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铁塔清远市分公司2024年清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监控试点设备及服务小额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10.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3/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铁塔清远市分公司2024年清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监控试点设备及服务小额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清远市分公司2024年清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监控试点设备及服务小额采购项目(采购代理编号:/)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
中国铁塔清远市分公司2024年清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监控试点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1.硬件部分:可视距离3公里,8寸400W像素,40倍光学变焦的智能网络球机5个,单个预算上限0.7万元,质保期2年以上;网络硬盘录像机(满配16个6TB硬盘)1台,预算上限2.5万元。硬件部分合计预算上限6.00万元。
2.服务部分:视频监控子系统接入及视频专网接入服务,服务部分预算上限4.20万元。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0.20万元(含税)。
本项目采购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项目实施地点:清远市。
1.5采购包划分
■不划分采购包
□划分采购包:/
1.6成交人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家,每个成交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各分项报价的含税单价,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C)
2.1采购范围:
2.1.1.硬件部分:可视距离3公里,8寸400W像素,40倍光学变焦的智能网络球机5个,单个预算上限0.7万元,质保期2年以上;网络硬盘录像机(满配16个6TB硬盘)1台,预算上限2.5万元。硬件部分合计预算上限6.00万元。
2.1.2.服务部分:视频监控子系统接入及视频专网接入服务,服务部分预算上限4.20万元。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服务地点:清远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依法设立: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自2020年01月0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在全国范围内承接过的同类项目,同类项目定义:设备或视频监控相关服务采购类,累计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含税)
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及订单/结算单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结算单为准。原件备查。未体现与本项目同类项目相关性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计,提供材料不全或不清晰视为未提供。
注: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如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则须提供线上订单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协议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原件备查。未体现与本次同类项目相关性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计,提供材料不全或不清晰的视为未提供。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2月01日起)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广东省分公司或清远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列入【全品/服务类】企业黑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信誉承诺函》。
4、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没有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
4.2询价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供应商,请在公示时间内发送报名信息至汤tangyw3@chinatowercom.cn邮箱,获取询价文件。
4.3询价文件费用:询价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线下提交纸质应答文件。
5.2递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超过该时间的应答文件将拒收并退回。。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在清远铁塔二楼会议室进行唱价,采购人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同意唱价结果并对应答文件开启和唱价过程无异议。
6.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应答文件开启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应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
2024年3月13日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清远市分公司2024年清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监控试点设备及服务小额采购项目(采购代理编号:/)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
中国铁塔清远市分公司2024年清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监控试点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1.硬件部分:可视距离3公里,8寸400W像素,40倍光学变焦的智能网络球机5个,单个预算上限0.7万元,质保期2年以上;网络硬盘录像机(满配16个6TB硬盘)1台,预算上限2.5万元。硬件部分合计预算上限6.00万元。
2.服务部分:视频监控子系统接入及视频专网接入服务,服务部分预算上限4.20万元。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0.20万元(含税)。
本项目采购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项目实施地点:清远市。
1.5采购包划分
■不划分采购包
□划分采购包:/
1.6成交人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家,每个成交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各分项报价的含税单价,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C)
2.1采购范围:
2.1.1.硬件部分:可视距离3公里,8寸400W像素,40倍光学变焦的智能网络球机5个,单个预算上限0.7万元,质保期2年以上;网络硬盘录像机(满配16个6TB硬盘)1台,预算上限2.5万元。硬件部分合计预算上限6.00万元。
2.1.2.服务部分:视频监控子系统接入及视频专网接入服务,服务部分预算上限4.20万元。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服务地点:清远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依法设立: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自2020年01月0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在全国范围内承接过的同类项目,同类项目定义:设备或视频监控相关服务采购类,累计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含税)
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及订单/结算单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结算单为准。原件备查。未体现与本项目同类项目相关性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计,提供材料不全或不清晰视为未提供。
注: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如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则须提供线上订单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协议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原件备查。未体现与本次同类项目相关性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计,提供材料不全或不清晰的视为未提供。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2月01日起)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广东省分公司或清远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列入【全品/服务类】企业黑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信誉承诺函》。
4、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没有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
4.2询价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供应商,请在公示时间内发送报名信息至汤tangyw3@chinatowercom.cn邮箱,获取询价文件。
4.3询价文件费用:询价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线下提交纸质应答文件。
5.2递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超过该时间的应答文件将拒收并退回。。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在清远铁塔二楼会议室进行唱价,采购人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同意唱价结果并对应答文件开启和唱价过程无异议。
6.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应答文件开启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应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 |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新城人民二路长线大厦1-2层 |
邮编:/ |
联系人:汤艺炜 |
电话:18926600310 |
电子邮件:/ |
传真:/ |
网址:www.tower.com.cn |
开户银行:/ |
账号:/ |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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