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安检设备集成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469.94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9/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tzb2023-558
预算金额1469.94万元
招标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尹晨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丽0431-879337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7
公告正文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安检设备集成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ZB2023-558)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安检设备集成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469.949100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安检系统设备招标范围包括19座车站
的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台式液体检查仪、便携式液体检查仪、便携式爆炸物探测器、
防爆球(罐)、防爆毯、危险物品存储罐、手持金属探测器、辅助设备及安检标识(其中辅
助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插排、腰挂式扩音器、手持式扩音器、客流引导带、阅图工作站围挡、
安检设备柜、安检工作台、座椅等),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安检设备集成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安检设备集成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不是拟投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
查设备的制造商,则须提供拟投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制造商授权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
标的唯一授权书若投标人是拟投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的制造商,则不得再将拟投通
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授权其他单位投标。)。
3.2投标人提供的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应具有省部级环保部门出具的辐射安全许可
证,投标人所投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必须具有中国公安部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或者具
有CE认证或CSA认证。
3.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安检系统设备供货业绩。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
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
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01日08时30分到2023年09月07日16 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7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10】开标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10】开标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安检设备集成项目,招标人为长春
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吉发改
审批【2019】124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对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安检设备
集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及内容
2.1招标范围: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安检系统设备招标范围包括19座
车站的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台式液体检查仪、便携式液体检查仪、便携式爆炸物探
测器、防爆球(罐)、防爆毯、危险物品存储罐、手持金属探测器、辅助设备及安检标识
(其中辅助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插排、腰挂式扩音器、手持式扩音器、客流引导带、阅图工
作站围挡、安检设备柜、安检工作台、座椅等),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2交货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3计划供货期: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最新的有关规范和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要求。
2.5招标控制价:14699491.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
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不是拟投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
备的制造商,则须提供拟投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制造商授权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
唯一授权书若投标人是拟投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的制造商,则不得再将拟投通道式X
射线安全检查设备授权其他单位投标。).
3.2投标人提供的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应具有省部级环保部门出具的辐射安全许可
证,投标人所投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必须具有中国公安部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或者具
有CE认证或CSA认证。
3.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安检系统设备供货业绩。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
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
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日8时30分至2023年9月7日16时30分,
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
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
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
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
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
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
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所有已报名的投标
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
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9月2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
电子投标文件,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5.2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10】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见投标人须知)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
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
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
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
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
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
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
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华庆路与南湖中街交汇
联系人:尹晨
电 话:0431-8433610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系人:张丽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 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四环与南湖中街交汇
联系人:尹先生
电 话:0431-84336156
电子邮件: 39665843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系人: 张丽
电 话: 0431-87933788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3K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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