负),各投标人请将标书款汇至公告中的我公司汇款账户,汇款时一定要注 明 0614SY240785,并将汇款凭证发送至 syzbsc@163.com 邮箱,我公司确认收到汇款凭证即 视为购买招标文件成功,购买成功后将统一开具发票。后续事宜请使用电话或者邮件方式进 行沟通,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9 月 3 日 9:30 时。 五、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511 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 2 号)。 六、联系方式: 资格审查人: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北街 34 号 联系人:赵工 电 话:024-83839169 资格审查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 2 号 联系人:银玥、刘全盛 电 话:024-22525779、024-22503596 传 真:024-22503601 电子邮件:syzbsc@163.com 购买资格审查文件账号: 户 名: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账号:2401 8026 2210 00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北街 34 号 联 系 人:赵工 电 话:024-8383916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 2 号 联 系 人: 银玥、刘全盛 电 话: 024-22525779 电子邮件: syzbsc@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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