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2024年桐乡市教育系统无线WiFi网络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ZJZT-2024-10865),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2024年桐乡市教育系统无线WiFi网络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类型为服务采购。
采购内容包括提供无线组网集成服务。本次服务的无线网络平台基础架构分为三个部分:无线汇聚交换机、无线接入交换机、无线接入AP,并需要充分考虑无线接入体验。本次所有服务内容集中在各学校。教育云中心AC扩容及认证用户数扩容,以满足本次接入要求。
本项目的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系统集成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本采购项目估算为:130万元(含税),支出类型为成本性预算。
1.3框架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框架合同到期,合同终止;在合同框架期内,实际结算发生金额已达到采购合同金额上限,则合同终止。
1.4地点:嘉兴桐乡(采购人指定)
1.5续签计划:无。
1.6本项目不划分标包,确定一家中选人,份额100%。
1.7本项目与中选人的签约总金额为项目预估金额*中选份额。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报价限价如下:
序号 |
服务类型 |
服务规格 |
单位 |
权重 |
不含税限价(元/项) |
1 |
放装型AP |
WIFI6 |
项 |
80% |
1764 |
2 |
高密型AP |
WIFI6 |
项 |
10% |
2383 |
3 |
室外型AP |
WIFI6 |
项 |
10% |
2305 |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本次比选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2.1.5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至少具备1个系统集成或系统建设类业绩案例且金额达到50万元及以上。(至少提供a、b两种方式中的一种。a: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b:提供框架关键页复印件,同时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委托书)或结算审计单或合同结算书或发票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时间以订单或发票时间为准)。单项合同以合同总价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委托书)或结算审计单或合同结算书或发票的累计金额为准。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为相关业绩的,必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业主证明等)进行佐证,否则不予认可。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3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3月08日09时00分至2024年03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 文件的电子版免费获取,纸质版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含快递费)。供应商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采购文件模块领取。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9日09时3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本项目唱价监督人由电子采购平台唱价界面显示的第一位参选人担任,监督人需在唱价结束后在唱价记录表的“监督人”处进行电子签章。若第一位参选人未参加开标,由电子采购平台唱价界面显示的第二位参选人担任,以此类推。
5.5 各参选人请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后20分钟内进入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对本次唱价结果进行签章确定(如有异议,请在系统“异议”处提出)。如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后20分钟仍未在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签章确定的,则视同参选人无异议。
6.样品的递交
无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 |
比选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中环北路522号 |
地 址:浙江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
邮 编:314000 |
邮 编:310014 |
联 系 人:谭工 |
联 系 人:陆施琦、白文君 |
电 话:17357378723 |
电 话: 18457318320 、15858233586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lusq@chinaccs.cn、 baiwenjun.gyl@chinaccs.cn |
网 址:/ |
网 址: https://zb.chinaccssc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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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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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3110830019310013302 |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