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00]rwzb[gk]2021008
预算金额78.57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应妍0591-22853875
公告正文
历史存量档案数字化扫描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乙方福州中科讯档案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RWZB[GK]2021008历史存量档案数字化扫描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020302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按招标文件服务范围 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1 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785714.33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拾捌万伍仟柒佰壹拾肆元叁角叁分(¥785714.33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2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屿路200号(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等要求验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本次招标项目内容为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档案数字化加工,业务档案包含中心本级及8个市区县管理部业务档案。其中,业务档案数字化加工流程包含:档案借调、档案上架档案鉴定、目录核校建库、修改或著录目录、扫描前处理(包括编写页号、档案装订物拆除、注明重份文件、档案保护性处理、填写备考表)、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图像质检、档案装订还原、档案实体验收、退卷归库、档案上架、数据挂接、数据验收、扫描数据备份、数据格式转换及移动硬盘备份)等工作;电子档案鉴定必须严格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本次项目需在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 5.2本项目由甲方提供数字化加工场所,地址包括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机关本部及8个县区市管理部(马尾、福清、长乐、闽侯、连江、闽清、罗源、永泰),乙方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派驻各管理部或将档案运回中心本级加工,产生的上下架、装袋、运输、改造场地等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场地改造由乙方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改造,具体方案须经过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 5.3本项目档案服务人员不少于20人,并配备项目负责人至少1人。 5.4本项目在数字化加工实施过程中所需的所有设备(设备主要包括:电脑、扫描仪、服务器、移动硬盘、存储设备等)由乙方提供。加工过程中所有耗材包括(打印纸张,墨粉所需材料等)由乙方免费提供。项目结束应把工作计算机上所有硬盘交给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5.6 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四年的免费质保期服务,乙方携带设备和人员上门提供四年的的免费服务。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要求。符合福州市档案馆数据质量标准及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及电子档案相关规范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20 合同签订设备进场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
2 30 服务完成50%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
3 45 服务完成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5%
4 5 质保期满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为四年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需按时完成,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1%计算违约金支付给投标人,该款项甲方可直接从未支付的项目款中抵扣。乙方逾期15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已支付的费用乙方应当予以退还,未支付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同时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时,延长时间不计入工期中。 10.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反本合同相关规定,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的,对差额部分,违约方应予以补足。 10.3乙方工作人员在档案整理和档案扫描工作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保密法》和相关操作规范,恪守职业道德,保守机密,不得复制、传播甲方的档案内容;严格履行交接手续,防止对档案造成人为损失,确保甲方档案及数据库在整个操作流程中的绝对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档案失泄密,按照国家法律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乙方违反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的安全有关规定,造成档案丢失或损坏的,乙方应按丢失或损害档案每卷2万元(2cm卷)、4万元(4cm卷)进行赔偿。 10.4质保期内未能按合同要求提供质保服务,每违约一次扣除10%质保金,扣完为止。 10.5由于有如下因素,不能判定乙方为违约,不适用于之上违约条款。 10.5.1因甲方过错,导致未能极积配合乙方正常开展工作; 10.5.2档案存放第三方交接过程等原因造成乙方延期交货的; 10.6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招标文件要求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 本项目总价为785714.33元,需加工档案数约2857143页,单价为0.275元。如实际加工档案数超过或少于招标扫描数,则甲方在不超过预算总价80万的前提下按中标单价结算。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乙方: 福州中科讯档案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 福屿路200号 住所: 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1号华雄大厦2号楼6层
单位负责人: 兰仰金 单位负责人: 邹桂玲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应妍 0591-22853875
联系方法: 15880079898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福州五一广场支行
账号: 账号: 420860276474

签订地点: 福建福州

签订日期:2021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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