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港镇2023、2024年度镇、村二级小型水利建设项目设计入围(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独山港镇2023、2024年度镇、村二级小型水利建设项目设计入围(重新招标),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平湖市独山港镇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平湖市独山港镇。
招标范围:独山港镇2023、2024年度(自2023年1月-2024年12月)单项工程设计费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水利项目设计。(如遇相关政策调整,设计费按相关政策相应调整)
服务内容:中标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每个工程的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绘制及相关技术服务。
入围期限: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
设计工期:根据业主通知要求。
2.5 本次招标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2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 。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2年 12 月 2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630693223@qq.com ,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3年 1 月3 日。招标人将于2023年 1 月4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6日9时30 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用邮寄方式(拒绝到付方式)(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项目名称),接收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5日16时00分前(以签收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投标文件,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请投标人主动致电确认是否已签收),邮寄地址: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市建工大厦b座西梯10楼,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8368330856)。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