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α-烯烃项目等配套管廊工程的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207252408150001
预算金额11349.69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洋井公用管廊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崔丽丽0518-8225688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洋井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斌0518-8210668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0]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α-烯烃项目等配套管廊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252408150001 | 项目名称 | 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α-烯烃项目等配套管廊工程 | ||||||||||||||||||||||||||||||||||||||||||||||||||||||||||||||||||||||||||||||||||||||||
标段编号 | 3207252408150001001001 | 标段名称 | 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α-烯烃项目等配套管廊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
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α-烯烃项目等配套管廊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二次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α-烯烃项目等配套管廊工程 已由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 以 示范区经备〔2024〕51号 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江苏洋井公用管廊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α-烯烃项目等配套管廊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石化七道西延段和石化九路南延段,以及卫星石化六号门跨石化七道连接园区七期管廊。2.1.2建设规模该项目为配套卫星化学α-烯烃项目,新建长约2.895公里管廊。2.1.3.最高投标限价:11349.691725万元。本项目投标总价招标人设有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11349.691725-400)*95%+400=10802.207139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各分项报价超过招标人期望值,其投标将被否决;工程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得超过各单项的控制价、期望值,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暂列金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不得调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其中:(1)工程设计费控制价:100万元;其中B1、B2、B3、C段管廊设计费控制价:33万元;A1、A2段管廊设计费控制价:67万元。(招标人期望值:工程设计费期望值:95万元;其中B1、B2、B3、C段管廊设计费期望值:31.35万元;A1、A2段管廊设计费控制价:63.65万元)(2)建筑安装工程费控制价:10849.691725万元;其中B1、B2、B3、C段管廊建安工程费控制价:3495.3324万元;A1、A2段管廊建安工程费控制价:7354.359325万元。(招标人期望值:建筑安装工程费期望值:10307.207139万元;其中B1、B2、B3、C段管廊建安工程费期望值:3320.565780万元;A1、A2段管廊建安工程费控制价:6986.641359万元。)(3)暂列金为:400万元。2.1.4工期要求:总工期 425日历天。(1)设计工期:3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该项目施工图设计,30日内完成施工图审查。(2)施工工期:395日历天。(3)关键节点:1)2025年4月1日前完成B1、B2、B3、C段管廊,管道从α-烯烃厂区至卫星主厂区具备敷管条件,包括三条跨石化七道大跨。2)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A1、A2段新建管廊,具备敷管条件。3)其余附属设施等收尾工作按合同要求时间完成。2.1.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合格。(1)设计质量:设计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需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物资采购质量: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须符合设计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2.2招标范围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α-烯烃项目等配套管廊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包含如下内容:(1)设计:施工图设计全部设计内容。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服务范围;(2)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建设范围和内容的所有专业施工、材料设备采购;(3)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订立合同的能力。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1)设计资质具备:具有有效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施工资质具备:具有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3.3人员要求3.3.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3)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牵头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由牵头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4)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3.2项目管理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1)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2)施工项目经理:投标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3)以上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4年 1月至2024年 6 月由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4)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均不可为同一人。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1)或(2)或(3)满足其一即可:(1)自2019年7月1日(含)以来,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5500万元及以上或长度在1.4KM及以上的地上管廊工程总承包项目。(2)自2019年7月1日(含)以来,以施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5500万元及以上或长度在1.4KM及以上的地上管廊施工总承包项目。(3)自2019年7月1日(含)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在5500万元及以上或长度在1.4KM及以上的地上管廊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2)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共同盖章;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中的签约合同价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规模及内容以合同内容描述为准。(3)如为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及项目投资额以合同内容描述为准。(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合同金额等招标文件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补充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文件(须注明建设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认可。(5)若提供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为非单独地上管廊工程但此工程包含地上管廊工程,则另须提供能够证明所包含地上管廊部分合同金额在5500万元及以上或长度在1.4KM及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若提供的设计业绩为非单独地上管廊工程但此工程包含地上管廊工程,则另须提供能够证明所包含地上管廊部分投资额在5500万元及以上或长度在1.4KM及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6本次招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7.1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3.7.2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投标时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7.3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所有投标材料均为真实有效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7.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7.5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09 月 23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2 日;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即可。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4.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0元。(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黄工:15896100880 朱工:15161373079,张工:18505182641;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5.2逾期上传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1)企业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2)企业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3)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4)相关人员证书(均为有效的);(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2024年1月-2024年6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6)业绩证明材料(按照招标公告中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相应资料);(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如授权代理人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8)投标人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9)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承诺;(10)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需提供此项)。注:①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上传,非牵头人的资格审查材料须同时以原件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至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文件中。②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要求投标人提供上述原件资料,原件的扫描件需放入投标文件中,如果因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③投标人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7. 评标方法及定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办法采用定量评审,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7.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或控制价的。7.2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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