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州市儿童公园管理处2020-2023年福州市儿童公园环卫保洁公厕维护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
公园公厕烟缸空气开关门档锁精细化管理检查除臭设备使用标识电动自卸转运车落叶设施维护保养铺装地洗手器具清扫服务亭廊地面道路绿植清扫保洁路侧石肥皂花格沙井口/盖净园路消毒工具中转站点干手器勤擦翻瓦倒罐花槽手纸痰渍皂液器排水管道除臭用品厕位门补缺补漏各设施设备清洁卫生完好垃圾清运和处理确保齐全厕所卫生广场水龙头修补钢结构屋顶钢化玻璃电动三轮保洁车饮用水水箱厕所顶机械设备温馨提示牌公共厕所保洁检查厕所坐便马桶插座青苔门框日常维护及保养垃圾清理洒水车水体保洁管理间厕内设备栏杆抽粪应急药品倒粪口保洁设施尿斗维修设施水维修墙面园内公共场地公厕清洁维护管理工具箱庭园灯水电设备废纸小便槽对次干道不锈钢扶手检查井盖保洁服务周边土建花圃文化宣传图框立式吊槽蜘蛛网分类点室内卫生浮灰公共休闲活动场地保洁窗格积灰扫尘果皮箱厕所内门建筑物屋顶人手保洁定期清理便民服务箱公厕文明服务公厕配套绿化路灯柱疏通电料坐便器隔断板门蓄水池灭鼠器械休息亭台楼阁垃圾筒树叶药水游览路面环卫保洁维护室内外公共卫生防腐木栈道纸篓平台进行冲洗水塘垃圾公厕导向标志擦净截粪池消毒箱主干道设施服务勤冲蹲便器坡道冲水阀洗手台卫生纸巾服务台药物喷杀洗手盆求助铃公厕内部标志牌橱窗垃圾池卫生清洁水电方井盖面盆梯级导游牌大扫清洗车镜台感应器维修地面整洁烘手器公共游乐设备五金件高压喷枪指示牌洗手(盆)池粪槽下水道及时清洗对三级园道步级挂衣钩粪便满溢排污管道设施设备维修绿化草坪公厕日常维修取纸器厕内冲水箱擦拭灯杆面镜化粪池有纸张花基分隔板电线地面有烟蒂水电维修公共绿地应保持清洁通风设备设施维修防滑垫卫生垃圾石台凳保洁高压冲洗车路面积水要及时清理药饵清倒便器外部公厕内外的环境卫生堵鼠洞纸碎厕所设备除四害防病公厕作业热水一切不应保存的物品活动厕所垃圾桶便盆垃圾袋清洁人员对园区实施清理卫生死角打水栏杆休息亭钢构廊架清洁工具间积水污水杂草蹲位门拖把淤泥防滑标志门窗公厕便民服务用品水件厕纸地漏塑胶瓶社会化服务四方井垃圾杂物消毒液墩布池地面蹲台分类垃圾箱臭味控制管道堵塞全天保洁沟渠园内公共设施公厕维护宣传栏园内厕所电闸开关保洁工具台阶镜面志愿者服务中心LED屏水塔大型喷药石凳园椅耗材供水管大门锁沟眼卫生保洁消杀走廊通道公厕配置的服务用品公厕服务除臭剂花坛保洁作业垃圾压缩车日常检查机扫电动扫地车窗挡板保持整体整洁拖干公共厕所门前园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垃圾分类标志灯具公厕设备设施排渠堵塞消毒冲洗保洁设施设备损坏应及时报修公园日常的卫生清扫洁具照明设备工作垃圾放鼠夹擦布地面与浅沟灯管灯泡药物喷洒水电照明设施烟头沙坑灭鼠工作公厕设施设备维护检修更换配件整容镜座凳座椅保洁员服务吊渠口附属式公厕定位公园卫生保洁园道保洁洗手液便池电路维修清粪大便槽无障碍设施
金额
156.81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0/06/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6.81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福州大弘朗洁环保有限公司156.8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儿童公园管理处

乙方福州大弘朗洁环保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YZG[GK]2020002福州市儿童公园管理处2020-2023年福州市儿童公园环卫保洁公厕维护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C160101 清扫服务 清扫服务 3 国内 522720 1568160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合计: 156816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陆万捌仟壹佰陆拾元整(¥156816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7)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州市儿童公园

4.3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考核标准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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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2.75 按招标文件考核标准,每月考核合格
2 2.75 按招标文件考核标准,每月考核合格
3 2.75 按招标文件考核标准,每月考核合格
4 2.75 按招标文件考核标准,每月考核合格
5 2.75 按招标文件考核标准,每月考核合格
6 2.75 按招标文件考核标准,每月考核合格
7 2.75 按招标文件考核标准,每月考核合格
8 2.75 按招标文件考核标准,每月考核合格
9 2.75 按招标文件考核标准,每月考核合格
10 2.75 按招标文件考核标准,每月考核合格
11 2.75 按招标文件考核标准,每月考核合格
12 2.75 按招标文件考核标准,每月考核合格
13 2.75 按招标文件考核标准,每月考核合格
14 2.75 按招标文件考核标准,每月考核合格
15 2.75 按招标文件考核标准,每月考核合格
16 2.75 按招标文件考核标准,每月考核合格
17 2.75 按招标文件考核标准,每月考核合格
18 2.75 按招标文件考核标准,每月考核合格
19 2.75 按招标文件考核标准,每月考核合格
20 2.75 按招标文件考核标准,每月考核合格
21 2.75 按招标文件考核标准,每月考核合格
22 2.75 按招标文件考核标准,每月考核合格
23 2.75 按招标文件考核标准,每月考核合格
24 2.75 按招标文件考核标准,每月考核合格
25 2.75 按招标文件考核标准,每月考核合格
26 2.75 按招标文件考核标准,每月考核合格
27 2.75 按招标文件考核标准,每月考核合格
28 2.75 按招标文件考核标准,每月考核合格
29 2.75 按招标文件考核标准,每月考核合格
30 2.75 按招标文件考核标准,每月考核合格
31 2.75 按招标文件考核标准,每月考核合格
32 2.75 按招标文件考核标准,每月考核合格
33 2.75 按招标文件考核标准,每月考核合格
34 2.75 按招标文件考核标准,每月考核合格
35 2.75 按招标文件考核标准,每月考核合格
36 3.75 按招标文件考核标准,每月考核合格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中标价的5%向甲方交履约保证金。若乙方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2020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10、违约责任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鼓楼区仲裁委员会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一)儿童公园环卫保洁维护社会化服务招标要求 1、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福州市儿童公园管理处占地为9.6万平方米(含3个公共厕所)。 1.1.1质量标准:遵照《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福州市儿童公园环卫保洁管理质量标准》进行环卫保洁维护作业。 1.2卫生清洁管理范围内容 本项目的卫生清洁管理包括园内公厕清洁维护管理、公共场地、公共设施、志愿者服务站点及公园管理处室内卫生等清洁工作。主要范围包括: 公厕、广场、道路、铺装地(草坪绿化地)、建筑房屋天面包括(西大门入口处)钢结构屋顶钢化玻璃、廊架、志愿者服务中心、休息亭、灯柱、园椅 、栏杆、指示牌、导游牌,温馨提示牌,宣传栏、LED屏;水体、沙坑、水电方井盖、指示牌、导游牌,温馨提示牌,宣传栏、LED屏、水体、公共游乐设备、分类垃圾箱(分类点,中转站点)、公园管理处办公楼卫生清洁(含厕所)、垃圾分类及垃圾清运等。 2、卫生清洁服务内容及要求 2.1根据遵照《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福州市儿童公园环卫保洁管理质量标准》进行环卫保洁维护作业。《福州市儿童公园卫生保洁规范及管理要求》(详见附件1)作为工作标准,要求卫生质量达到优良。 2.2要服从甲方的监督和指导,并指定项目负责人进行管理。 2.3必须制定年度总体计划、月度细分保洁计划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实施,并于每月28日前做出本月度小结,报甲方审核备案。每月28日前应制定出下月的保洁计划并报甲方审核备案,每天应及时做好保洁工作记录(地点、路段、人员出勤、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等相关内页材料,并于每月28日前将记录及内页材料交甲方报备检查。 2.4卫生保洁时间为6:00-22:00(特殊情况除外)。 2.5园内公共场地:(1)每天不少于两次的园路(包括路两边5M以内范围)、铺装地、四大出入口(含门口外约20米范围)、广场、主干道、平台、梯级、侧石、亭、廊、沙坑垃圾等的清理和保洁;每周至少二次以上全园路边保洁冲洗(2)每日不少于一次的果皮箱和石凳的保洁,(3)每月不少于两次的沟渠、排水管道疏通,四方井、冲洗及保洁;(4)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水塘、水池的清洗、每天至少一次打捞水面垃圾杂物;(5)每月不少于两次的全园建筑物屋顶(含厕所、各景点、亭廓、宣传栏、志愿者服务中心屋顶等)天面的清扫及清除杂草。(6)每年一次办公楼、西大门、志愿者服务中心等建筑外墙、屋顶等全面保洁冲洗。(7)每季度对园区内饮用水水箱、水塔、蓄水池至少一次消毒冲洗保洁。 2.6园内公共设施:每周不少于三次的座凳、园椅、石台凳、垃圾桶、指示牌、导游牌、宣传栏、橱窗、灯杆、花坛、花基、栏杆休息亭等清洗。 2.7园内厕所卫生管理要求都达到“十无”、“五有”(十无:无积水;无垃圾;无污渍;无灰尘;无乱张贴;无水迹;无满溢;无尿碱;无便渍;无臭味。五有:有纸张;有洗手液;有保洁员服务;有绿植;有定位。厕所设专人全天保洁,并在厕所定时记录卫生情况、耗材、设施完好情况。配置持证水电维修人员做好公厕设施设备维护检修更换配件并做好记录备案。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化粪池的清粪、抽粪工作等。 2.8公园管理处室内外公共卫生(含办公楼周边约20米范围)、各办公室、走廊通道、厕所等的全天保洁;每周不少于一次的水池的清洗、房屋顶部的清扫、门窗等的冲洗。 2.9对乙方的考核以《福州市儿童公园卫生保洁规范及管理要求》为依据,每月考评的计算方式:95(含95)分—100分为良好;85(含85)分—95(不含95)分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扣罚服务费从95分(不含95)以下开始计算,扣减分数所对应的扣减服务费为:每扣0.1分,扣减当月服务费20元。 2.10发现垃圾15分钟未保洁,第1次扣30元,第2次起每次扣100元。 2.11乙方在服务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安全以及文明作业、环卫和城管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并承担由自身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法律经济相关责任。 2.12乙方自带的有关设备必须符合国标、安全要求。 2.13乙方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我国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指挥,不冒险作业,由于疏忽所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负责(包括刑事责任)。没有做好安全措施的,每次发现扣罚100元。 2.14全面负责工作范围及班房范围的安全、卫生、文明作业及防火工作,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若发生人员伤害、工伤(亡)事故,乙方负责事故调查、统计、处理、赔偿等经济损失。 2.15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或上级部门的指示,在特殊情况及重大事件发生等情形出现需对公园进行计划调整或人员调动时,要求乙方无条件服从并配合。 2.16除公园日常的卫生清扫及保洁外,还应充分预见国家法定节假日、专项检查、重大活动期间,服从招标人安排无条件加派人手保洁、增加保洁设施、机械设备、延长保洁时间等,由此产生的费用应包含于投标报价中。 2.17每天早上在公园对游客开放前基本完成主要道路、平台的大扫工作,为提高保洁的质量与效率,可以使用电动扫地车。 2.18应配置有资质持证水电维修工负责园区公厕设施及兼顾全园水电照明设施等维护检修,维修更换配件材料(不含公厕)由甲方根据现场维护确认验收按月结算 2.19乙方在合同期内为甲方提供不少200个工时的义务工。 2.20乙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需提前与甲方协商,经甲方确认后,可替换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资质不可低于原项目经理资质);若乙方未经甲方确认,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行为处以2万元/次的罚款。 3、人员配置及管理要求 3.1本项目日常工作人员配置不得少于30人次。 3.2定员定岗,要求服务期内每天到岗人员不得少于25人次(员工休假不在此人数内),其中项目经理1人、保洁主管1人、保洁员23人次,按两班倒8小时工作制,由甲方根据公园开放时间要求按季节气候变化调整上、下班时间(含节假日),每月有3天必须30人上岗(具体时间可双方商定)。 3.3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卡上岗,即进入公园工作时要从值班室拿卡,离园时将卡交回。每月统计一次人数,不足人数甲方按每人每天200元在乙方当月服务费中扣减,若为工作人员擅自离岗,每人罚款200元。扣罚金以现金形式交到公园。 3.4每班次要求有现场主管1名项目经理、保洁主管必须具备丰富的公园卫生管理经验,要求责任心强,对公园内的卫生保洁工作经常做到全面检查,并指导、督促在岗人员按要求进行保洁,发现问题要立即组织人员及时处理,并按甲方要求参加例会。主管轮休时由目经理顶岗。主管的电话24小时开通,更换要及时通知,以方便沟通联系。 3.5派驻到公园的保洁队伍应相对稳定,每月更换保洁人员不超过总人数的10%,项目负责人变动需提前十五天与甲方人沟通、协商,征得甲方同意,并做好交接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产生缺员,应在7天补齐。对保洁人员(含项目经理)不符合公园管理要求的,包括违反劳动纪律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效率低等,甲方书面警告后乙方必须在一周内换人,否则按缺员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扣罚服务费。 3.6除公园日常的卫生清扫及保洁外,还应考虑国家法定节假日、大型检查、创文、创卫等及大型活动期间,因游客流量增加而需加派人手保洁、增加保洁设施设备、延长保洁时间等。 3.7保洁人员要统一着装及佩带工号牌进行作业。当班主管、班长要佩戴明显标识,方便现场工作沟通。现场主管、班长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8乙方按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和工伤意外保险,并需与甲方签订安全治理等责任书。服务期内发生的各种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治安、交通、消防等安全案件和劳资纠纷事件等,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必须聘用的员工须经安全培训上岗,若因违反国家法规和上述条件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全责。本次服务配备保洁人员年龄为16-55岁,如不满足按缺员计算,并扣罚服务费用。 3.9乙方的工作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向甲方办理备案,不可留宿、生火。不能在园内进行任何违法的活动,一经发现报有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3.10乙方的员工必须按规定上、下班,不得酒后上岗,工作期间不得串岗、偷懒、吸烟、聊天睡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多次警告不听者,甲方有权勒令该员工调离公园。 3.11由于乙方工作、管理不到位,而被新闻媒体曝光,或在专项检查中因乙方管理、服务不当造成甲方被扣分的,每次扣减服务费5000元。重成重大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12乙方的保洁人员必须遵守公园的文明礼仪规定,不得随意抽烟、吐痰、讲粗话,更不得与游客发生争吵等事故,如出现,甲方有权勒令该员工调离公园。1、请公司业务经验丰富的人定期对员工技能,礼仪礼貌培训和考核,不断完善员工的服务技能和素质。2、注重对员工服务意识,安全意识的教育提高。3、奖惩分明,严格的按照公司的《奖惩制度》对员工进行督促。 3.13乙方如电动扫地车坏,应及时安排清洁人员大扫,上午8:30分前大扫完,下午15:00前大扫完 3.14因不按合同约定的《福州市儿童公园管理处卫生保洁规范及管理要求》,出现清洁、保洁质量问题,服务期内类计收到甲方三次整改通知的,甲方有权作出惩罚性措施,扣发服务费,严重者终止合同。 4、其他说明 4.1项目以总包干(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运输)的方式,由乙方自备车辆和工具物料,其中卫生清洗清扫、保洁用水用电由甲方提供驳接点,费用由甲方负责,但乙方注意节约。若发现不节约用水,每次发现扣罚50元。乙方的工人休息地点及工具房由甲方指定提供。 4.2乙方按国家规定,为所聘用员工缴纳相关社会保障费用,服务人员的工资水平不得低于福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4.3乙方充分考虑服务期(36个月)内物价水平及人员薪金的调整因素,甲方将按中标金额按期支付服务费用,服务费不作调整。 4.4项目服务费由固定费用和临时专项费用组成,包含所必需的所有的办公费用、人工费用、材料消耗、资产折旧、税收、合理的企业利 润。固定费用为乙方按要求提供日常服务后甲方按月支付的费用和进行垃圾清运和处理的费用。临时专项费用指:除规定的工作内容、服务要求外,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临时指派的专项任务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经甲方现场签证后,单独结算。 5、服务期、服务地点 5.1服务期:3年,自2020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根据年度考核合格后一年一签。 5.2服务地点:福州市内甲方指 定地点。 6、付款方式 6.1固定费用按月结算,甲方于每月20日前支付本月服务费。甲方每月的最后一周进行总检评,按照月检评评分结果和考勤结果于第二个月服务费中增减。乙方在每月初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原件交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于当月20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如乙方提供的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服务费。 6.2临时专项费用按实际发生结算,在财政审批后,乙方在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原件交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于次月20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6.3履约保证金 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中标价的5%向甲方交履约保证金。若乙方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 7、本项目部分设备最低配备要求: 1、电动三轮保洁车2辆 2、保洁高压冲洗车2辆 3、电动自卸转运车2辆 4、核定载质量5T(含)以上,10T(含)以下清洗车或洒水车1辆 5、核定载质量1T(含)以上,5T(不含)以下垃圾压缩车1辆 6、配置240L分类塑料垃圾桶4组 附件一: 福州市儿童公园管理处公园卫生保洁规范及管理要求 为了规范福州市儿童公园的保洁工作标准,把公园的保洁工作做到最好,为游客提供一个清洁舒适的游览环境。现根据创文明城市“创文明城市”的高要求、高标准,结合儿童公园管理处园区精细化管理检查要求以及实际的工作情况,制定本规范。 1、保洁工作具体要求 1.1园道保洁 1.1.1.在上班后半小时内,各个岗位必须完成首轮卫生的清理,主要针对园道上的落叶、烟头、废纸、痰渍及塑胶瓶等卫生垃圾。 1.1.2.对园内主干道、平台,早上7:30之前完成全面清扫一次,每天清扫不少于5次,路面上的垃圾停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并全天保洁。 1.1.3.对次干道,每天清扫不少于4次,垃圾停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并全天保洁。 1.1.4.对三级园道,每天清扫不少于3次,清扫垃圾停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并全天保洁。 1.1.5.园道两边、绿化带5米以内的生活垃圾必须及时清走,包括烟头、纸碎,胶瓶等,并全天保洁。 1.1.6.路面、路边的落叶等垃圾不得扫往两边绿化带或堆存,应把垃圾用竹箩或垃圾袋装好外运,并全天保洁。 1.1.7.遇到台风暴雨时,在风雨过后,要及时清扫路面,路面积水要及时清理,塌方倾下的泥土要立即进行处理。 1.1.8.步级、路侧石等夏、秋季每隔一周清洗一次,春、冬季每周清洗一次。 1.1.9.分地段放置分类垃圾箱,原则上在游览主干道上每隔40M设置一个分类垃圾箱,并由保洁工每天清理两次,做到垃圾分拣分类及日产日清。垃圾箱每周进行一次清洗,必要时喷洒药物和增加清洗次数。 1.1.10.园道上的座椅、路灯柱、指示牌、亭廊地面、花槽、花基要求每周清洗两次。 1.1.11.清扫质量要求做到“五无”,“五净”(五无:无主要余泥、无成堆垃圾、无积水污水、无排渠堵塞、无卫生死角。五净:路面净、花基净、石脚边净、吊渠口/运身渠净、沙井口/盖净)。 1.2广场、平台等公共休闲活动场地保洁 1.2.1.在上班后半小时内,各个岗位必须完成首轮卫生的清理,主要针对烟头、废纸、痰渍及塑胶瓶等卫生垃圾。 1.2.2.景点相对集中的绿化草坪,每天清扫不少于4次,保洁范围内垃圾停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并全天保洁。 1.2.3.路面、路边的落叶要及时清扫;清扫垃圾不得扫往绿化带堆存,应把垃圾用竹箩或垃圾袋装好外运,做到日产日清;路面积水要及时清理,塌方倾下的泥土要立即进行处理。 1.2.4.公园内的保洁工具和设备不外露,不堆放于绿地内,实行定点摆放和归纳。 1.2.5.宣传栏、导游牌等每周清抹一次。 1.2.6.厕所顶等建筑物顶部每月清扫一次。 1.2.7.休息亭台楼阁、钢构廊架、防腐木栈道(平台)、步级、路侧石等夏、秋季每隔一周清洗一次,春、冬季每周清洗一次。 1.2.8.园椅、座凳、庭园灯、花槽、花基要求每周清抹两次。 1.2.9.遇到节假日、重大检查前全园区道路,公共区域,公共设施等必须清洗一次。 1.2.10.对园区的排水管道及沟渠进行定期清理,对垃圾池和其他“四害”孳生地定期进行清扫和药物喷洒,每周不少于一次,遇重大节日和活动增加清扫和喷洒次数。 1.2.11.做好灭鼠工作,定期采取投放药饵、放鼠夹、堵鼠洞来消灭老鼠。注:投放鼠药要充分考虑公园服务对象性质;做好安全隐蔽投放措施。 1.2.12.清扫质量要求做到“五无”,“五净”(五无:无主要余泥、无成堆垃圾、无积水污水、无排渠堵塞、无卫生死角。五净:路面净、花基净、石脚边净、吊渠口/运身渠净、沙井口/盖净)。 1.3厕所保洁作业及维护管理要求 公共厕所保洁作业要求:公园公厕按照开放时间实行16小时(早上时间:6:00点-晚上22:00点)保洁服务,按“一类公厕”的作业标准规范管理、设施维护保养、清扫保洁及消杀制度落实,做到定人、定岗、定量、定责。并配置男女各一名保洁员,保洁员着统一工作服、着装整齐、佩证上岗。 1.3.1、公共厕所开放前保洁作业 1.3.1.1、检查公共厕所的便器、冲水、洗手、照明、通风、排污等设施设备完好。 1.3.1.2、检查厕所应配置的服务用品,开启水电设备,保证正常使用。 1.3.1.3、检查便民服务箱中的便民服务用品是否齐全,缺失部分将其补齐。 1.3.1.4、清除设施设备、服务台、地面等浮灰;清扫公共厕所门前园容环境卫生责任区,保持整体整洁。 1.3.1.5、雨天应铺设防滑垫,设置国家规定的防滑标志。 1.3.2、公共厕所开放期间保洁作业 1.3.2.1、以跟踪保洁为主,做到勤冲、勤刷、勤擦、勤换。 1.3.2.2、应做到人走厕位清(包括挡板、地面、蹲便器、尿斗)、洗手台无积水、镜面无水迹、洗手盆无积垢、地面整洁。 1.3.2.3、及时清除烟缸、纸篓内废弃物,一类公厕应确保废弃物不超出纸篓容积的1/2不满溢。 1.3.2.4、公厕便民服务用品和设施服务项目应及时补充公厕配置的服务用品,确保供应。按“一类”公厕标准执行见附表(1) 公厕便民服务用品和设施服务项目 附表(1): 一类公共厕所 免费提供手纸、洗手液,用量充足。免费提供烘手器。附属式公厕提供除臭设备,定时开启使用。能提供应急药品、热水及简单的资讯,主动为盲人、残疾人、孕妇等特殊人群提供帮助。 二类公共厕所 免费或有偿提供手纸、免费提供洗手液或肥皂,用量充足。能提供热水,主动为盲人、残疾人、孕妇等特殊人群提供帮助。 三类公共厕所 有偿提供手纸、免费提供肥皂,用量充足。主动为盲人、残疾人、孕妇等特殊人群提供帮助。 1.3.2.5、雨天以及地面保洁时,应设置防滑标志。 1.3.2.6、对公共厕所内湿、滑区域应及时对功能区域污染物进行清理,使公厕全部区域始终维持干燥整洁。 1.3.2.7、对便器、便池进行保洁时,应设置标有“正在保洁”等提示语的提示牌。 1.3.2.8、公共厕所内应保持通风、当换气量不足时,应及时开启通风设备。 1.3.2.9、公共厕所内应放置除臭用品,进行厕内臭味控制。 1.3.2.10、工作垃圾密闭存放,保证垃圾存放点通风良好。 1.3.2.11、公共厕所排污管道堵塞或粪便满溢应立即疏通;排污管道严重堵塞、设施设备损坏应及时报修,24小时内修复完毕。 1.3.2.12、公共厕所清洁工具使用后,应放在工具间或隐蔽处,拖把、擦布不得放在无障碍通道的扶手上晾晒。 1.3.2.13、公共厕所门前应保持干净、整洁,自行车、助动车等不得放在厕所门前,更不得放在无障碍通道上。 1.3.2.14、公共厕所应建立每日保洁服务登记制度,包括开门检查、保洁频率、设施维修及日常检查等。 1.3.2.15、公厕服务人员不得在管理间内做饭及其他不属于保洁工作事情。 1.3.3、公共厕所关门后的保洁作业 1.3.3.1、清洁墙面。 1.3.3.2、清洁男(女)厕间,去除蹲(坐)便器(或沟槽)、小便容器(槽)内部污迹,擦净周边部位(隔板、扶手、便器外部),清扫、拖干地面,最后喷洒消毒液。 1.3.3.3、清除烟缸、纸篓内废弃物,并清洗放回原处。 1.3.3.4、检查、补充除臭剂、洗手液、手纸等厕所需配置的服务用品,确保齐全。清洁洗手台、洗手器具及周边,并喷洒消毒液。 1.3.3.5、彻底清洁、擦拭并保持各设施设备清洁卫生完好。 1.3.3.6、清洁门窗、服务台、地面。 1.3.3.7、清扫公共厕所门前园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做好公共厕所内外环境的卫生保洁工作。 1.3.3.8、各项保洁工作完毕后,清洁工具间(或工具箱),将保洁工具清洁干净、摆放整齐,保持工具间(或工具箱)整洁;清倒工作垃圾,清除一切不应保存的物品。 1.3.3.9、关闭公共厕所内水阀、切断电源,确定公共厕所内已经无人后应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2、公共厕所服务质量要求 2.1、外围 2.1.1、公共厕所外墙周围3~5m范围内保持整洁,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等行为。 2.1.2、公共厕所外墙周围3~5m范围责任范围内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无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无蚊蝇孳生地。 2.1.3、坡道、台阶完好无破损、无障碍物、无杂物、无痰迹、无积水。 2.2、 门窗 2.2.1、大门内外及把手等设施清洁,无印记、湿迹、无锈蚀、无尘土、杂物。 2.2.2、窗玻璃明亮,窗台、窗框、排风机等处无灰尘、无蛛网、无破损。 2.3 、墙面 2.3.1、公共厕所内墙面、天花板应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画,墙面应光洁。 2.3.2、公共厕所外墙、屋顶应保持整洁,不应有污迹、广告、涂鸦等。 2.4、 厕位 2.4.1、蹲便器、坐便器外侧应无水锈、粪便、污物;蹲便器、坐便器内无积粪、污垢,洁净见底,保持管道畅通。 2.4.2、小便槽(斗、池)应无水锈、尿垢、污物,基本无臭;沟眼、管道应保持畅通。 2.4.3、蹲便器、坐便器、小便槽(斗、池)、扶手应安全、卫生、无污迹、无水渍。 2.4.4、分隔板应光洁,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写。 2.5、 厕内设备 2.5.1、照明设备上无污迹、无尘土,开关处无明显手印迹、湿迹。 2.5.2、洗手台面光洁、无污垢、无积水、无毛发、无杂物。 2.5.3、面镜镜面光洁无水痕、手印,无明显涂画痕迹。 2.5.4、面盆、水池光洁、无水垢、无毛发、无杂物。 2.5.5、水龙头光洁、无皂迹、水渍;使用标识清洁、清晰、无污迹;安全、卫生。 2.5.6、取纸器、皂液器、干手器等设备光洁、无印迹。 2.5.7、 墩布池、地漏无污渍、无杂物、无臭味。 2.5.8、 一类公厕内烟缸、纸篓内废弃物不得超过纸篓容积的1/2,公厕内烟缸、纸篓内废弃不得满溢。 2.5.9、 除臭、通风设备运行良好,无污迹。 2.5.10、无障碍设施清洁、完好,无污迹,无锈迹。 2.6、 厕内环境 2.6.1、厕内干净、整洁,配置绿植、文化宣传图框。 2.6.2、门框、墙壁、灯具、洗手盆(池)、镜台干净、整洁、无乱刻画张贴、无尘垢。 2.6.3、公共厕所内环境应整洁,配有绿植、无杂物。 2.6.4、公共厕所内的地面应整洁,无泥印、无杂物。 2.6.5、公共厕所内的地面应保持干燥、雨天应铺设防滑垫。 2.6.6、公共厕所内采光、照明和通风应良好,无臭味。 2.6.7、厕内基本无蝇蚊(苍蝇不超过3只)。 2.6.8、工具间(箱)应保持整洁,无异味;保洁工具存放整齐,不应存放在厕位、便器、洗手盆或楼梯过道中。 2.6.9、公厕设置规范、完好、整洁,投诉电话及制度服务牌等要上墙于明显位置,设施维护及时。 2.7环境卫生控制指标见附表(2): 公厕环境卫生控制指标(表2) 编号 卫生指标 要求 1 纸片(块) 无 2 烟蒂(个) 无 3 粪迹(处) 无 4 痰迹(处) 无 5 窗格积灰 无 6 蛛网 无 7 成蝇(只) 无 8 蝇蛆(尾) 在厕室的大小便器内外、地面和化(贮)粪池周围30-50厘米以内,肉眼观察不到蝇蛆 9 臭味强度(级) 独立式公厕≤1 附属式公厕≤2 3、设施及维护标准要求 3.1、公厕维护要求 3.1.1、公厕屋顶墙壁、门窗、地面蹲台、坐便马桶、隔断板门、管理间、水龙头、洗手(盆)池、墩布池、挂衣钩、标志灯具、无障碍设施、求助铃等各种设施设备齐全完好,保证使用。地面潮湿时,应铺设防滑垫,设置国家规定的防滑标志。 3.1.2、应设置规范、醒目、统一的公厕导向标志。在公厕醒目位置设置公厕基本图形和中英文符号标志,公布监督电话、开放时间等。 3.1.3、公厕的排污管道、化粪池、截粪池(井)应当封闭并及时疏通、清掏。作业中不得有泄漏、遗撒。清掏出的废弃物应按照规定的地点和方式进行排放,不得乱排乱倒。 3.1.4、维修设施时,应有明显标识提示如厕人员。公厕停止使用,应张贴停用通知,明确停用时间、原因,并采取设置活动厕所或指明就近厕所位置等措施。 3.1.5、公厕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可采用巡回方式。要及时维修,保证公厕的正常使用。遇水、电等紧迫性保修时,应半小时之内到达现场进行抢修。乱涂乱画、破损修复后,应与原体色泽一致,与整体协调。 3.1.5、做好公厕配套绿化的管养工作,做到绿化生长良好、绿地内清洁。 3.1.6、管理间内物品应摆放有序,不得提供食品类的商品。 3.1.7、公厕化粪池经常清掏,堵塞要疏通。 3.1.8、公厕装饰及设施、设备应按一类公厕标准配套,免费提供(卫生纸巾、洗手液)等服务用品。 3.2、公厕日常维修项目 3.2.1、电料项目 3.2.1.1、所有的灯管灯泡、厕所内电线 3.2.1.2、插座、开关、空气开关、电闸开关 3.2.2、水件项目 3.2.2.1、水龙头、冲水阀 3.2.2.2、整容镜 3.2.2.3、厕内冲水箱、供水管、 3.2.2.4、感应器维修(不含整体更换) 3.2.3、五金件项目 3.2.3.1、蹲位门、门档锁及大门锁等 3.2.3.2、残疾人间的不锈钢扶手等 3.2.4、土建项目 3.2.4.1、厕所内门、窗挡板及厕位门被损的维修 3.2.4.2、检查井盖的补缺补漏 3.2.4.3、厕所外花圃的保养和修补 3.2.4.4、公厕内部标志牌、台阶、坡道修复 3.2.4.5、涉及公厕主体设 计缺陷或主体变动、墙砖大面积脱落等重大维修并经公园管理处组织鉴定核实后,由甲方进行维修。 3.3.公厕文明服务要求 3.3.1、公厕保洁服务员应经培训合格,着装规范、佩带胸卡、持证上岗,应做到文明作业,礼貌待人,主动照顾老弱病残孕等人员。 3.3.2、保洁服务人员应遵守公厕服务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公厕卫生质量标准、作业程序管好公厕内外的环境卫生;熟悉厕所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及保养,主动介绍公厕设施的正确使用方法,并掌握简单设备维修的基本常识和操作能力;填写报修记录,并及时报修;发现求助信号,应及时给予帮助。 3.3.3、公厕保洁服务员应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群众的监督,及时反映公众意见;发现影响公厕管理的突出问题及时汇报,积极解决。 3.3.4.所管辖范围内的4个公厕实行免费使用,中标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得向使用者收任何费用,若有出现收费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终止合同、不退还保证金。 3.4.公厕管理要求 3.4.1、落实公厕管理责任制 公园管理处负责制定公厕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卫生管理标准、要求及检查考评办法等,定期组织进行园区公厕检查评比,加强对公厕中标方的监督管理。 3.4.2、建立公厕巡查管理制度 公厕项目管理员每天要对辖区内所管的公厕至少两次以上巡查,及时掌握了解公厕开、闭、服务、卫生保洁消杀、设施维护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管理处每月组织考评小组对全园公厕进行绩效考评,检查结果作为月(年)度考核依据,并将考评结果上报公园管理处。 3.4.3、健全公厕管理台账制度 建立两本账:检查记录和公厕服务员工作日志。项目管理员督促落实每座公厕配置《公厕卫生检查情况记录本》。每次巡查和抽查都要进行详细登记,特别对存在问题要在台账上登记清楚,便于公厕服务员对照整改和管理人员对照检查是否整改到位,并作为考核依据及材料存档。 3.4.4、严格掌握标准,落实考评制度。 按照《福州市儿童公园管理处作业质量考核标准》的要求,结合巡查情况进行考评;管理处负责对全园公厕的总体管理情况进行考评。详见下附表3。 承包后,考评标准以百分计算,各考评项目可倒扣分,总分100分扣到零分为止;考核95分以上为优秀,80-95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中标人若连续考核3次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一年内中标人有3次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5、水体保洁 3.5.1.水塘、水池、等各大小水体应保持清洁,无蚊虫孳生,无臭味,水面无漂浮物,每天清捞杂物不少于二次,并全天保洁。 3.5.2.保持水面不停留大于0.05㎡的垃圾,小件零星垃圾两件之间的距离不小于80m。 3.5.3.蓄水池、水塔应定期冲洗、消毒、换水时应洗擦池底、池壁及池内设施。 3.6、垃圾清理 3.6.1、园区内垃圾实行日产日清、不过夜,并及时清运至指 定收集点,垃圾桶表面无污渍、油渍,及时更换垃圾桶内垃圾袋。禁止出现垃圾溢出及垃圾散落情况,垃圾桶盖随时盖好。 3.6.2、每天下午4:00至4:30,由保洁人员收集垃圾桶的垃圾袋,送到垃圾中转场,在第二天早上7:30前由清洁队进行外运。 3.6.3、不得露天焚烧垃圾。 3.6.4、垃圾分类装袋,分别置于不同的垃圾桶内,以便及时分类收集。 3.6.5、垃圾分类的信息收集、统计,内业材料归整报备。 3.7、机扫作业质量标准 3.7.1.按规定时间、路线准时出车作业。 3.7.2.按规定时速进行清扫作业. 3.7.3.司机要将扫尘装到指 定容器内,并打扫干净,不得露天堆放。 3.7.4.司机要及时到指 定地点加水卸土。 3.7.5.作业时,要做到不扬尘、不漏土,边石无浮土、无污物,达到车走地净。 3.8、预防各种病毒的传播,必要时清洁人员对园区实施清理卫生死角、翻瓦倒罐工作,确保园区无蚊虫滋生地。 3.9、除四害防病 3.9.1.公园内每周不少于一次进行药物喷杀和消毒,做好除“四害”(蚊、蝇、蟑螂、老鼠)防疫工作; 3.9.2.要求投放鼠药和灭鼠器械应按“三饱和”(药物、投放范围、补充药物要饱和)、“四不漏”(室内、室外、厨房饮食、小卖部不漏)的技术要求布置,并及时清理鼠迹。 4、对保洁队伍的要求 4.1承包方派驻到园的工人必须具有较长时间的工作经验,队伍相对稳定,并加强管理教育,定期进行培训工作遵守公园的管理规定。公园在日常工作中,如有重大接待任务和突击性的检查任务,承包方必须听从安排,配合做好工作。若出现违法违纪现象,承包方要进行处理,公园有权根据情节轻重扣罚承包费。 4.2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问题承包方应及时向公园绿化部提出,并进行改正,否则视为现场主管不尽职尽责,公园有权视情况严重性加以重罚。 4.3承包方按公园规定:大型喷药、冲洗一般安排在每周星期一到星期五,周六、日及节、假日主要进行全天候保洁。为加强工作的计划性,每月25日拟出下月工作计划及本月的工作总结,经公园绿化部审定后才能实施,每周二交日常保洁工作记录表及本周工作计划书。 4.4园容科对各项卫生保洁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指导、督促和检查卫生保洁工作的落实,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会同办公室协调公园内服务班、绿化保养队伍、保安队伍及内联单位等的关系。 4.5园容科负责对卫生保洁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检查,配备专(兼)职卫生巡检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巡检扣分记录。 4.6保洁队伍要严格按合同要求进行各项工作,并且每周二上午9:00时主管到园容绿化部开例会。 4.7路面、公共休闲活动场地、公共绿地应保持清洁,无乱堆积余泥、杂物,无积沙(土),无成堆落地垃圾或包装堆放的垃圾,基本无散落垃圾,相邻两件垃圾间距不少于60m。游览路面、公共休闲活动场地每周至少冲洗一次,做到路见本色,重大节假日另有清洗安排。排水口无明显污迹及淤塞,且按规定安装防蚊装置。 4.8园区范围内配套设施,应保持清洁。园区和游客集中地,不允许有卫生死角。 4.9严格执行分片责任制,落实定员、定岗、定责要求,节假日要适当增加保洁人员,做好每天人员到岗记录,保质保量地完成所管辖地段的清扫、保洁任务。保洁时间由早上6:00至晚上10:00,如有接待任务,应按要求提早或延长工作时间。 4.10清洁工人按要求穿工衣,佩戴工号牌上岗并按具体要求进行工作,工作时间内不干私活。 4.11讲究文明礼貌,在清扫时碰到游客要主动讲“请让一让”、“对不起”等礼貌用语,不得与游客争吵、打架。 4.12保洁时要节约用水,垃圾的处理要按《垃圾分类管理规定》执行,特殊种类废弃物要交由有资质处理部门处理并保留有关证据。公园管理处卫生清洁(含厕所) (二)、验收考核标准 月、季、年终总验收时,验收标准按《福州市儿童公园管理处卫生保洁规范及管理要求》为依据。(附件2)要求进行扣分,并在季度末对所扣分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按照200元/分的标准。同时有三次以上的综合考核低85分,第二年不续签合同,公园管理处另行招标。 附件2: 福州市儿童公园管理处卫生保洁检评表 总分:100分 项目 编号 要求 考核标准 一、组织管理(20) 1 各公司管理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明确;职工对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掌握准确。 无管理制度扣1分,职工对岗位、制度不明确扣1分。 2 工人工资不低于福州市最低标准;并且要按月发工资,不能拖欠工人工资。 一人不达标扣0.5分,比预定发工资的日期每拖一天扣1分。 3 做好安全生产,消除安全隐患。 发现一次安全隐患扣0.5分。 4 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认真负责,上班时不干私活,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按时上下班。 发现一次违纪现象扣0.5分;发现一次干私活扣1分;不按时上下班扣0.5分。 5 按合同要求保证出勤人数。 每次检查缺一人扣0.5分。 二、工作态度(15) 6 主管不能擅自离职。 擅自离职每次扣1分。 7 每天上下班到值班室拿卡。并要求一人一卡,不得代领。 发现没按要求的,一次扣0.5分。 8 对游客热情周到,语言文明,能认真做好解释和协调工作;不与游客发生争执。 发生一次扣1分。 9 统一着装及佩带工号牌。 有一个工人不符合标准的扣0.5分。 10 按规定时间打水,并要求专人负责,不得轮流打水或者因打水而担误工作。 发现没按要求的,一次扣0.5分。 11 工作认真负责,不能几个人在一起聊天。 发生一次扣1分。 三、厕所卫生(20) 12 厕所地面无积水、无蝇蛆、无淤塞、无明显恶臭味。 出现积水、蛆、3只蝇、淤塞、恶臭,每次扣0.5分。 13 厕所内外设施及四周环境保持清洁。 发现有不整洁的地方或垃圾一次扣0.1分。 14 粪槽、尿槽、瓷斗无污迹。 发现一处污迹扣0.1分。 15 厕所周边不得放置保洁用具、衣物、胶袋等杂物,要求存放入工具房。 发现一次乱放扣0.2分。 16 无游客投诉现象。 一次游客投诉扣0.5分。 17 每周二上午在园容科内开例会,每月25日上交本月的月度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 没按时递交的每次扣0.5分。 四、管理质量(45) 18 园道(包括路两边5M以内范围)、平台、广场、地面保持清洁,无积水。 地面不整洁10m2以上,各水1m2以上扣0.2。 19 定期对化粪池进行清粪、抽粪。 没有按要求做的扣2分。 20 雨后及冲洗地面上的淤泥,定期对园道与平台进行冲洗。 雨停后1小时未采取任何措施每次扣0.2分。 21 及时拔除砖缝中的杂草、青苔。 有青苔超过5m2或发现两株超过5cm的杂草,每次扣0.1分。 22 地面与浅沟内及时清理,不能出现青苔。 沟内有青苔扣0.1分,出现游客投诉扣0.2分。 23 园道边的下水道及时清洗。 下水道内树叶覆盖率超过50%或有恶臭味每次扣0.2分 24 垃圾筒、灯柱、凳等设施保持清洁无大片污迹。 有一处出现100cm2以上的污迹或雨后半小仍有2条以上凳有积水,每次扣0.2分。 25 设施损坏应及时汇报。 设施未及时汇报每次扣0.1分。 26 水体、水塘垃圾、树叶及时打涝。 溪涧有大量落叶或湖面有2处卫生垃圾每次扣0.2分。 27 保洁人员的洁具不离身边,不能随意放置。 发现一次随意放置扣0.1分。 28 垃圾分类、垃圾及时外运,以防在垃圾场腐烂变臭。 出现一次扣0.4分。 29 扫地车一部,高压喷枪一台 少一台扣2分 附表3: 福市儿童公园管理处公厕作业质量考核标准 考评项目 考评标准 扣分 实得分 一、责任明确,制度完善(19分) 1、服务员无持证挂牌上岗,扣2分; 2、制度牌、标志牌不齐全或悬挂、摆放不整齐,扣2分; 3、服务员不在岗,扣5分; 4、迟开门、早关门、无故关门,扣10分。 二、设施齐全,设备完好 (11分) 1、厕内设施如门窗破损,水电设备丢失破损,每处扣1分; 2、厕纸及洗手液为及时补充、无消毒箱或消毒工具、药水不齐全,每项扣1分; 3、管道堵塞、化粪池满溢,未及时上报公园管理处进行清掏疏通的,扣3分; 4、水维修没在两小时内完成的,扣3分; 5、设施设备维修、电路维修没在当天完成的,扣3分。 三、保洁及时、卫生良好(18分) 1、地面有烟蒂、纸屑、痰迹、尿水等丢弃物,每处扣1分,每3根烟蒂扣1分; 2、蜘蛛网每网扣1分,陈旧且大的每网扣2分; 3、花格、门窗、玻璃、墙壁积尘严重,扣2分; 4、蹲位上有粪迹,每位扣1分,大便槽、便盆有积粪、每位扣2分; 5、立式吊槽有尿碱,每个扣1分,小便槽瓷砖有尿碱,扣2分; 6、倒粪口不卫生,有粪迹,扣2分; 7、消杀不力,厕内、墙脚、化粪池口发现有蛆虫、苍蝇、飞虫等,扣3分。 四、管理到时位、整洁有序(8分) 1、管理间乱堆放,摆列不齐,吊挂衣物,扣2分; 2、隔板、独立门有污迹、乱涂写、乱张贴的,每处扣1分; 3、保洁工具随意摆放,扣2分; 4、公厕周边环境脏乱,晾晒衣物等,扣3分。 五、文明礼貌,优质服务(44分) 1、服务态度差, 与就厕人员争吵,造成不良影响的,扣3分; 2、市民举报的问题经查实,扣15分; 3、被新闻媒体曝光问题的,扣16分; 4、市领导及有关部门检查通报问题的,扣10分。 总 评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福州市儿童公园管理处 乙方:福州大弘朗洁环保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新园路56号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北环西路392号左海科技大厦603-604单元
单位负责人:高春宝 单位负责人:何宏
委托代理人:
郑佳俊
委托代理人:
陈清华
联系方法:13788873723
联系方法:13763833328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开户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铜盘支行
账号: 117020100100141542 账号: 083765120100302012810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2020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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