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采购人)对港城园派出所食堂搬迁改造项目(项目)采用 最低价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428,282.60
元)
-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428,282.6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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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装修工程
需求描述:
主要工作内容为:新建一个约200平米一层房屋(构筑物)作为厨房餐厅使用,主体钢结构形式,基础地圈梁结构,含室内装修装饰工作;施工详细内容见:附件-2024004B工程量清单、附件-2024004B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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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282.60 | 1(件) | ¥428,282.60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5)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资质(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对应的资质文件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资质(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对应的资质文件)
三、报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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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开始时间:2024-10-11 09:0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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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时间:2024-10-11 11: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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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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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传说明:
响应文件要求必须上传
五、商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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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工期:
中标人应在中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至采购方,在采购合同签定后3个日历日内开始实施,并在进场后80天内完成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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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要求:
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文件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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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付款方式 :
项目主体工程完成并通过发包人预验收后,发包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整体完工并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经审计部门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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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交原则说明: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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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说明: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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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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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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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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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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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63754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