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十月田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引进社会投资主体单位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钟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海南)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钟工0898-6855658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31
公告正文
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十月田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引进社会投资主体单位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昌江黎族自治县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委托中金招标(海南)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的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十月田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引进社会投资主体单位,建设资金为中标社会投资单位全额投资,项目出资比例 100%。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引进社会投资主体单位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十月田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引进社会投资主体单位
2.2项目编号: ZJHN2022-018
2.3建设地点: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十月田镇
2.4投资收益及分配:本项目采用社会投资单位按指标分成收益(指标交易价值)获得投资回报的模式,对完成报备入库的新增耕地指标面积和提质改造指标面积按50:50比例分配。在项目验收备案通过后,备案各类补充耕地指标中50%的指标归县级、省级收储(20%上缴省级耕地指标储备库,30%指标归县政府无偿所有),剩余50%的指标归投资方收益(即这部分指标由投资方委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海南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平台挂牌交易,交易所得归投资方所有)。若县政府有回购需求的,可在指标验收报备后15天内向投资方发出书面回购函,回购价格按我省交易平台同类指标最近三个批次的平均价格下浮10%进行优先回购,逾期县政府无优先及价格优惠权。
2.5项目实施计划期:从确定投资主体到工程竣工周期原则不超过24个月,验收备案后,后期管护期:不少于三年(具体由双方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协商确定)。
2.6初步拟选项目概况:根据昌江县宜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和可改造旱地调查摸底情况(不包括我县与三家公司合作实施的51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和计划实施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区域),在海尾镇和十月田镇范围内初步筛选了可垦造耕地以及“旱改水”的地块范围,预计可完成开垦新增耕地和旱改水面积约4000亩(具体面积需深入踏勘及民意调查后确定)。
2.7招标范围: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开垦新增耕地及“旱改水”补充耕地。项目投资主体单位负责承担项目全过程的实施管理工作,包括项目前期工作、过程管理、组织验收、项目完成后的不少于三年管护工作等工作;以及负责筹措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地形测绘、勘察、设计等前期费用,以及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土地承包、土壤改良、种植农作物、地上附作物补偿、新增耕地指标确认、后期管护等相关费用均由投资主体承担;负责从踏勘选址开始,直到新增耕地指标由县政府回购入库或平台交易的全过程运作;负责新增耕地备案入库后的不少于三年后期管护;承担项目风险政策变化风险、施工安全风险、投资风险和责任风险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承诺函(格式自拟)】。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及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2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作为证明材料】。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注册时间不足3个月的,按企业注册时间实际缴纳提供证明)。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独立投标人或不同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izj.net:8008/publishweb/)查询:被列入“企业黑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01月05日至2023年0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购买文件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2-601房。
4.3购买文件方式:购买人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人报名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验)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1月31日9:30,地点为: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3。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江黎族自治县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
地址: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人民北路169号
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0898-26631567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海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2-601房
联系人:钟工电话:0898-68556582
1.招标条件
昌江黎族自治县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委托中金招标(海南)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的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十月田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引进社会投资主体单位,建设资金为中标社会投资单位全额投资,项目出资比例 100%。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引进社会投资主体单位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十月田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引进社会投资主体单位
2.2项目编号: ZJHN2022-018
2.3建设地点: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十月田镇
2.4投资收益及分配:本项目采用社会投资单位按指标分成收益(指标交易价值)获得投资回报的模式,对完成报备入库的新增耕地指标面积和提质改造指标面积按50:50比例分配。在项目验收备案通过后,备案各类补充耕地指标中50%的指标归县级、省级收储(20%上缴省级耕地指标储备库,30%指标归县政府无偿所有),剩余50%的指标归投资方收益(即这部分指标由投资方委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海南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平台挂牌交易,交易所得归投资方所有)。若县政府有回购需求的,可在指标验收报备后15天内向投资方发出书面回购函,回购价格按我省交易平台同类指标最近三个批次的平均价格下浮10%进行优先回购,逾期县政府无优先及价格优惠权。
2.5项目实施计划期:从确定投资主体到工程竣工周期原则不超过24个月,验收备案后,后期管护期:不少于三年(具体由双方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协商确定)。
2.6初步拟选项目概况:根据昌江县宜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和可改造旱地调查摸底情况(不包括我县与三家公司合作实施的51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和计划实施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区域),在海尾镇和十月田镇范围内初步筛选了可垦造耕地以及“旱改水”的地块范围,预计可完成开垦新增耕地和旱改水面积约4000亩(具体面积需深入踏勘及民意调查后确定)。
2.7招标范围: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开垦新增耕地及“旱改水”补充耕地。项目投资主体单位负责承担项目全过程的实施管理工作,包括项目前期工作、过程管理、组织验收、项目完成后的不少于三年管护工作等工作;以及负责筹措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地形测绘、勘察、设计等前期费用,以及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土地承包、土壤改良、种植农作物、地上附作物补偿、新增耕地指标确认、后期管护等相关费用均由投资主体承担;负责从踏勘选址开始,直到新增耕地指标由县政府回购入库或平台交易的全过程运作;负责新增耕地备案入库后的不少于三年后期管护;承担项目风险政策变化风险、施工安全风险、投资风险和责任风险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承诺函(格式自拟)】。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及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2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作为证明材料】。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注册时间不足3个月的,按企业注册时间实际缴纳提供证明)。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独立投标人或不同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izj.net:8008/publishweb/)查询:被列入“企业黑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01月05日至2023年0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购买文件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2-601房。
4.3购买文件方式:购买人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人报名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验)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1月31日9:30,地点为: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3。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江黎族自治县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
地址: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人民北路169号
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0898-26631567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海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2-601房
联系人:钟工电话:0898-68556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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