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首善街道办棚户区改造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 购 人:眉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采购项目名称:眉县首善街道办棚户区改造项目
采购内容:眉县首善街道办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荣华路北段、秦张路、迎宾路、平阳街四个片区房屋拆除、垃圾清运、土地整平等工程。
二、单一来源项目编号:SXKD[2018]-BJ-24-CG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眉县首善街道办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荣华路北段、秦张路、迎宾路、平阳街四个片区房屋拆除、垃圾清运、土地整平等工程。因该项目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且地域性较强,对服务区域有范围要求,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较少,无法形成有效的竞争,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专家论证和评议,本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模式,该项目拟由眉县河道疏浚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单位地址:陕西省宝鸡市眉县首善街道办美阳街55号福星大厦四楼),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广泛征求意见。
四、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五、公示期限(2018年8月14日-2018年8月20日)
六、采购人、主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的相关信息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眉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地址:宝鸡市眉县景贤路15号
联系人:周兵
电话:13892766906
2、主管单位信息
主管单位: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宝鸡市眉县景贤路15号
联系人:魏中
电话:0917-5544167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公园路2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917-3323615
七、其他事项
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根据相关规定在公示期满2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主管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
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 8 月 14 日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时间:2018年8月13日
采购人 |
眉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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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眉县首善街道办棚户区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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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金额 |
6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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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1 论证意见 |
眉县首善街道棚户改造项目,鉴于该项目的规模、来源渠道、拆迁工作的特殊性、复杂性,以及具备上述综合能力的来源单一性,根据陕西省政府采购条例,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建议在具体执行中严格按有关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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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姓名 |
马林 |
职称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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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宝鸡市新烽火地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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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2 论证意见 |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条例,眉县首善街道办棚户区改造项目拟投资650万元,鉴于棚户区改造的特殊性及单一性以及眉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的国有性,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招标方式,建议眉县采购中心按相关文件严格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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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姓名 |
尚汝肃 |
职称 |
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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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陕西大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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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3 论证意见 |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鉴于本项目的特殊性、棚户区施工改造项目难度较大,施工性质有一定的特殊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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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姓名 |
陈霞 |
职称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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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宝鸡市房屋经营开发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