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邵阳市街道绿化所2023年劳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
金额
383.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邵阳市街道绿化所2023年劳务服务采购合同
采购人:邵阳市街道绿化所 (简称:甲方)
供应商:邵阳市华林民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街道绿化所2023年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3]000068。
3、项目内容:按照2023年的生产任务和工作安排,乙方提供服务人员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上工作,劳务服务人员岗位包含:驾驶员、绿化工、粉碎场地仓管员保洁员、厨师等,具体岗位分配由甲方另行安排。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呙明明。
6、联系电话:13807398967。
二、劳务服务人员要求、项目要求
1、对劳务服务人员的基本要求:
(1)正直可靠,思想品质好,服从指挥,遵规守纪,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2)能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廉洁自律。
(3)身心健康,无违法犯罪前科,无吸毒记录,无不良社会关系。
(4)劳务服务人员应服从甲方管理,自觉遵守甲方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及保密要求,不询问、泄露、传播甲方单位应保密的信息。
(5)劳务服务人员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上班时间,星期六、星期日轮休,一个自然月休息总计4日,如遇特殊情况须服从安排加班。
(6)有事必须请假,并办理好请假手续,不擅离职守,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通信畅通。
(7)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8)要求所有劳务服务人员正式上岗前,经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有相关专业业务培训以及职业道德、相关劳动政策及法律法规、安全服务的培训及在岗基本职业技能与素质的培训等内容,使劳务服务人员能够顺利上岗。
2、劳务服务人员要求和岗位职责:
(1)驾驶员
服从工作安排,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交通规则,保证安全行车、完成任务;每日按时到岗、不迟到、早退,出车及时,随叫随到;加强车辆检查,检查油、水、电、轮胎气压,注意车辆卫生,随时做好出车准备;爱护车辆,加强保养,车辆发生故障应及时修理;不公车私用、酒后驾车,疲劳过度不强行出车等;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出车签好派车单,将时间、地址等填写详细。
(2)绿化工
掌握各种绿化养护规程,并按规程对苗木进行修剪整形、除草、施肥、病虫害防治等;熟练规范操作各种绿化工具、设备,了解各种绿化物料的使用;认真学习绿化技术知识,提高工作效率;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绿化器械、工具、设备,不得将工具借给他人或携带设备外出揽活。
(3)粉碎场地仓管员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做好每日粉碎物料出入登记,粉碎物料正确合理堆放,粉碎场地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物品保管工作,高效发挥粉碎机运转效率,场地定期清理,保持干净整洁,夜班值守工作等。
(4)城南公园老办公区保洁员
负责城南公园老办公区公共场所卫生的清扫,保持公共场所的卫生整洁,地面干净,无尘土,无卫生死角。
(5)单位食堂厨师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遵守卫生管理制度;按照规范的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炒菜前检查食品原料的新鲜程度,不使用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生虫及食品卫生法中规定禁止使用的食物。
3、项目要求:
(1)乙方负责劳务服务人员的劳务人数、人员基本要求等方面符合甲方的要求。
(2)为确保服务品质,乙方设置专职人员呙明明负责沟通协调劳务服务人员的服务工作并统一管理,及时了解甲方的意见与建议,承诺对于突发事件的处理到达现场的时间不超过30分钟。
(3)乙方负责劳务服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劳务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甲方不与劳务服务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与劳务服务人员不具有劳动关系,也不负责劳务服务人员有关社保、医疗、用工风险等问题。如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赔偿所有损失。
(4)乙方负责组织劳务服务人员进行入职体检,劳务服务人员需体检合格方能上岗,原则上每人每年体检一次,入职体检合格的体检费按实支付给乙方。
(4)乙方负责建立、管理、接转劳务服务人员档案,并为甲方提供劳动法律咨询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
(5)乙方负责处理退回或解聘的劳务服务人员后续工作,处置所有劳务纠纷。
(6)甲方负责对劳务服务人员定岗定责,并进行绩效考评。
(7)劳务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由甲方和乙方双重领导与管理,甲方负责对劳务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服务质量的管理,乙方负责对劳务服务人员人事、考勤管理、后勤保障。
(8)乙方必须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吸收劳务服务人员加入工会,享受乙方的工会福利;乙方应及时建立党组织,负责劳务服务人员中党员的日常管理。
三、合同金额
1、公开招标的中标价是叁佰捌拾叁万柒仟零肆拾元整(小写:3837040.00元)(含税价格),采用固定单价结算的方式,结算以甲方验收合格后认可的实际发生量为准。单价详见附表《邵阳市街道绿化所2023年劳务服务采购单价汇总表(合同签订价)》。
2、劳务服务人员加班费计算方法:
(1)司机加班费:参加24小时候值班(含法定节假日值班、突发事件处理)的,值班费300元/班次(白班200元,需工作12小时以上;晚班100元),如未统一开餐则另加误餐费25元/餐次;有工作任务加班的,白班100元/班次(需6小时以上),夜班100元/班次(需5小时以上),如未统一开餐则另加25元误餐费。
(2)临时性加班15元/小时,如有误餐,补25元误餐费。
(3)上述值班加班情况由派车部门和用车部门核准,相关值班表、派车任务单等及时向车队报备。
(4)乙方及乙方的劳务服务人员不得再就加班费用对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乙方对于此工作时间和工资构成等均应在劳务服务人员的安排中予以明确告知,并征得劳务服务人员的书面同意。
四、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每月根据考核评价分值按实拨付管理经费,根据劳务服务人员上岗的实际情况每月按实拨付人员工资。
供应商甲方自收到规范和足额的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采购合同约定账户。
五、合同履行
服务期限:本项目资金为市财政审定的年度预算经费,根据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第32条规定,本项目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采取一年一续签的方式签订合同,合同总年限不超过三年;合同服务期限内,如上级政策调整(采购、人社、财政、纪检等)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等原因,甲方可中止或终止协议,按实结算服务费用,供应商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违约责任等,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后续劳务人员转移等各项工作。
本合同的服务期限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履约担保:不要求。
质量保证金:不要求。
六、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邵阳市街道绿化所。
2、验收方式:月度考核。
3、验收标准:
①按月考核,绩效挂钩原则。对于乙方现场管理等情况进行月度考核,由邵阳市街道绿化所根据考核细则统计每月分值,根据考核分值拨付考核月份的费用。考核优秀(90-100)不扣费用;考核良好(80-90)及以下扣除当月拨付的管理经费(不含人工工资)的5%。
②定期考核与随机抽查原则。依据考核细则的要求,对乙方就本项目的人员招录、日常管理、业务工作上服务质量与服务态度、服务保障方面进行抽查,对违反要求的进行扣分,考核评价标准与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服务费用。在乙方依法依规履行该项目协议书的前提下,若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未能按时支付服务费用,延期付款的计息标准按合同订立时1年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甲方因非己方过错不能按约定时间付款,可于约定时间到期前三个工作日内将原因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乙方说明,双方另行约定付款时间。
2、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指导、监督和审计工作。具体包括财务监督、服务指导、服务监督及综合评估工作。乙方须无偿配合甲方的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收取甲方支付服务费用之前,需提供给甲方正式的票据,甲方再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2、乙方要严格按要求将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使用于本协议提供服务人员工资薪酬、加班补助、体检等。若乙方未按照该协议将服务费用依法依规全部用于该项目服务开展,包括挪用、转借、另作他用等,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同时甲方有权停止支付服务费用,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甲方要求乙方服务人员提供的服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损害其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权召回提供服务人员。
4、乙方提供的项目服务的人员如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造成自身、甲方、甲方工作人员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等的,由此发生的所有的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服务人员,乙方必需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日起3日内更换符合甲方条件的服务人员,如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则乙方应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5、乙方提供的项目服务人员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与甲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等人身依附关系。如发生劳资纠纷等,由此发生的所有的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双方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应协调双方人员严格按照合同进度要求完成合同内容,双方共同解决问题;一方变更项目负责人时,应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四)双方应当对于项目开展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和突发情况有足够的理解,针对非对方过错造成的时间延误等状况给予充分的理解,且不视为对方违约。
九、劳务服务人员的医疗、工伤事故处理
劳务服务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承担。
劳务服务人员发生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工伤事故的处理,甲方应及时组织抢救治疗,并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乙方,乙方负责工伤事故的申报和工伤保险待遇的落实。工伤处理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
十、其他约定
1、乙方应确保及时、准确、妥善的处理劳务服务人员的档案管理、薪酬管理、社保办理、及个税代扣代缴工作,代办员工有关证件、有关法律法规咨询等,确保和谐、稳妥的处理劳务服务人员的劳动纠纷、劳动诉讼及人事仲裁事件,避免妨碍甲方的正常工作或给甲方带来不利社会影响。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采购单位有权根据乙方的工作实际情况对其所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进行调整(包括增加和减少服务内容),乙方须无条件服从采购单位的调整安排。
3、合同期内,如遇政府政策性调整,相关费用按政策进行调整。
4、劳务服务人员出现《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时,甲方有权向乙方退回该劳务服务人员。
5、劳务服务人员出现《劳动合同法》的第四十条的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时,甲方向乙方退回劳务服务人员,但需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或额外支付劳务服务人员一个月工资)乙方和劳务服务人员本人,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标准,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该补偿在甲方退工前支付给乙方)
6、甲方在用工时,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有关情形时(包括甲方违法退工),甲方应与乙方协商妥善处理办法,并承担乙方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支付给劳务服务人员的全部费用及补偿金。(该费用在甲方退工前支付给乙方)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与甲方的劳务服务关系: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务服务人员劳动的,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单位部分、劳务服务费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出现本条上述情况,给乙方和劳务服务人员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劳务服务人员在试用期内主动离职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应积极协助甲方办理相关事宜。
8、因劳务服务人员本人原因与乙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并导致乙方无法向甲方进行安排劳务服务人员的,不视为乙方违约;如甲方需要,乙方应另行安排甲方进行甄选工作(招聘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在服务费之列)。
9、如服务期满后,甲方不继续用工,向乙方退工的,应在上述服务期满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办理退工手续,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务服务人员。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总共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式二份,采购人执一份,供应商执一份;副本一式四份,采购人、供应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代理机构各执一份;正本、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请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纠纷。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6月20日
合同订立地点:邵阳市时代公园街道绿化所办公室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湖南银行邵阳西湖路支行
账 号:85160309000015159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盖章处)
采购人:邵阳市街道绿化所 (简称:甲方)
供应商:邵阳市华林民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街道绿化所2023年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3]000068。
3、项目内容:按照2023年的生产任务和工作安排,乙方提供服务人员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上工作,劳务服务人员岗位包含:驾驶员、绿化工、粉碎场地仓管员保洁员、厨师等,具体岗位分配由甲方另行安排。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呙明明。
6、联系电话:13807398967。
二、劳务服务人员要求、项目要求
1、对劳务服务人员的基本要求:
(1)正直可靠,思想品质好,服从指挥,遵规守纪,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2)能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廉洁自律。
(3)身心健康,无违法犯罪前科,无吸毒记录,无不良社会关系。
(4)劳务服务人员应服从甲方管理,自觉遵守甲方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及保密要求,不询问、泄露、传播甲方单位应保密的信息。
(5)劳务服务人员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上班时间,星期六、星期日轮休,一个自然月休息总计4日,如遇特殊情况须服从安排加班。
(6)有事必须请假,并办理好请假手续,不擅离职守,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通信畅通。
(7)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8)要求所有劳务服务人员正式上岗前,经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有相关专业业务培训以及职业道德、相关劳动政策及法律法规、安全服务的培训及在岗基本职业技能与素质的培训等内容,使劳务服务人员能够顺利上岗。
2、劳务服务人员要求和岗位职责:
(1)驾驶员
服从工作安排,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交通规则,保证安全行车、完成任务;每日按时到岗、不迟到、早退,出车及时,随叫随到;加强车辆检查,检查油、水、电、轮胎气压,注意车辆卫生,随时做好出车准备;爱护车辆,加强保养,车辆发生故障应及时修理;不公车私用、酒后驾车,疲劳过度不强行出车等;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出车签好派车单,将时间、地址等填写详细。
(2)绿化工
掌握各种绿化养护规程,并按规程对苗木进行修剪整形、除草、施肥、病虫害防治等;熟练规范操作各种绿化工具、设备,了解各种绿化物料的使用;认真学习绿化技术知识,提高工作效率;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绿化器械、工具、设备,不得将工具借给他人或携带设备外出揽活。
(3)粉碎场地仓管员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做好每日粉碎物料出入登记,粉碎物料正确合理堆放,粉碎场地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物品保管工作,高效发挥粉碎机运转效率,场地定期清理,保持干净整洁,夜班值守工作等。
(4)城南公园老办公区保洁员
负责城南公园老办公区公共场所卫生的清扫,保持公共场所的卫生整洁,地面干净,无尘土,无卫生死角。
(5)单位食堂厨师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遵守卫生管理制度;按照规范的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炒菜前检查食品原料的新鲜程度,不使用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生虫及食品卫生法中规定禁止使用的食物。
3、项目要求:
(1)乙方负责劳务服务人员的劳务人数、人员基本要求等方面符合甲方的要求。
(2)为确保服务品质,乙方设置专职人员呙明明负责沟通协调劳务服务人员的服务工作并统一管理,及时了解甲方的意见与建议,承诺对于突发事件的处理到达现场的时间不超过30分钟。
(3)乙方负责劳务服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劳务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甲方不与劳务服务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与劳务服务人员不具有劳动关系,也不负责劳务服务人员有关社保、医疗、用工风险等问题。如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赔偿所有损失。
(4)乙方负责组织劳务服务人员进行入职体检,劳务服务人员需体检合格方能上岗,原则上每人每年体检一次,入职体检合格的体检费按实支付给乙方。
(4)乙方负责建立、管理、接转劳务服务人员档案,并为甲方提供劳动法律咨询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
(5)乙方负责处理退回或解聘的劳务服务人员后续工作,处置所有劳务纠纷。
(6)甲方负责对劳务服务人员定岗定责,并进行绩效考评。
(7)劳务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由甲方和乙方双重领导与管理,甲方负责对劳务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服务质量的管理,乙方负责对劳务服务人员人事、考勤管理、后勤保障。
(8)乙方必须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吸收劳务服务人员加入工会,享受乙方的工会福利;乙方应及时建立党组织,负责劳务服务人员中党员的日常管理。
三、合同金额
1、公开招标的中标价是叁佰捌拾叁万柒仟零肆拾元整(小写:3837040.00元)(含税价格),采用固定单价结算的方式,结算以甲方验收合格后认可的实际发生量为准。单价详见附表《邵阳市街道绿化所2023年劳务服务采购单价汇总表(合同签订价)》。
2、劳务服务人员加班费计算方法:
(1)司机加班费:参加24小时候值班(含法定节假日值班、突发事件处理)的,值班费300元/班次(白班200元,需工作12小时以上;晚班100元),如未统一开餐则另加误餐费25元/餐次;有工作任务加班的,白班100元/班次(需6小时以上),夜班100元/班次(需5小时以上),如未统一开餐则另加25元误餐费。
(2)临时性加班15元/小时,如有误餐,补25元误餐费。
(3)上述值班加班情况由派车部门和用车部门核准,相关值班表、派车任务单等及时向车队报备。
(4)乙方及乙方的劳务服务人员不得再就加班费用对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乙方对于此工作时间和工资构成等均应在劳务服务人员的安排中予以明确告知,并征得劳务服务人员的书面同意。
四、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每月根据考核评价分值按实拨付管理经费,根据劳务服务人员上岗的实际情况每月按实拨付人员工资。
供应商甲方自收到规范和足额的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采购合同约定账户。
五、合同履行
服务期限:本项目资金为市财政审定的年度预算经费,根据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第32条规定,本项目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采取一年一续签的方式签订合同,合同总年限不超过三年;合同服务期限内,如上级政策调整(采购、人社、财政、纪检等)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等原因,甲方可中止或终止协议,按实结算服务费用,供应商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违约责任等,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后续劳务人员转移等各项工作。
本合同的服务期限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履约担保:不要求。
质量保证金:不要求。
六、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邵阳市街道绿化所。
2、验收方式:月度考核。
3、验收标准:
①按月考核,绩效挂钩原则。对于乙方现场管理等情况进行月度考核,由邵阳市街道绿化所根据考核细则统计每月分值,根据考核分值拨付考核月份的费用。考核优秀(90-100)不扣费用;考核良好(80-90)及以下扣除当月拨付的管理经费(不含人工工资)的5%。
②定期考核与随机抽查原则。依据考核细则的要求,对乙方就本项目的人员招录、日常管理、业务工作上服务质量与服务态度、服务保障方面进行抽查,对违反要求的进行扣分,考核评价标准与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服务费用。在乙方依法依规履行该项目协议书的前提下,若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未能按时支付服务费用,延期付款的计息标准按合同订立时1年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甲方因非己方过错不能按约定时间付款,可于约定时间到期前三个工作日内将原因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乙方说明,双方另行约定付款时间。
2、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指导、监督和审计工作。具体包括财务监督、服务指导、服务监督及综合评估工作。乙方须无偿配合甲方的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收取甲方支付服务费用之前,需提供给甲方正式的票据,甲方再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2、乙方要严格按要求将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使用于本协议提供服务人员工资薪酬、加班补助、体检等。若乙方未按照该协议将服务费用依法依规全部用于该项目服务开展,包括挪用、转借、另作他用等,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同时甲方有权停止支付服务费用,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甲方要求乙方服务人员提供的服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损害其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权召回提供服务人员。
4、乙方提供的项目服务的人员如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造成自身、甲方、甲方工作人员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等的,由此发生的所有的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服务人员,乙方必需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日起3日内更换符合甲方条件的服务人员,如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则乙方应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5、乙方提供的项目服务人员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与甲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等人身依附关系。如发生劳资纠纷等,由此发生的所有的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双方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应协调双方人员严格按照合同进度要求完成合同内容,双方共同解决问题;一方变更项目负责人时,应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四)双方应当对于项目开展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和突发情况有足够的理解,针对非对方过错造成的时间延误等状况给予充分的理解,且不视为对方违约。
九、劳务服务人员的医疗、工伤事故处理
劳务服务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承担。
劳务服务人员发生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工伤事故的处理,甲方应及时组织抢救治疗,并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乙方,乙方负责工伤事故的申报和工伤保险待遇的落实。工伤处理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
十、其他约定
1、乙方应确保及时、准确、妥善的处理劳务服务人员的档案管理、薪酬管理、社保办理、及个税代扣代缴工作,代办员工有关证件、有关法律法规咨询等,确保和谐、稳妥的处理劳务服务人员的劳动纠纷、劳动诉讼及人事仲裁事件,避免妨碍甲方的正常工作或给甲方带来不利社会影响。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采购单位有权根据乙方的工作实际情况对其所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进行调整(包括增加和减少服务内容),乙方须无条件服从采购单位的调整安排。
3、合同期内,如遇政府政策性调整,相关费用按政策进行调整。
4、劳务服务人员出现《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时,甲方有权向乙方退回该劳务服务人员。
5、劳务服务人员出现《劳动合同法》的第四十条的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时,甲方向乙方退回劳务服务人员,但需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或额外支付劳务服务人员一个月工资)乙方和劳务服务人员本人,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标准,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该补偿在甲方退工前支付给乙方)
6、甲方在用工时,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有关情形时(包括甲方违法退工),甲方应与乙方协商妥善处理办法,并承担乙方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支付给劳务服务人员的全部费用及补偿金。(该费用在甲方退工前支付给乙方)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与甲方的劳务服务关系: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务服务人员劳动的,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单位部分、劳务服务费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出现本条上述情况,给乙方和劳务服务人员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劳务服务人员在试用期内主动离职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应积极协助甲方办理相关事宜。
8、因劳务服务人员本人原因与乙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并导致乙方无法向甲方进行安排劳务服务人员的,不视为乙方违约;如甲方需要,乙方应另行安排甲方进行甄选工作(招聘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在服务费之列)。
9、如服务期满后,甲方不继续用工,向乙方退工的,应在上述服务期满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办理退工手续,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务服务人员。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总共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式二份,采购人执一份,供应商执一份;副本一式四份,采购人、供应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代理机构各执一份;正本、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请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纠纷。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6月20日
合同订立地点:邵阳市时代公园街道绿化所办公室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湖南银行邵阳西湖路支行
账 号:85160309000015159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盖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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