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1301101659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蕲春至太湖高速公路蕲春东段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服务、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服务询比采购文件


来源:蕲太东项目管理部 | 更新时间:2022-12-09 14:27:17 | br>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蕲春至太湖高速公路蕲春东段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服务、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交投蕲太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蕲春至太湖高速公路蕲春东段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服务、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服务进行询比采购,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比。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蕲春至太湖高速公路蕲春东段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服务、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服务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

三、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

蕲春至太湖高速公路蕲春东段路线起于蕲春县株林镇南陈应垅村附近,对接蕲太高速蕲春西段终点,设置株林枢纽互通与麻阳高速交叉,之后路线向东北展线,在刘河以北设刘河互通接406省道,至狮子东设狮子互通接226县道,于张塝西设张塝互通接205省道,在大同镇东设大同互通接205省道,止于檀林以东的碾下村樟树湾附近(鄂皖省界),对接蕲太高速安徽段。

项目全长约49.571公里,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0米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其他技术标准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全线设置桥梁11654m/27座,其中特大桥1232m/1座,设隧道5173.5m/5座,其中长隧道4036m/2座;设置互通立交5处,其中枢纽互通1处,出口互通4处;同步建设匝道收费站4处,服务区1处,路政营房1处,监控管理分中心1处以及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2.本次询比采购范围为蕲春至太湖高速公路蕲春东段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服务、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服务工作,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QTDAQ-1。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服务:(1)对本项目进行总体安全风险评估,编制总体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并按采购人要求组织专家对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评审,并按照专家意见或采购人要求,对总体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2)开展本项目安全生产风险源辨识工作,建立风险源清单并逐一评估,确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和管控临界,针对不同的风险,提出风险控制建议,协助采购人按照相关要求制定相应的项目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3)根据本项目的路基、桥涵及重要交叉节点等工程的地质环境条件、建设规模、结构特点等孕险环境与致险因子,评估整体风险,估测其安全风险等级。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服务:(1)收集有关资料,现场实地调查;(2)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等必要工作,并编制相关报告;(3)组织专家评审会,提交综合应急预案评审会纪要或论证意见,并向采购人提交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编后的成果;(4)配合采购人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3.服务时间:服务期预计为3个月,预计服务开始时间为:2022年12月。自蕲春至太湖高速公路蕲春东段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服务工作启动至完成综合应急预案、总体安全风险评估报告通过评审,并满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备案要求。

、参与询比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最低资质和业绩、人员、履约信誉等方面要求需满足询价公告附件的要求。

2.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文件均将被否决。

五、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有意参与本项询比的,请于2022 年12月9日9:00至2022年12月15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邮件发送至:bjztc3@163.com,报名资料和格式要求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附件。询价采购代理单位确认报名资料收到并确认采购文件费收到后(咨询电话:010-51656899-836,13011016596),将盖章的纸质版采购文件邮寄至供应商,同时将盖章的采购文件 PDF 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由供应商的企业账户汇款至采购代理单位的账户,采购代理单位的账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110105801724279R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惠新支行

帐号:020000630906704394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501

邮编:100101 财务电话:010-51656899。

七、响应文件递交及开启时间、地点

1.询比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14时00分,响应文件必须于2022年 月 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之间递交至纽宾凯楚悦酒店23楼楚悦厅(武汉市江夏区联投广场22栋23层)。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采购人将重新询比采购或采用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八、评审办法

本次询比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网站(http://hbjtgl.com/)、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bjztc.com/)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交投蕲太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蕲春县河西开发区西环大道与东壁大道交叉路口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7762514464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501号

联系人:王先生,申先生

电 话:010-51656899-836,13011016596

电子邮箱:bjztc3@163.com




询比公告附件1.doc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注:

1、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的彩色复印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彩色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近5年内承担过1项类似公路项目安全评估工作。

注:

1、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彩色复印件。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5年指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如近年来,供应商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4、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技术负责人

1

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提供身份证、职称证等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证书彩色复印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资格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供应商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供应商如不满足上述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将被认为不响应采购人强制性要求,评审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询比公告附件2.doc


蕲春至太湖高速公路蕲春东段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服务、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服务

询比采购报名表


供应商名称(盖章)



询比采购报名标段



纳税人识别号



企业基本户开户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手机



座机



传真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注:

1、供应商报名邮件主题名称:“蕲春东段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服务、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服务登记报名+供应商名称”。

2、供应商应将本表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3、本报名表后附:a、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b、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上述a、b两项材料随本询比采购报名表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的补充、修改、细化,前后不一致时以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内容

规定

1.1.2

采购人

湖北交投蕲太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1.3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1.4

采购项目名称

蕲春至太湖高速公路蕲春东段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服务、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服务

1.2.1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采购范围

本次询比采购范围为蕲春至太湖高速公路蕲春东段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服务、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服务:(1)对本项目进行总体安全风险评估,编制总体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并按采购人要求组织专家对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评审,并按照专家意见或采购人要求,对总体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2)开展本项目安全生产风险源辨识工作,建立风险源清单并逐一评估,确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和管控临界,针对不同的风险,提出风险控制建议,协助采购人按照相关要求制定相应的项目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3)根据本项目的路基、桥涵及重要交叉节点等工程的地质环境条件、建设规模、结构特点等孕险环境与致险因子,评估整体风险,估测其安全风险等级。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服务:(1)收集有关资料,现场实地调查;(2)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等必要工作,并编制相关报告;(3)组织专家评审会,提交综合应急预案评审会纪要或论证意见,并向采购人提交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编后的成果;(4)配合采购人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QTDAQ-1。

1.3.2

服务时间

服务期预计为3个月,预计服务开始时间为:2022年12月。自蕲春至太湖高速公路蕲春东段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服务工作启动至完成综合应急预案、总体安全风险评估报告通过评审,并满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备案要求。

1.3.3

地点

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

1.3.4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不组织

1.4.1

供应商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附录1

(2)业绩要求:附录2

(3)主要人员要求:附录3

(4)信誉要求:附录4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递交响应文件

þ不接受

2.1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

采购人发出的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

2.2.1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6日12时00分

形式:电子邮件,bjztc3@163.com

2.2.2

采购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采购人发出的有编号的补遗书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供应商

2.2.3

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

时间: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形式:电子邮件,bjztc3@163.com

2.3.1

采购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采购人发出的有编号的补遗书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供应商

2.3.2

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修改

时间:收到修改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形式:电子邮件,bjztc3@163.com

3.2.1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天(从递交响应文件之日算起)

3.3

响应保证金

不适用

3.4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按照附录资格审查内容要求执行

3.4.1

资格审查条件

供应商应附相关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全本)、资质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3.4.2

近5年承担的类似项目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的彩色复印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业绩证明材料中: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5年指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4.3

主要人员证明材料

增加3.4.4项

供应商应提供:

1.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业绩证明材料等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证书彩色复印件;

2.近5年指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4.4

供应商的信誉证明材料

增加3.4.5项: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彩色网页截图扫描件;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彩色网页截图扫描件;

近三年(2019年12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书面承诺(加盖供应商单位章)。

3.5.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þ不允许

3.5.2

限价

本项目QTDAQ-1标段最高限价为¥660000元,其中其中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服务的分项限价为¥390000元,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服务的分项限价为¥270000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编制的本项目最高限价及各分项目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6.3(2)

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U盘存储的响应文件一份;

其他要求:无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响应文件封套: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询比采购响应文件

日 时前不得开启

供应商名称:

4.2.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4.2.2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5.1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开启响应文件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5.2

响应文件开启程序

5.2.1响应文件开启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开启:

(1)宣布开启会议纪律;

(2)公布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3)宣布参加开启会议的工作人员姓名;

(4)供应商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开启响应文件,按递交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先到的后开,后到的先开”;

(5)宣布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报价及其他信息。供应商代表当场确认,并记录在案;

(6)供应商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等在开启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启会议结束。

6.1.1

评审小组的组成

评审小组的组成: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2/3。

6.3.2

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

3名

7.1

成交结果公示媒介

公示媒介:同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公示期限:3日

7.6

履约保证金

不适用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9.1 采购人的定标原则

采购人将确定评审小组推荐的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询比采购

9.2

9.2 终止询比

采购人终止询比采购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已发售的询比采购文件,采购人将退还所收取的询比采购文件的费用。

9.3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通过电邮方式(bjztc3@163.com)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提出。

9.4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以其成交价为基数按照下表所列的服务采购费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20%所得金额收取。在发布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由供应商支付至代理单位,该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在报价中不单独报价,且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收费标准


费率

服务类型

货物采购

服务采购

工程采购

成交金额(万元)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算例如下:

成交金额为100万元,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下浮20%后,则该成交供应商应支付的服务费为1.2万元。

9.5

本响应文件的未尽事项,按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或本项目采购人下发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总则

1.1采购项目概况

1.1.1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

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采购范围、服务时间、地点和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1.3.1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服务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基本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主要人员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递交响应文件。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③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在近三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16)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10询比采购

1.10.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采购文件

2.1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文件包括:

(1)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协议书;

(5)采购要求;

(6)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采购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采购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2.3.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采购文件的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3.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3.2响应文件有效期

3.2.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为90天。

3.2.2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2.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资格审查资料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业绩、信誉等要求。

3.4.1“资格审查条件”应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2“近年承担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后应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备选报价方案

3.5.1 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报价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5.2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询比采购控制价,否则其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3.6响应文件的编制

3.6.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响应文件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6.3(1)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报价函及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3.7报价

3.7.1 供应商在报价前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3.7.2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不限于):人员费、交通费、差旅费、现场办公费(含餐饮住宿等生活费)、办公用品购置费、软件购置费、复印出版费、咨询费等。本项目为总价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执行过程中不予调整。合同价格不因本项目服务期的延长进行调整。

3.7.3 供应商派驻现场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自备设备的保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等有关保险由供应商自行办理,保险费由供应商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单独支付。

3.7.4供应商因完成本项目必须缴纳的所有税费均由供应商承担,并包含在报价之中,采购人将不另行支付。

3.7.5供应商中选后在外业实施阶段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人员、设备安全,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考虑到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在作业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责任,均由中选人自行承担。

3.7.6供应商中标后应负责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并在进场开展工作前办理相关证件,由此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3.7.7供应商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全部及成果验收评审费等均由供应商承担,均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3.7.8采购人不接受调价函。

3.7.9此次疫情期间,供应商成交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相关措施,加强防护、隔离工作现场,防止发生新冠肺炎感染事件,相关费用已含入总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3.7.10申请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单位支付本次询比的代理费,该费用含入申请人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4.响应文件递交

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

4.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响应保证金(如有)。

4.3.4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后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启响应文件

5.1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启响应文件,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响应文件开启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响应文件开启:

(1)宣布开启会议纪律;

(2)公布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3)宣布参加开启会议的工作人员姓名;

(4)供应商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开启响应文件;

(5)宣布供应商名称、采购文件规定的应公布的其他信息。供应商代表当场确认,并记录在案;

(6)供应商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等在开启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启会议结束。

5.3开启响应文件的异议

供应商对开启响应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响应文件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询比

6.1评审小组

6.1.1组建评审小组

(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采购人和(或)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成员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在确定成交结果前,评审小组名单应予以保密。

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响应文件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采购及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审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审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审

6.3.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3.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成交结果公示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7.2评审结果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7.3成交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成交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提请原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依法依规自主确定成交供应商。

7.5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7.7签订合同

7.7.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纪律和监督

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8.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8.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开启和评审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联合令第12号)等有关规定及本询比采购文件,编制本办法。

第二条 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询比采购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由采购人确定成交候选人。

第三条 评审工作遵循的原则: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第四条 评审期间,评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与评审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审的任何活动。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评审程序



第五条 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

第六条 评审小组依据本办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定,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

第七条 评审工作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初步评审(包括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详细评审;

(3)澄清(如有);

(4)综合评分;

(5)推荐成交候选人;

(6)编写评审报告。



第三章 初步评审



第八条 评审小组首先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包括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第九条 通过资格审查的主要条件:

(1)资质条件符合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附录1的规定;

(2)业绩符合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附录2的规定;

(3)主要人员符合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附录3的规定。

(4)信誉符合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附录4的规定;

响应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重大偏差,不予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第十条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

(1) 响应文件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 响应文件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询比采购文件格式”中的格式要求签字和(或)加盖供应商单位章;

(3) 供应商未以联合体形式递交响应文件;

(4) 按照询比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授权代理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 供应商的报价不高于采购人编制的本项目最高限价及各分项目最高限价;

(6) 响应文件未违反询比采购文件的其它规定。

响应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重大偏差,不予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第四章 详细评审



第十一条 评审小组还将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供应商通过详细评审的主要条件包括:

(1)未提出与询比文件中的合同条款相悖的要求,如:重新划分风险,增加业主责任范围,减少供应商义务,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或对合同条款有重大保留等;

(2)未对本工程工作范围等方面提出重大改变;工作时间安排与采购文件相比没有实质性偏离;

(3)项目组织机构设置,能满足各阶段咨询工作的需要;

(4)咨询方案设计、计划安排符合要求。

(5)咨询质量保证措施可靠、工作和管理制度具针对性

(6)报价文件未违反询比采购文件的其它规定。

响应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重大偏差,不予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第五章 澄清(如有)



第十二条 评审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将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细微偏差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补正。澄清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或补正内容将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

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澄清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将对否决其响应文件。



第六章 综合评分



第十三条 评审小组将对通过详细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其中,商务部分分值40分,技术部分分值为50分,报价分值为10分,满分为100分。上述评审分值得分为评审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各评审分值之和。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商务部分40分

(1)供应商的业绩(15分)

a.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的,得9分;

b. 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近5年每增加1个高速公路项目施工总体或专项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业绩的加1.5分;近5年每增加1个高速公路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业绩的加1.5分;本项最多加6分。

(2)供应商的人员(15分)

a.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的,得9分;

b. 作为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每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施工总体(或专项)安全风险评估或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业绩的加 1.5 分,本项目最多加 3 分。

c. 作为技术负责人近5年内每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施工总体(或专项)安全风险评估或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业绩的加 1.5 分,本项目最多加 3 分。

(3)供应商的信誉(10分)

a. 具备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的,得4分,其他等级证书不得分;

b. 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否则本项不得分;

c. 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否则本项不得分;

d. 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否则本项不得分。

二、技术部分(50分)

a. 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重难点及存在的问题分析较合理、较科学可行的,得12~16分;合理、科学可行的,得16~20分。

b. 实施项目进度保障、质量保障措施对本项目实施的合理化建议较完善、详细的得8~12分;内容完备得12~15分。

c. 对人员组织、安排及专业搭配较合理、工作时间安排较科学的得8~12分;内容完备得12~15分。

各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评分得分以评审委员会各成员商务和技术打分合计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报价(10分)

a. 所有通过详细评审的供应商的最终申请报价即为该供应商的评审价;

b. 所有通过详细评审且报价不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审基准价D;

c. 当供应商评审价等于D时得满分(10分),每高于D一个百分点扣0.2分,每低于D一个百分点扣0.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报价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评审价得分;

F=10;

D1=供应商评审价;

D=评审基准价。

若D1>D,则E=0.2;若D1< span="">,则E=0.1,报价最低得分0分。 <>



第七章 推荐成交候选人



第十四条 评审小组将按综合得分排序高低推荐前3名为成交候选人(若不足三名,只选取相应数量)。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响应文件;供应商资质、业绩满足询比文件要求,因其他原因未通过评审的,则应视为参与了有效竞争,不应理解为明显缺乏竞争性。未否决全部响应文件的,评审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成交候选人。当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技术评审得分高的优先,当综合得分与技术评审得分均相等时,以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已递交响应文件在前者优先。

第十五条 如所有的响应文件均未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或采购活动缺乏竞争性,采购人可重新询比采购。



第八章 评审报告



第十六条 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意见,编制评审报告。

第十七条 评审报告由评审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评审小组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协议书.doc

说明:此为合同协议书的模板,签订时据此调整细化,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合同编号:

蕲春至太湖高速公路蕲春东段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服务、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服务



















项目地点: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

采购人(甲方):湖北交投蕲太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供应商(乙方):

签订日期:




合同协议书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乙方担当蕲春至太湖高速公路蕲春东段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服务、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服务工作,现由甲方和乙方于 日共同达成并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委托服务范围

蕲春至太湖高速公路蕲春东段总体安全风险评估服务工作。按照《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11〕217号)、《高速公路路堑高边坡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交安监发〔2014〕26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长江(汉江)公路大桥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开展本项目总体安全风险评估服务工作。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对本项目进行总体安全风险评估,编制总体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并按委托方要求组织专家对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评审,并按照专家意见或委托方要求,对总体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2)开展本项目安全生产风险源辨识工作,建立风险源清单并逐一评估,确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和管控临界,针对不同的风险,提出风险控制建议,协助委托方按照相关要求制定相应的项目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3)根据本项目的路基、桥涵及重要交叉节点等工程的地质环境条件、建设规模、结构特点等孕险环境与致险因子,评估整体风险,估测其安全风险等级。

蕲春至太湖高速公路蕲春东段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具体工作内容:(1)收集有关资料,现场实地调查;(2)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等必要工作,并编制相关报告;(3)组织专家评审会,提交综合应急预案评审会纪要或论证意见,并向委托方提交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编后的成果;(4)配合委托方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服务内容

施工总体安全风险评估服务工作:自蕲春至太湖高速公路蕲春东段总体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启动至总体安全风险评估报告通过评审,并满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备案要求。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乙方向甲方提交满足要求的综合应急预案报告。在接到委托方通知之日起30 天内,乙方应完成综合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组织专家评审工作,在综合应急预案通过专家评审后 30 天内完成综合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预计为3个月,预计服务开始时间为:2022年12月。自蕲春至太湖高速公路蕲春东段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服务工作启动至完成综合应急预案、总体安全风险评估报告通过评审,并满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备案要求。如因客观原因造成的延误,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视具体项目情况,在约定时间内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甲方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准确、合法性负责。甲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资料及文件,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期限相应顺延,或另行协商。

2、甲方变更委托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无法完成委托项目,双方需另行协商确定交付成果的时间及所需费用。

3、对于乙方工作过程中所涉及的有关具体事宜,甲方应及时提供必要配合,以确保委托事项的顺利进行;对于项目办理过程中,由乙方代表甲方签署的有关法律文书、证明材料,甲方应予以审查,审查无误则确认;乙方使用专用标志及有关技术手段保护知识产权,甲方应充分尊重并予以维护,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去除或修改乙方专用标志。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本合同内容的具体实施,制定总体安全风险评估、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大纲,进行现场调查和实验,进行调研数据的分析处理,独立按期完成总体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及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2、乙方按合同规定认真完成相关工作,及时向甲方提交总体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及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并对其质量负责。

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组织专家对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及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按照专家意见或甲方要求,对总体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及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4、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 7天内,向甲方提交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主要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名单及资格条件。主要人员应相对稳定,更换主要人员的,应取得甲方的同意,且所更换人员资格不得低于原有人员。

5、乙方在总体安全风险评估服务及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如果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而引起索赔或诉讼,则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咨询成果向其它单位提供,同时乙为应保证不向第三为泄露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内容。

7、乙方不得将总体安全风险评估服务或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服务工作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将按合同相关条款予以处罚。

六、其他约定。

由于甲方因素或国家政策因素及其他不可抗力、不可预测因素所导致的委托事项阻碍、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48小时内向甲方书面通知。

七、费用及结算方式。

a、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调查与交通费﹑劳务与加班费、资料与印刷费、调研与咨询费、外协费、评审费与会务费、管理费、税费等在内完成总体安全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编制所需的一切费用。

本专项技术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元整(小写:¥ );

其中:

总体安全风险评估服务收费标准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

甲方不再额外支付完成合同内容外的任何费用。

b、结算方式

1、总体安全风险评估服务结算方式:

1.1、本项目总体安全风险评估报告通过评审、修编完成,乙方向甲方提交正式报告(10份)和可编辑电子文件(1份),并经甲方向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体安全风险评估服务费用的30%;

1.2、本项目所有施工标段总体安全风险评估报告通过评审、修编完成,甲方向乙方累计支付至总体安全风险评估服务费用的70%;

1.3、乙方完成总体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技术交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总体安全风险评估服务费用。

2、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服务结算方式:

2.1、综合应急预案通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审查会意见完成修编工作并提交正式文件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30%;

2.2、乙方完成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后 15 个工作日内付完余款,如乙方在综合应急预案通过专家评审后 60 天未按要求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的,该部分款项(合同价款的 70%)乙方无权获取;

3、每次支付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正规发票。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时完成项目工作,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以乙方应当完成的分工作费用按每日万分之六计算。

2、乙方按协议及工作要求完成委托项目,甲方未按协议支付费用,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六计算。

3、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或没有必要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因理解、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性质的争议。均应尽可能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十、风险责任的承担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确因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部分或全部失败,风险责任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相关事项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本协议有效期可追溯为由甲方委托乙方已经实施完成的工程项目,在合同有效期内已经委托但尚未完成的工作,仍适用本协议书的约定。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





委托方:(单位全称) (盖章)

受托方: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

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

(姓名)

(姓名)

(签字)

(签字)






廉政合同格式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项目名称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委托人全称(以下简称“委托人”)与受托人受托人全称(以下简称“受托人”),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蕲春至太湖高速公路蕲春东段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服务、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服务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委托人的义务

(一)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受托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受托人报销任何应由委托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委托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受托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受托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受托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委托人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委托人工程有关的项目管理分包项目。

第三条受托人义务

(一)受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受托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委托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受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委托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受托人不得为委托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五)受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要求报销任何应由受托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六)受托人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程办事,不得与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和委托人利益。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受托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受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委托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委托人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受托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委托人或委托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受托人或受托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后止。

第七条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肆份。



委托人:(单位全称)(盖章)

受托人:(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职务)

其授权的代理人(职务)

(姓名)

(姓名)

(签字)

(签字)












廉政合同格式

(本格式编排在采购文件中,供供应商确认,响应文件中不需填写)

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蕲春至太湖高速公路蕲春东段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服务、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服务工作第 标段合同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本项目采购人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与供应商 (全称) (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

(二) 严格执行蕲春至太湖高速公路蕲春东段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服务、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服务工作第 标段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 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 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施工、监理分包项目。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 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 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五)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施工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施工单位报销任何应由乙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六)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程办事,不得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蕲春至太湖高速公路蕲春东段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服务、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服务工作第 标段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监督单位一份。



甲 方:(单位全称) (盖章) 乙 方: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 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

(姓名) (姓名)

(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甲方监督单位:(全称) (盖章) 乙方监督单位:(全称) (盖章)

第五章 采购要求

采购范围为:蕲春至太湖高速公路蕲春东段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服务、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服务工作,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QTDAQ-1。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服务:(1)对本项目进行总体安全风险评估,编制总体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并按采购人要求组织专家对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评审,并按照专家意见或采购人要求,对总体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2)开展本项目安全生产风险源辨识工作,建立风险源清单并逐一评估,确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和管控临界,针对不同的风险,提出风险控制建议,协助采购人按照相关要求制定相应的项目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3)根据本项目的路基、桥涵及重要交叉节点等工程的地质环境条件、建设规模、结构特点等孕险环境与致险因子,评估整体风险,估测其安全风险等级。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服务:(1)收集有关资料,现场实地调查;(2)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等必要工作,并编制相关报告;(3)组织专家评审会,提交综合应急预案评审会纪要或论证意见,并向采购人提交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编后的成果;(4)配合采购人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服务时间:服务期预计为3个月,预计服务开始时间为:2022年12月。自蕲春至太湖高速公路蕲春东段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服务工作启动至完成综合应急预案、总体安全风险评估报告通过评审,并满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备案要求。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doc

蕲春至太湖高速公路蕲春东段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服务、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服务



响应文件



供应商: (全称)









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封皮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


一、报价函及附录

(一)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询价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 号至第 号),愿意以人民币(大写)____元(¥____元)的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 服务时间:服务期预计为 个月,预计服务开始时间为:2022年12月。自蕲春至太湖高速公路蕲春东段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服务工作启动至完成综合应急预案、总体安全风险评估报告通过评审,并满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备案要求。

3. 项目负责人: ,证书编号:

4. 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及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资格审查资料;

(4)技术建议书;

(5)其他资料。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函为准。

5.我方承诺: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6.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7.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二)报价函附录

蕲春至太湖高速公路蕲春东段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服务、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服务分项报价表

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名 称

报价



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





报价(三=一+二)






注:1、本分项报价表应与报价函总价保持一致;分项报价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2、供应商所填写的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且各分项目的报价不得超过各分项目的最高限价。





供应商: (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日期: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人: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职 务:

被授权人: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职 务:

电子邮箱:

电 话:

兹授权,上述被授权人代表我司参与(项目名称)的询价采购。经授权,被授权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自授权人签字之日起生效,至 日终止。

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









供应商(公章):

被授权人(签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姓名:(授权人姓名)性别: 年龄: 职务: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









供应商: (公章)

年 月 日




三、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采购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营业执照号



中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初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账号



其他人员



经营范围







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







备注





注:1、供应商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全本)彩色扫描件。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在本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二)供应商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 号

1

2

3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费用









完成日期









项目委托人









项目委托人联系方式









注:

1、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彩色复印件。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5年指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如近年来,供应商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4、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三)信誉情况承诺函

信誉情况承诺函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如下:

1、我公司没有被责令停业;

2、我公司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的情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没有被宣告破产,没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我公司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我公司不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如在发出成交通知书之前发现我公司存在上述1~4条所列情形,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公司成交资格。

6、我公司承诺以上信息均属实,如发现我公司存在漏报、瞒报或虚假填报的,我公司将接受采购人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弄虚作假处理我公司的投标行为。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情况

4-1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

姓名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

技术职称

工作年限

类似项目经验年限

1











2











3



































































































































































































4-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


姓 名



年龄



专业



职 称



公司单位

职务



拟在本标段

工程担任职务



毕业学校

年 月 毕业于 学校 专业,学制

经历

年~



参加过的工程项目名称

担任何职

发包人(业主)及

联系电话

























































获奖情况





目前任职

项目状况

项目名称



担任职位



可以调离日期



备注




注:

1、应附人员的职称证、身份证、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业主开具的证明材料,反映相关人员姓名,否则人员业绩不予考虑)。

2、目前未在具体项目上任职的,请在备注栏说明现在负责的工作内容。




4-3拟委任的其他人员资历表

1. 一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位



职称



在本项目中拟任职



工作年限



学历

年 月 毕业于 学校 专业,学制

2. 经历

起止时间

类似项目经历

该项目中任职

备注



































3. 获奖情况









4. 目前承担的任务









注:详细要求见采购公告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四、技术建议书

供应商编写的技术建议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技术方案;

2、对项目重难点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3、项目进度保障、质量保障措施;

4、人员组织安排(含人员进入时间安排)、总进度安排。










五、其他资料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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