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静海街镇与园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设备运行质量保障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65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1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hh23zbtj079
预算金额65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1360205869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7
公告正文


静海街镇与园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设备运行质量保障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HH23ZBTJ07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静海街镇与园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设备运行质量保障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6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天滨同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静海街镇与园区环境空气自动监
测设备运行质量保障。本项目预算金额:65万元。数量:1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静海街镇与园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设备运行质量保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静海街镇与园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设备运行质量保障)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女1、(1)1)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所提供的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均须在有效期内且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隶属于同一法人单位的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
须提供分支机构的企业营业执照、由所隶属的法人单位出具在有效期内的年度授权书或针对
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其下属的分支机构在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行为过程中所涉及到的
民事责任由法人单位承担。每家法人单位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且
法人单位不得与其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若隶属于同一法人单位的多家分支机构或
法人单位与其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则该法人单位及与其具有隶属关
系的分支机构的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均被拒绝。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
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2)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1月0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险的证明材料、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扫描件
或2022年11月0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任意一个月银行出具给本项目采购人的资信证明复
印件/扫描件。(如为开标当月新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不能提供依法缴纳税收
的记录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须附情况说明。)
(3)供应商书面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的报价已包括:
投标期间的开支、人员工资、保险、管理费、餐费、交通费、税金等及其它所有产生的费用。
全部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4)供应商书面承诺:在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内(2020年11月0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则自成立
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
(5)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预算金额:65万元),否则其
投标将被否决。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
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
无效投标处理。2)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
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供应商代表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3)供应商信用良好,2020年11月01日至本项目开标
时,供应商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评标时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的以上信息进
行查询,以评标当天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女2、供应商书面承诺:由采购人或委派专业机构负责验收工作。验收标准:由中标人向招
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双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招标文件所有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及项目需
求书的要求,结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服务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
必要时,招标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
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验收报告)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
当出具验收书(验收报告),列明各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
签署。
女3、供应商书面承诺: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
同为准)。2)服务地点:按采购人要求(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3)付款方式:按采购人要


求(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投标响应文件中应附所有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10日09时00分到2023年11月1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规定获取文件的时间内,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
记表》并交纳文件费用后,现场或邮件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区(环外)
创新六路2号华鼎新区1号21号楼2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区(环外)创新六路2号华鼎新区1
号21号楼2门)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7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区(环外)创新六路2号华鼎新区1
号21号楼2门)
七、其他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65万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外商直接持股或控股企
业参与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天滨同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开二马路112号三层0317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8222556246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华苑产业区(环外)创新六路2号华鼎新区1号21号楼2门
联系人: 刘先生王女士


电 话: 13602058696
电子邮件: SHIJIE_7777777@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顽目负责人):刘失侈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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