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亚洲开发银行和德国复兴信贷银行联合贷款安徽黄山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项目(中期调整歙县片项目)Works-SX-11:歙县城区雨污管网及供水管网完善工程-4(二期)中标结果公示
亚洲开发银行和德国复兴信贷银行联合贷款安徽黄山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项目(中期调整歙县片项目)
Works-SX-11:歙县城区雨污管网及供水管网完善工程-4(二期)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0733-24260658
亚洲开发银行和德国复兴信贷银行联合贷款安徽黄山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项目(中期调整歙县片项目)Works-SX-11:歙县城区雨污管网及供水管网完善工程-4(二期)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评标结果概述如下:
1、投标人列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价 (人民币元) |
评标价 (人民币元) |
1. |
江苏北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19,348,199.51 |
/ |
2. |
太原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6,899,999.00 |
/ |
3. |
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8,723,203.78 |
/ |
4. |
合肥海博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17,900,000.00 |
/ |
5. |
北京隆科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天之蓝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联合体 |
18,305,612.14 |
16,105,612.14 |
6. |
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天润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万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
19,291,663.86 |
17,091,663.86 |
7. |
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7,994,844.03 |
/ |
8. |
安徽昌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浙江联信环境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
19,410,394.50 |
17,210,394.50 |
9. |
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711,584.78 |
/ |
2、各未中标的投标人未中标的原因:
未中标投标人名称 |
未中标依据和原因 |
江苏北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未在澄清函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27条 27.2规定:如果投标人没有在业主的澄清要求所规定的时间内就其投标提供澄清,其投标可被拒绝。 |
太原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该投标人未对澄清函要求的相关问题进行回复。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27条 27.2规定:如果投标人没有在业主的澄清要求所规定的时间内就其投标提供澄清,其投标可被拒绝。 |
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未在澄清函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27条 27.2规定:如果投标人没有在业主的澄清要求所规定的时间内就其投标提供澄清,其投标可被拒绝。 |
合肥海博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函中“…致:休宁县亚行贷款项目管理中心…”,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歙县亚行贷款项目办公室”不符,经评标委员会审查,该投标人未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函。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12.1规定:“投标人应使用本招标文件第四章规定的格式编制投标函和报价表。这些格式必须填写完整且不得修改。业主不接受任何替代格式。全部空格都应填入所要求的信息并且符合“投标资料表”的要求。”因此,该投标人不通过商务评审。 |
北京隆科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天之蓝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联合体 |
/ |
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天润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万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
评标价格不为最低 |
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该投标人在其澄清回复中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距投标截止日期前18个月内签订的采购合同、发票、竣工结算单等材料)。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33.4条款“…(3)若所提供的证据不能充分说明其低价,则拒绝该投标,并且如有需要,为下一个排名的投标做类似的判定。”和澄清函中“1.请解释上述项目报价过低的原因,并针对以上细目项的项目特征说明施工方案:2.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你公司距投标截止日期前18个月内签订的采购合同、发票、竣工结算单等材料:3.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意向性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战略协议和报价表作为证明材料。”和“6.提供的澄清回复材料必须清晰、完整,逐一响应澄清要求,如存在含义不明确、不完整、模糊等令评标委员会无法对澄清回复内容进行判定的情况,将直接予以废标。”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该投标人未说明施工方案和满足澄清函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因此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该投标人不通过价格评审。 |
安徽昌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浙江联信环境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
评标价格不为最低 |
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未在澄清函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27条 27.2规定:如果投标人没有在业主的澄清要求所规定的时间内就其投标提供澄清,其投标可被拒绝。 |
3、中标人
投标人名称 |
北京隆科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天之蓝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联合体 |
投标人国籍 |
中国 |
地址 |
北京市门头沟区莲石湖西路98号院7号楼607室 |
投标人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合同价格 |
18,305,612.14元人民币 |
合同期限 |
12个月 |
合同主要内容 |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郑村镇及桂林镇的管网改造工程、供水工程等内容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1,830,561.21元人民币 |
4、提交与招标过程有关的投诉: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 3 天内,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以书面方式递交与报价过程有关的投诉。
本次评标情况公示期:3日
业 主:歙县人民政府
执行机构名称:歙县亚行贷款项目办公室
业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 址: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徽城镇紫阳路 18 号
电 话:0559-6517509
联 系 人:方晓晖
电子信箱:hssxshb@126.com
招标代理: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18F 1820
邮 编: 100873
联 系 人: 张晨光、孙祎涵
联系方式: +86 10 87945198(转525)
电子信箱: zhangcg@biddingcitic.com, sunyh@biddingcitic.com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