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检查站584人辅警派遣服务购置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55.36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1/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jsd-2021-213
预算金额55.36万元
招标公司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
招标联系人李警官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海捷顺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雷琳010-62006591
中标公司北京都杰安防科技有限公司55.3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HJSD-2021-213(招标文件编号:HJSD-2021-213)
二、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检查站584人辅警派遣服务购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都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武兴路7号B0006室
中标(成交)金额:55.3632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北京都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检查站584人辅警派遣服务购置项目 | 派遣584名勤务辅警至通州分局各检查站查控岗,协助民警对进出京车辆及人员进行核查、检查,协助民警查缉、堵截违法犯罪人员及可疑车辆等。 | 供应商应负责人员招聘工作,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人员招录: 1.按照采购人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通过合法形式进行公开招聘。 2.负责招聘人员的政审、体检、面试等工作,招聘人员应由采购人确认录用。其中持有计算机、法律等专业等级证书或具有材料书写能力及岗位需要工作能力的人员优先录用,复转军人优先录用。 3.招聘人员基本素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40周岁;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传染性疾病,无家族精神性遗传病史,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并通过招聘体检; 5)本人未受过行政拘留及刑事犯罪处罚,主要家庭成员没有刑事违法犯罪记录且未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等问题; 6)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的记录,并能够按照时限要求通过政审; 7)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 8)退役军人优先。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 2)触犯刑律被免于刑事处罚; 3)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 4)笃信宗教,参加宗教组织、活动; 5)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6)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组织、参加邪教、有害功法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 7)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欺骗或者误导组织; 8)有精神类、遗传类疾病或病史; 9)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问题。 5.人员到岗及响应程度保障:中标人在合同生效当日必须保证到岗率达到85%,合同生效后10日内全部人员到位。 按照采购人招聘录用辅警的条件,保证辅警在岗额度达到在编人员额度的100%,以保障采购人警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1)如果单位时间辅警在岗额度低于在编额度95%连续30日,采购人将扣除在编月额度派遣服务费总额的10%;同时予以书面警示,督促供应商尽快补齐人员额度。 2)如果单位时间辅警在岗额度低于在编额度90%连续30日,采购人将扣除在编月额度派遣服务费总额的20%;同时予以书面警示,督促供应商尽快补齐人员额度。 3)如果单位时间辅警在岗额度低于在编额度85%连续30日,采购人将扣除在编月额度派遣劳务费总额的50%;同时予以书面警示,督促供应商尽快补齐人员额度。 4)如果单位时间辅警在岗额度低于在编额度80%连续30日,采购人可以无条件解除合同。 在编额度为584人;在岗人员额度以当月缴纳社会保险人数为准。 | 服务期限一年(2021年12月7日-2022年126日) | 一、供应商具有长期派遣工作经验,具有独立法人,具备劳务派遣资质;能熟悉人力社保相关业务,熟悉缴纳社会保险和发放工资业务,能很好的解决劳务纠纷;需尽职尽责,积极配合分局开展派遣工作,社会声誉良好。 二、供应商应配备专职法务人员或长期合作法务机构,配备熟悉劳动仲裁、法院等劳务纠纷、劳动争议处理等机构,能够及时高效处理警辅人员劳务纠纷、争议、诉讼等案事件,最大限度规避劳务纠纷、争议、诉讼风险。 为采购人及其所属部门提供“法律规定、政策规定、文件依据、办事流程”等涉及派遣用工管理的法律政策咨询服务。 为采购人提供劳动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现场及电话政策咨询服务,并提供相关材料服务,配合做好辅警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组织开展勤务辅警具体招聘工作,为采购人确认使用的辅警办理合法聘用手续,转接、管理人事档案、社保公积金关系。负责做好辅警的党工团组织管理和关系接转以及相关档案的保管。 四、供应商应负责办理辅警在采购人工作期间各项社会保险的申报、申领、保险关系转移、理赔等手续;负责处理辅警伤病、生育、交通事故、违法犯罪等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政策和采购人管理制度规定,开展涉及工伤、医疗、责任追究等事项的现场处置、材料收集、手续报送、险金核算赔付(含生育险金核算支付)等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根据实际需要以及采购人要求,为辅警出具各种与人事劳动关系相关的有关证明等。 五、供应商应负责辅警的工资发放工作,配合采购人审核工资发放结果,并按照采购人提供的经费,按月足额发放工资,确保每名辅警按时足额接收到工资;代为辅警按时足额扣缴社会保险金及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费用。 供应商应在每月25日前垫付辅警当月社会保险金、30日前垫付当月住房公积金(如相关政策调整的,应按照新政策执行,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六、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法律政策规定,规范办理辅警离职手续,解除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关系,处理相关劳动纠纷;代采购人向特定情形离职的辅警发放补偿金、医疗补助金等费用;对符合离职情况,但长期不上岗或不办理离职手续的,按照法律规定发送通知文书,做好离职管理工作。 七、供应商需协助采购人做好辅警的使用和日常管理工作,按相关要求做好定期培训;如遇政府要求对派遣人员进行培训的情况,供应商需先征求采购人意见后方可进行;如有相关补贴、减免政策时,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在征求采购人意见后,协商补贴资金用途。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东东、包晓琳、郑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有关规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305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 299 号
联系方式:李警官 010-80861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海捷顺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9号金澳国际1708
联系方式:雷琳/010-62006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警官
电 话: 010-808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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