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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关于2024年第3期个人不良贷款(个人消费贷款)转让项目转让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关于2024年第3期个人 不良贷款(个人消费贷款)转让项目不良贷款转让公 告
本机构依据《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规则》和《银行业信贷资
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信息披露细则》的要求,拟通过银登中心开展不良贷款转
让业务,现予以公告。
一、不良贷款基本信息
注1:若无特殊说明,本表格中“加权平均逾期天数”、“借款人加权平均年龄”、“借款人加权平
均授信额度(元)”按拟转让贷款本息总额加权平均计算。
注2:逾期起始点确定标准:贷款本金或利息各期还款计划未足额偿还即认定为开始逾期。
二、时间安排
竞价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 16:00
竞价日:2024年12月2日
三、转让方式
转让方式:线上公开竞价
四、交易对象要求
1.交易对象资格和条件:1)需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 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1〕26号)文件、《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 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2〕1191号)文件及《银行业信贷资产 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规则》(银登字〔2023〕1号)文件要求的受让方范围;2)受让方必须在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平台完成开户手续;
3)受让方同意出让方交易条件。
2.意向受让方申请渠道:通过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业务系统进行申请。
3.意向受让方申请材料: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需提供监管机构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地方资产管 理公司需提供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核准设立或授权文件复印件(加盖公 章),以及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同意试点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交易条件
1.通过项目挂牌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时,不接受协议转让。
2.是否使用标准协议文本
使用不良贷款转让业务标准协议文本。
3.是否通过银登中心办理资金业务
不通过银登中心办理资金业务。
4.保证金要求:
本次竞价不收取保证金。
5.转让协议签署要求:
受让方应在竞价成功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按约付清价款,《债权转 让协议》最终以出让方的审批为准。
6.资金支付要求:
竞价款项在竞价成功后2个工作日内缴入指定账户。
出让方指定收取竞价款项的账户信息:
户名: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账 号:7380010127308000101。
7.档案移交要求:
标的资产竞买成交后,请最终受让方到出让方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双方需于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档案移交手续。
六、其他要求
无。
特此公告。
联系人:黄兆捷
联系电话:13886288823
电子邮件:huangzhaojie_wh@citicbank.com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2024年11月18日
本机构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 |
交易基准日 | 20241010 | 未偿本金总额(元) | 103,487,330.65 |
资产笔数(笔) | 1182 | 未偿利息总额(元) | 3,280,134.45 |
借款人户数(户) | 1068 | 未偿本息总额(元) | 106,767,465.10 |
加权平均逾期天数 | 143.94 | 其他费用(元) | 0.00 |
单一借款人最高未偿 本息余额(元) | 340,182.62 | 借款人平均未偿本息余额(元) | 99,969.54 |
借款人加权平均年龄 | 43.58 | 借款人加权平均授信额度(元) | 182,467.61 |
五级分类情况 | 可疑 800 笔;次级 274 笔;损失 108 笔 | ||
核销情况 | 已核销 164 笔 | ||
担保情况概述 | 信用 1182 笔 | ||
诉讼情况概述 | 未诉 1116 笔;诉讼中 44 笔;已判未执 22 笔 | ||
备注 | 过渡期内结清的价款在扣除相关税费后转让给受让方。 |
竞价方式:多轮竞价 | |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2024-12-02 09:30 |
自由竞价结束时间 | 2024-12-02 10:30 |
延时周期(分钟) | 5 |
起始价(元) | 12,000,000.00 |
加价幅度(元) | 1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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