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遴选采购第二次采购公告
临床包皮切割缝合手术监造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聚氯乙烯等离子体手术系统腹腔镜手术穿刺器规范编制可吸收钉修补固定器神经丛刺激器聚乙烯全院通用高值耗材止血夹装置外周神经丛阻滞金属缆索内固定系统麻醉科高值耗材检验一次性无菌经外周中心静脉导管套装聚氨酯一次性使用取石网篮外科高值耗材髋关节假体检测利用高频电流在消化道内切除息肉全新产品手术器械制造医用耗材监理聚氨基甲酸乙酯验收人工髋关节政府购买服务输入药液腹腔镜使用关节镜手术高值耗材一次性使用活体取样钳髋臼加强块应急情况处置标准矫形外科手术中诊断和修复内窥镜下做标记图纸内镜中心高值耗材聚碳酸酯整体设计内窥镜手术手动工具一次性套管穿刺器缝线留置器中心静脉压力套管穿刺针金属骨针培训骨科手术高值耗材固定疝补片一次性压力传感器一次性内镜用注射针电圈套器一次性包皮环切缝合器消化道息肉的结扎半月板缝合系统内窥镜用异物钳软件开发结扎装置项目管理胃肠镜外周神经丛刺激针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2/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遴选采购第二次采购公告
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遴选采购第二次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3年2月2日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执行编号:HC2023001
二、项目详情概况
分包号:1
分包内容 | 预算金额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批次一:全院通用高值耗材、批次二:外科高值耗材、批次三:麻醉科高值耗材、批次四:内镜中心高值耗材、批次五:骨科手术高值耗材、批次六:关节镜手术高值耗材 | 0.00 | 1.0 | 批 | 见采购文件 |
预算金额总计: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3年2月2日 至 2023年2月6日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行采家网自行下载或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医学装备科领取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人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
(四)根据采购公告要求的方式按时完成报名、提交投标文件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3年2月10日 09: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3年2月10日 09: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龙路21号城管楼4楼会议室
六、评审信息
磋商时间: 2023年2月10日 09:30
磋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龙路21号城管楼4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
采购经办人:胡峥嵘
采购人电话:67472382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镇武陵路1号
八、附件
HC2023001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遴选采购文件(第二次).doc
HC2023001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遴选采购文件(第二次).doc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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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s://www.gec123.com/notices/detail/1197144116656508928
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HC2023001
项目名称: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遴选采购第二次
采购人: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
2023年2月
目录
第一篇采购邀请书-3-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3-
二、资金来源-3-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
四、磋商有关说明-4-
五、磋商保证金-4-
六、其它有关规定-5-
七、现场踏勘…………………………………………………………..-5-
八、联系方式-5-
第二篇采购项目技术需求-6-
一、招标一览表...........................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篇采购商务需求-12-
一、项目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12-
二、报价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付款方式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知识产权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其他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2-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14-
二、评审标准-16-
三、无效响应-16-
四、采购终止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7-
一、磋商费用-18-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8-
三、磋商要求-18-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成交通知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9-
七、签订合同-19-
八、政府采购信用融资-19-
第六章合同草案条款-24-
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4-
一、经济部分-24-
二、技术部分-27-
三、商务部分-29-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36-
第一篇采购邀请书
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对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批次 | 类别名称 | 采购预算单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批次一 | 全院通用高值耗材 | 见第二篇采购项目需求,第一项招标一览表 | 0.1 | |
批次二 | 外科高值耗材 | 见第二篇采购项目需求,第一项招标一览表 | 0.1 | |
批次三 | 麻醉科高值耗材 | 见第二篇采购项目需求,第一项招标一览表 | 0.1 | |
批次四 | 内镜中心高值耗材 | 见第二篇采购项目需求,第一项招标一览表 | 0.1 | |
批次五 | 骨科手术高值耗材 | 见第二篇采购项目需求,第一项招标一览表 | 0.1 | |
批次六 | 关节镜手术高值耗材 | 见第二篇采购项目需求,第一项招标一览表 | 0.1 |
二、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提供信息表复印件);属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如果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的,营业执照应有经营或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2月2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行采家网(https://www.gec123.com)”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报名方式:磋商当天现场报名。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0元/分包(售后不退)。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照要求按时缴纳保证金;
2、按时报名签到;
3、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五)磋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重庆市渝北区武陵路一号)
(六)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2月10日9:00(北京时间,下同)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2月10日9:30
(七)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2月10日9:30
五、磋商保证金
(一)缴纳保证金方式
供应商应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的账户,同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明确“项目编号+批次号+联系人电话”(未按要求注明视为无效报名),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9日北京时间17:00。
递交保证金账户
户名: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松树桥支行
账号:3100086209024924121
(1)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号+批次号+联系人电话”;
(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3)磋商前各供应商必须现场递交手持件【手持件包括投标保证金付款单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原件备查),且付款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否则采购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财务科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财务科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财务科咨询电话:(023)67600975
(三)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网(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程老师胡老师
电话:023-67472382
第二篇采购项目技术需求
一、项目技术需求
批次一:全院通用高值耗材
分包 | 品名 | 材质 | 性能、需求或参数 | 使用科室 | 国产/进口 | 限单价(元) | 适用 |
分包1 | 一次性无菌经外周中心静脉导管套装 | 聚氨酯 | 用于建立血管通路,用于采集血液样本以及输入药液。 | 全院 | 国产/进口 |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 | |
分包2 | 一次性套管穿刺器(套管穿刺针) | * | 供腔镜手术中穿刺腹腔壁后作为内窥镜和手术器械进出体内的通道。 | 全院 | 国产 |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 |
批次二:外科高值耗材
分包 | 品名 | 材质 | 性能、需求或参数 | 使用科室 | 国产/进口 | 限单价(元) | 适用 |
分包3 | 一次性使用取石网篮 | * | 用于去除胆管内的结石或者上下消化道中的异物。 | 外科 | 国产 |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价 | |
分包4 | 一次性包皮环切缝合器(30型) | * | 适用于临床包皮切割缝合手术。 | 外科 | 国产 |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价 | |
分包5 | 一次性包皮环切缝合器(26型) | * | 适用于临床包皮切割缝合手术。 | 外科 | 国产 |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价 | |
分包6 | 一次性包皮环切缝合器(21型) | * | 适用于临床包皮切割缝合手术。 | 外科 | 国产 |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价 | |
分包7 | 一次性包皮环切缝合器(18型) | * | 适用于临床包皮切割缝合手术。 | 外科 | 国产 |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价 | |
分包8 | 一次性包皮环切缝合器(15型) | * | 适用于临床包皮切割缝合手术。 | 外科 | 国产 |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价 | |
分包9 | 可吸收钉修补固定器 | * | 适用于腹腔镜以及开放手术中,固定疝补片等对软组织进行修补的材料。 | 外科 | 国产 |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价 | |
分包10 | 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套件 | * | 供腹腔镜检查和手术过程中,对人体腹壁组织穿刺,建立腹腔手术工作通道用 | 外科 | 国产 |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价 | 腹腔镜使用 |
分包11 | 一次性使用多通道单孔腹腔镜手术穿刺器 | * | 使用在腹腔镜手术中用作内窥镜和器械的通道。 | 外科 | 国产 |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价 | 腹腔镜使用 |
批次三:麻醉科高值耗材
分包 | 品名 | 材质 | 性能、需求或参数 | 使用科室 | 国产/进口 | 限单价(元) | 适用 |
分包12 | 外周神经丛刺激针(D型) | * | 与Stimuplex Dig RC/HNS 11/12 神经丛刺激器配套使用,用于外周神经丛阻滞。 | 麻醉科 | 进口 |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 | |
分包13 | 一次性使用中心静脉导管包 | 聚氨基甲酸乙酯、聚氯乙烯、聚碳酸酯 | 适用于测量中心静脉压力,采集血液样本,以及诸如药品或溶液,导管内多腔设计便于同时进行以上数种程序。产品与人体作用时间小于30天。 | 麻醉科 | 国产 |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 | |
分包14 | 一次性压力传感器 | 聚碳酸酯、聚乙烯、聚氯乙烯 | 在临床中用于测量动静脉压。 | 麻醉科 | 国产 |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 |
批次四:内镜中心高值耗材
分包 | 品名 | 材质 | 性能、需求或参数 | 使用科室 | 国产/进口 | 限单价(元) | 适用 |
分包15 | 一次性使用止血夹装置 | * | 1、内窥镜下做标记;2、对以下部位进行止血处理:a)小于30mm的黏膜/黏膜下层破损;b)出血性溃疡;c)直径小于15mm息肉切除后创面夹闭;d)结肠内憩室 | 内镜中心 | 国产 |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 | 胃肠镜使用 |
分包16 | 一次性内镜用注射针 | * | 与内窥镜配合使用,用于消化道黏膜下注射。 | 内镜中心 | 国产 |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 | 胃肠镜使用 |
分包17 | 一次性使用活体取样钳 | 医用不锈钢,ABS | 供消化道、呼吸道等内窥镜下活组织取样或钳取和清除异物用。 | 内镜中心 | 国产 |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 | 胃肠镜使用 |
分包18 | 一次性使用电圈套器 | * | 利用高频电流在消化道内切除息肉 | 内镜中心 | 国产 |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 | 胃肠镜使用 |
分包19 | 内窥镜用异物钳 | * | 用于人体消化道钳取和清除异物用。外管直径:2.3mm,工作长度1600mm或2300mm,适用钳道孔2.8mm。 | 内镜中心 | 国产 |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 | 胃肠镜使用 |
分包20 | 一次性使用结扎装置 | * | 用于消化道息肉的结扎。有效长度2300mm插入部最大直径2.6mm结扎环开幅30mm兼容管道内径2.8mm | 内镜中心 | 国产/进口 |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 | 胃肠镜使用 |
批次五:骨科手术高值耗材
分包 | 名称 | 材质 | 性能、需求或参数 | 使用科室 | 国产/进口 | 限单价(元) | 适用 |
分包21 | 金属缆索内固定系统(锁紧扣 | 四肢骨折捆扎内固定 | 外科 | 国产 |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 | ||
分包22 | 金属缆索内固定系统(缆索) | 四肢骨折捆扎内固定 | 外科 | 国产 |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 | ||
分包23 | 金属缆索内固定系统(锁扣I) | 四肢骨折捆扎内固定 | 外科 | 国产 |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 | ||
分包24 | 金属缆索内固定系统(单头弯针缆索) | 四肢骨折捆扎内固定 | 外科 | 国产 |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 | ||
分包25 | 髋关节假体 髋臼加强块(RES型) | 与该企业同一系统组件配套使用,做为非骨水泥型髋关节假体使用,适用于髋关节初次及翻修置换 | 外科 | 国产 |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 | ||
分包26 | 金属骨针(光杆骨针) | 四肢骨折复位时部分植入人体做牵引或四肢骨折内固定,其中可折断骨针仅用于上肢,髌骨骨折 | 外科 | 国产 |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 | ||
分包27 | 人工髋关节(双极头,外杯) | 适用于人体施行部分、半髋或全髋置换或翻修用以及整体式或组合式的人工髋关节植入物 | 外科 | 国产 |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 | ||
分包28 | 人工髋关节(双极头 内衬+卡环) | 适用于人体施行部分、半髋或全髋置换或翻修用以及整体式或组合式的人工髋关节植入物 | 外科 | 国产 |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 | ||
分包29 | TiNi环抱式接骨器 | 适用于管状骨骨折内固定 | 外科 | 国产 |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 | ||
分包30 | 带线锚钉 | 用于软组织从骨性结构撕脱或撕裂的修复手术,适用于骨与软组织的连接固定 | 外科 | 国产 |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 | ||
分包31 | 同种骨植入材料(松质骨条) | 适用于骨科手术时非承重性骨缺损的填充,与内固定产品配合使用 | 外科 | 国产 |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 | ||
分包32 | 弹力聚合器 | 适用于人体无移位的髌骨骨折、髌骨横断骨折、髌骨纵型骨折、髌骨粉碎性骨折内固定 | 外科 | 国产 |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 |
批次六:关节镜手术高值耗材
分包 | 名称 | 材质 | 性能、需求或参数 | 使用科室 | 产地 | 限单价(元) | 适用 |
分包33 | 一次性使用刨刀/磨头/锯片(4.5mm切骨刨刀) | 用于切除人体软组织和骨组织 | 外科 | 国产/进口 |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 | ||
分包34 | 一次性使用刨刀/磨头/锯片(膜刀) | 用于切除人体软组织和骨组织 | 外科 | 国产/进口 |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 | ||
分包35 | 双固定螺钉系统(钛合金螺钉,缝线、缝针和插入器) | 用于针对软组织从骨性结构撕脱或撕裂的修复手术,可靠的将软组织与骨性结构固定在一起 | 外科 | 国产/进口 |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 | ||
分包36 | 双固定螺钉系统(2号Ultrabraid缝线和缝针组合包装) | 用于针对软组织从骨性结构撕脱或撕裂的修复手术,可靠的将软组织与骨性结构固定在一起 | 外科 | 国产/进口 |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 | ||
分包37 | 带缝线可吸收骨锚钉 | 用于髋、肩、肘、腕、手、膝、足、踝部位软组织与骨的连接固定 | 外科 | 国产/进口 |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 | ||
分包38 | 带袢钛板ENDOBUTTON CL Ultra | 用于骨科重建术中固定肌腱和韧带,如前交叉韧带重建术 | 外科 | 国产/进口 |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 | ||
分包39 | 聚醚醚酮界面螺钉 | 用于前十字韧带(ACL)、后十字韧带(PCL)重建术中固定骨-肌腱-骨或软组织的移植的固定 | 外科 | 国产/进口 |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 | ||
分包40 | 胫骨固定翼 | 与BIOSURE PK螺钉联合使用,用于十字韧带重建术。是用于将软组织固定在骨上的装置 | 外科 | 国产/进口 |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 | ||
分包41 | 等离子体手术系统 | 与专用刀头(电极)配套使用,适用于关节镜和矫形外科手术中切开、切除,以及软组织和出血血管的电凝 | 外科 | 国产/进口 |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 | ||
分包42 | 内窥镜手术手动工具 | 用于矫形外科手术中诊断和修复(只能与硬性内窥镜配套使用) | 外科 | 国产/进口 |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 | ||
分包43 | 半月板缝合系统 | 用于经皮或内窥镜下软组织手术(如半月板修补)中作为缝线留置器使用。 | 外科 | 国产/进口 |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挂网最低价 |
质量需求
1、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供产品样品,供采购人遴选,是否符合临床使用要求;
2、中标供应商需提供质量作用不低于我院现用品牌的产品,如提供的替代产品临床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或投诉等情况,医院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为我院磋商前使用的产品且价格与此次磋商成交价一致或者取消该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服务要求
1、以上产品必须进行网上采购,且中标价不得高于重庆药品交易所平台挂网最低价;
2、在合同期间,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若重庆药品交易所价格发生波动,比中标价低,则按降低后的价格执行;
3、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网下采购或不供货,一旦有这些行为出现,视为恶意竞标,我院有权将该中标人纳入黑名单,三年内不能参与我院所有招标项目;
4、在重庆有办事处,开通24小时技术服务,对采购人遇到产品使用、技术等问题提供帮助;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在8小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使用;无法解决的应更换新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5、采购人在使用医用耗材需要供应商提供外来手术器械的,供应商应免费提供并做好技术支持。
第三篇采购商务需求
一、项目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项目服务期限:本次采购实施期限为1年。
(二)送货地点: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批次检测报告的资料。
4、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采购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采购人如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6、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技术资料、货物的税费、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培训费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售后服务费以及有关的其他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售后服务
(一)供货要求:成交供应商严格根据采购人需求供货,保证及时提供充足的货源。在得到采购人的送货通知1周之内将货物送到医院指定地点,配合采购人做好验收入库手续,所供每批产品必须出具送货清单及检验报告或合格证,送货清单要求项目齐全,货单一致,并随货同行,否则不予以验收入库;验收合格入库之后开具正规发票,并承担配送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二)产品的有效性:成交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储存及运输条件,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行业标准等要求进行储存与运输;成交供应商所提供产品为有效期内的最新产品,若出现效期临近产品,成交供应商有义务无条件更换,保证产品在采购人使用时安全有效。
(三)产品质量保证: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可靠,优先选择在药交平台上有挂网的产品。若成交供应商超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经营范围销售产品、提供虚假或过期资质材料、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产品质量等出现问题,引起医疗纠纷或导致采购人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成交供应商必积极配合采购人解决问题,同时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未达到采购文件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责任。
※四、结算方式
(一)结算总价=实际结算单价*经采购人签字的各耗材使用数量
(二)付款方式:按医院财务规定支付方式执行。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培训
成交人必须派出技术人员对采购人的使用科室进行专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现场免费培训,直到能完全独立操作和正常使用,并及时帮助处理临床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同时提供最新的技术和产品培训。
七、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 |
(二) | 投标保证金 | 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 |
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
1 | 有效性审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实质性响应 |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标注部分。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磋商有效期 |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
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
(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技术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供应商不能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二、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1 | 投标报价(50%) | 50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
2 | 技术、服务部分(35%) | 35 | A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25分。技术参数1条不满足不得分;样品不符合临床使用要求的不得分。 | ||
2 | 技术、服务部分(35%) | 技术、服务部分(35%) | 加分条款:2022年以来投标人针对所投分包产品提供在重庆市内公立医院配送,重庆市药品交易所平台电子合同(截图),每提供一家医院合同得2分,最多得10分。 | A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25分。技术参数1条不满足不得分;样品不符合临床使用要求的不得分。 | |
3 | 商务部分(15%) | 服务能力(5%) | 5 | 提供该产品的服务能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咨询、现场响应、培训及其他等根据所投产品的质量保证三包范围、服务承诺、临床使用的安全性、可靠性、操作性等进行综合评比:好 5分,中3分,差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3 | 商务部分(15%) | 履约能力(5%) | 5 | 提供履约能力方案进行综合评比: 好5分,中3分,差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3 | 商务部分(15%) | 应急情况处置(5%) | 5 | 提供应急情况处理方案等进行综合评比: 好5分,中3分,差1分,未提供不得分。 |
说明:1.评标小组认为,排名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以取消该中标候选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三、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
(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五篇供应商须知
一、磋商费用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要求澄清,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
(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磋商要求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二)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四)修正错误
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3、响应文件分包号必须与磋商文件分包号一致,且同一批次的所有分包的资格文件做在一起,每一分包的投标文件单独做。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七)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采购人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对评审报告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成交通知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在行采家网(https://www.gec123.com)、采购人微信公众号、采购人公示栏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2.4事实依据;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
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二)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七、签订合同
(一)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五)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磋商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
1、定义
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2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1.4合同价格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货物内容(合同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3、合同价格
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4、转包或分包
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乙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同本项目“第三篇采购商务需求”对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的约定。
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6、付款
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采购商务需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7、检查验收
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7.2货物验收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8、索赔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9、知识产权
9.1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9.2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1、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12.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12.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附页:1、合同格式(可根据项目情况自拟)
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二、服务部分
(一)服务响应偏离表
(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五、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及_____________(项目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
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8、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
9、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二)明细报价表
明细报价表
项目编号:
批次:分包号:
序号 | 名称 | 相关信息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9 | / | ||||
10 | / | ||||
11 | …… | / | |||
12 | 总计 |
注:1、请供应商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3、该表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
4、此表投标人准备一份电子件,以优盘的方式带到投标现场,报名时提交。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月日
二、技术部分
(一)所投各产品的技术参数(或技术指标)(格式自定)
(二)技术条款差异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供应商:法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采购服务需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4、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商务响应偏离表(本表可自行设计格式)
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要求,如有任何偏离请如实填写下表:
序号 | 磋商项目需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供应商:法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采购商务需求”中所列服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
四、资格条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磋商项目名称:
致:(采购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磋商项目名称:
致:(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致(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一)其他资料
1、磋商保证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件
2、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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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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