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农村环境整治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项目(施工及设备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0/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c130800202300696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格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菲菲0314-7035190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8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GC13080020230069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10-24 17:00:00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2023-10-25 17: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11-08 09:30:00
开标时间: 2023-11-08 09:30:00
正式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村环境整治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项目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围行审投[2023]1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塞罕坝综合执法大队,建设资金来自整合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塞罕坝综合执法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农村环境整治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项目(施工及设备采购)
2.2建设内容:
(1)生活垃圾转运站
在围场县乡镇建设小型V类生活垃圾中转站,共4座,配套吸污设备2台,生活垃圾收运设备2台,建筑渣土填埋及运输设备1套。覆盖朝阳湾、哈里哈、朝阳地、御道口等几个乡镇,服务人口84467人。
(2)移动式生活垃圾转运站
建设移动式生活垃圾转运站,共计13座,类型均为小型V类,配套移动式压缩站拖运设备6套,生活垃圾收运设备3台,建筑渣土填埋及运输设备2套。覆盖黄土坎、银窝沟、四道沟、棋盘山、广发永、育太和、郭家湾、南山咀、西龙头、宝元栈、新拨、下伙房、石桌子13个乡镇、服务人口112872人。
2.3建设地点: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2.4资金来源:整合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
2.5质量标准:合格。
2.6工期:土建完工时间:2024年6月30日前完工;设备: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取消其投标资格;
3.5.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下载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8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备注:(1)各市场主体持有河北CA、北京CA(排名不分先后)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在市本级或各县级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同时,尚未办理CA证书的市场主体,可选择上述任意一家CA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已办理北京CA证书的市场主体:如需异地办理业务,应在网上自助激活开通(网址: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或在省公共资源大厅CA窗口激活开通。办理CA咨询电话如下: 北京CA:15028921277 400-618-3337  河北CA:18932853700 400-707-3355。
(2)潜在投标人如未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 招标文件的答疑
①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②招标人在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均有可能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或主动发出澄清、补遗文件,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该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功能模块内,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③答疑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问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17时00分
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6日17时00分
4.3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以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银行保函、电子保函及保证保险形式提交。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应从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出,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行出具,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相应处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单据的原件扫描件或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应当提交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购买保险的相关证明。投标人(供应商)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进入承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点击【电子保函入口】菜单进入电子保函服务系统,自主选择承保机构,并按照提示完成相关操作,出具电子保函。投标人应当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购买电子保函。
以上相关证明的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需清晰可辨,保证其真实性,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投标人(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交易中心到账时间为准,将足额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账存入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围场支行 
账号:13001101957052502014-1656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08日09时30分,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电子交易系统 。
5.2逾期上传的、未上传指定平台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塞罕坝综合执法大队 
地  址: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桃李新巷小区
联系人:马通 
电  话:0314-7518907
招标代理:河北格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承德市双桥区汇强大厦B座1304 
联 系 人:王菲菲
电    话:0314-7035190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2、下载招标文件。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账号密码或数字证书CA)“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查看招标(采购)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市场主体注册,注册网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
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当保证金形式为保函时,请先提交保函再提交投标文件。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5、详细投标流程见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右下角【投标流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