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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上海市审计局对本市固体废物处置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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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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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1/12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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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2023年上半年,上海市审计局对我区一般工业固废和建筑垃圾收运处置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关于本市固体废物处置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整改意见函》(沪审资环函〔2023〕285号),提出“申报处置信息填报不完整、部分收运单位未经申报审核即开展收运业务(IC卡挂靠)违规开展涉企收费(环境影响费)、利用集体土地作为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缺乏有效管理”等问题

2023年5月,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城管执法局等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沪环土〔2023〕79号);2023年6月,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下发《关于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单位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流程的通知》(沪绿容〔2023〕256号),对本市生活垃圾焚烧单位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的相关管理要求和流程作出进一步规范现根据市级文件要求,对市审计问题的整改措施如下:

一、一般工业固废进入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审核监管不严

(一)部分收运单位未经申报审核即开展收运业务

2023年6月已取消8家混入其他单位申报材料的方式取得的IC卡;下一步将在签订固废处置协议时明确,收运单位不得转包或分包,进场车辆必须为自有车辆,且须服从环卫行业对车辆类型、作业规范的管理

(二)申报处置信息填报不完整

制定松江区一般工业固废申请进入区属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审核流程及资料清单,明确区生态环境局、天马焚烧厂对产废单位家数、产废量的初审和复审责任;加强日常末端处置量与协议量经常性比对,采用超量停卡方式,防止申报处置不全问题发生

二、违规开展涉企收费

新文件已取消收取环境影响费规定为此,自2023年7月起,停止向一般工业固废收运单位收取环境补偿费

三、利用集体土地作为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缺乏有效管理

市级相关部门拟制订文件进一步规范对农用地上建立规划外土方消纳场所的管理,要求严格备案审核流程,共享备案信息数据,定期开展现场检查下一步,我区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做好农用地上建立规划外土方消纳场所的管理工作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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